一、民族社区教育对于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的二重性问题
民族文化的教育与传承无疑是民族社区教育不同于一般社区教育的特质,但是,民族社区教育作为社区教育的一种特殊存在,其本质和形式也同样不同于正规化教育,更多意义上只是一种自发性的、生活化的教育。在民族社区教育活动中,组织者、倡导者和承担教育任务的积极分子,其实更多的只是一些积极的社会活动者而不是专业的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当然也不是本着接受教育的心态来参加社区教育活动的。因而,对于民族社区教育而言,其社区教育活动更多地体现为民族性的集体活动,或者传统仪式性活动中的无意识教育,而不是一种主动的、有着鲜明的教育目的的自觉性教育。这种社区教育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也就并非自动自觉地进行着民族文化的教育、传承和提升,而是在民族文化社会遗传的意义上,保留和传播着民族文化的内容和形式,进而对社区群体的社会文化心理产生影响,为社区群体的社会生活留下传统民族文化的痕迹,强化社区内部的精神联系,并不断内化为社区群体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增强民族社区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正是由于这种民族社区教育活动一开始就完全地植根于民族传统文化,因而更多地受到了民族传统文化的约束,或者作为民族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不是作为一种主动自觉地利用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去对待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提升。一方面固然使得特定的民族传统文化在潜移默化之中获得了认可、保存和积淀,使得传统文化不断地进入到了社区的现实生活,与现实生活逐步地成为一个统一的、有序的整体,使得其中的价值规范、思想观念得以保存和传递;另一方面,这种民族社区教育也因此受到了民族传统文化的制约,影响着民族社区对于现代文化的吸收和利用。这种传承更多的只是一种不自觉的保存和积淀,而不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提升。
其对于文化软实力的提升,虽然提供了基础性的文化条件,但这种条件其实也与文化软实力的自觉提升存在着冲突。既然民族社区教育对于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提供了基础性的文化条件,那么,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组成部分的少数民族文化是不是我国文化软实力提升的基础,或者进一步地追问,是不是唯一性的文化基础呢?对此,每个人显然都可能有着自己的看法。一方面,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软实力的保障,显然无人能够完全地否定传统文化的作用,尤其是不能否定其中那些作为文化精华部分的作用。毕竟,作为民族识别的重要标志,文化正是一个民族能够区别于其他民族的一个基本特征。由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实更多的是指包括少数民族文化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共同具有的同质性的文化,而不是各个民族具有的能够识别一个民族不同于另一个民族的特质性的文化。就此而言,少数民族文化作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基础,其实必须充分考虑整个中华民族文化共同特质与少数民族文化自身的特质问题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而在这个意义上,重新思考民族社区教育对于民族文化的保存与传播,我们显然可以看到,在这种保存过程中存在的许多具有民族识别意义的文化,在形成社区凝聚力的同时,其实也同时加剧了不同文化的区别。
因而,与整个中华民族文化具有共同特质的少数民族文化保存、积淀和传播当然地成为了中华民族文化软实力的文化基础,而许多仅仅具有民族识别意义的文化,究竟能不能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基础,仍然是一个有待于继续深入探讨的课题。由此可见,民族社区教育对于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其实具有双重的作用,存在着同时并存的双重影响。一方面,民族社区教育使得特定的民族传统文化在民族文化活动的潜移默化之中获得了认可、保存和积淀,传统文化不断地进入到了社区的现实生活,逐步地与现实生活成为一个统一的、有序的整体;另一方面,这种体现为民族性的集体活动或者传统仪式性的活动中的无意识教育,恰恰有可能更多地保存了民族的特色文化而影响了整个中华民族共同文化的形成,影响了新文化的吸收和创造,并在内部凝聚力形成与整个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的问题上表现出极其复杂的关系。
二、如何从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视角来提升民族社区教育
(一)强化对民族社区教育的引导,丰富民族社区教育形式
民族社区教育作为一种“生活化”的教育,往往具有形象性、生动性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潜移默化地进行文化与精神的传播与积淀,其自发性的特点也决定了这一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属于社区群体喜闻乐见的形式。因而,这些优势无疑应是可以发挥并加以利用的方面。其缺乏鲜明的教育目的和缺乏教育活动的规范化特点则又是必须改进的方面。我们对此要做的就是不仅要主动联系和发动民族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倡导者和活动者,通过引导、辅助等参与形式,明确地为原本自发性的活动赋予鲜明的教育目的,使之成为一种有着明确的教育内容和目的的自觉性教育活动,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改进民族社区教育,还要设法实现对民族社区教育者的专业化训练,使之真正地承担起社区教育的使命。同时,除了对这种原有的民族性集体活动或者传统仪式性活动中的无意识教育加以改进和利用,还可以本着全民教育的理念和基本原则,结合现代教育手段,加大规范教育的成分,不断开创民族社区教育的新形式。
(二)整合民族社区资源,引进教育资源,突出先进文化教育
民族社区有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如何利用资源本身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从提升文化软实力的视角出发,这一问题的解决,显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内部资源的利用问题。人类学家泰勒曾经对文化进行过这样一种界定,他认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包括了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具有的一切能力和习惯。[5]因而,民族社区教育的文化资源显然也就必然地包括那些能够构成文化这一复杂整体的所有的显性和隐性的资源,但是,这些资源以及这些资源所蕴含的文化信息并非全部都是有益的内容,需要进行资源的整合。首先是要选择那些能够提升文化软实力的资源来加以整合;其次,还必须针对性地引进教育资源,进而实现引进资源与原有资源的整合。鉴于此,一方面必须进一步认识到民族传统文化与文化软实力提升的关系,在民族社区教育活动中注意选择在历史实践活动中创造和积淀的文明成果,并有意识地加以提炼和升华,使之成为既有着浓郁的民族特色又有着时代精神的文化内容;另一方面,要更加积极主动地通过社区教育形式来传播基于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内容,把一切能够提升文化软实力的文化都想方设法地引进到民族社区教育的形式中去,由此影响社区群体的社会文化心理,强化社区和整个时代、整个民族的精神联系,从而全面提供文化软实力提升的文化基础。
(三)建立与完善民族社区教育的运行机制,使规范化的民族社区教育成为全民性的常态化教育
民族社区教育的自发性特点使得这一具有全民性特点的特色教育一直处于非正规教育的行列,也影响到其作用的发挥。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则显然离不开常态化的教育。随着社区教育的规范化提高和资源的合理利用,除了提高其自觉性、目的性,更重要的是在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基础上,使得这种生活化的全民性教育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教育。为此,就需要吸收社区教育活动的现有成果,进一步建立与完善民族社区教育的运行机制,通过规范的组织形式把政府、社会、社区的各种力量组织起来,严格按照教育活动的需要来规范社区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安排,开展有组织、有章程、有目的、有规划、有秩序、有实效的常态化教育。
作者:高 芳 单位:安阳师范学院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