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教学研究现状
(一)对“育”的落脚点应该是“学”的关注度不够
教学活动的实质是助学,是帮助学生学习,以此促进学生学习活动的顺利发生与学习效果的优化,正因为如此,当前,在“教学的最终目的是教会学生学,学生学好才是一切教育工作的落脚点”的教育理念的影响下,国内外许多教育教学研究者越来越多地把研究视角放在学生的身上,关注当代大学生群体成长的特征;关注完善学生学习的“教学环境”;关注学生成才的过程以及成才的主、客观条件;关注教学观、人才观、教师观、学生观、学习观等,特别是当前我国许多高校正在努力把对学生的“学”状况的调查研究作为科学地评价教学以及创新教育测量手段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此基础上,一些高校逐步建立动态的跟踪“学情”的长效机制,为及时、真实地了解学生“学”的第一手资料,为针对“学”的规律的研究,为不断提出、实施符合国情校情的教学改革措施等创造必要的条件,这确实是一个好的开端。然而,就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总体情况来看,无论是高等学校的管理层面,还是高等学校的教师层面,特别是学生层面,无论是从观念上还是从行动上对于教学重心由“教”向“学与教并举”转移都没有真正到位。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受儒家思想或行为主义教育思想影响所致。因为按照行为主义理论,学生是无知的,教学的过程就是学生被动地接受外部信息的过程,这就注定会产生学生的学习就是接受外界的刺激,并做出反应,而与学生“自主”无关的教育理念。事实上,“以教为主转变为以学为主”、“在教学中,以生为本”、“教师由知识的传播者转变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等是时代的呼唤,是体现当今社会“以人为本”,对人的个性的尊重,挖掘人的潜力,提升人的生命品质的价值理念的充分体现,更是教育理念的理性回归。可以预测:重点研究学生“学”的过程、“学”的规律;探索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能力;从“学”的角度探索提高教学有效性的思路等有关“学”的研究课题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必然趋势。
(二)教学研究应该是对“域”的研究,而不是仅对“点”的研究
当前,针对“学”的教学研究在研究对象和方法上,基本上都具有两个共同的特点:第一,它们都是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针对“学”的相关的因素与教学效果之间的关系,进而努力寻找二者正相关的条件和方法;第二,从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两个方面探索了针对不同学生的差异性特点,针对不同特质的学生采用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的策略和智慧,以达到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果的目的。然而,不难看出这些研究主要是针对“教学域”中的某个“点”进行的,而教学是一个涉及因素众多的有机复合体,是一个“教学场”,很显然,这样的研究方向与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迄今为止,我国高校还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能够反映新的“教”与“学”理念、能够从更多的方面(或视角)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有效性的基本理论框架(或标准),简单地说,对于“在整个教学实践中到底什么是有效教学,是否有一个标准”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因此,提高教学有效性的研究不是毕其功于一役,而是教育教学研究的永恒主题,尤其是从教育理念到教学行动,再到教学管理等全方位深入探索“学”的规律、“学”的有效性研究更是任重而道远!
二、对“教学域”研究方向的探索
如何走出“低效的大学课堂”?这个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它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核心问题之一,这一点在教育界早已达成共识。研究这个问题涉及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既涉及社会意识、教育理念,又涉及具体的教学过程,还涉及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应该以整体论的视角来进行研究。为此,为了将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到“教学”所涉及的各个层面,特别是微观层面,我们试图沿着一条主线逐步展开,而把这条主线解构为五个重要的紧密联系的逻辑关系,即:现代教育理念与师生教学观→教学观与课堂教学有效性→大学生角色意识与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系统优化观与学生学习方式→学生“学”的方式与教育理念,即从教育理念出发,最终又回到教育理念的这样一个有序封闭体。这个有序封闭体,即五个重要关系是环环相扣、相互印证、相互支撑的逻辑链,从而将“教学域”解构成“逻辑链”,然后以这五个关系为“抓手”分别进行探索,并确保它们在逻辑上的一致性。本研究为系列研究,本文将重点探索以下两个关系的研究视角与方法。
(一)教学观与有效教学
1.从“教学整体论”出发,探索“教”和“学”的规律一般工具论、认识论思想是导致教学研究存在功利主义、单向认识局限的原因,而我们试图用“强互惠理论”和价值论来开拓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的路径和思维,其核心理念如下:一是用价值论的多元主体论,即“主体间性”来探索如何改变从主体到客体的单向认识模式;二是试图用“强互惠理论”来探索在教学过程中师、生的“感受共振”和“价值共同实现”。
(1)从“教”的角度研究“学”的规律,而不是仅仅从“学”的角度研究“学”的规律。
(2)从“学”的角度研究“教”的规律,而不是仅仅从“教”的角度研究“教”的规律,即以“教”与“学”作为统一体的视角来研究“教”、“学”的规律。这就是说,不管是研究“教”的规律,还是研究“学”的规律,都要充分考虑到相对面的整体环境和背景,如不同时期社会相关群体的教育理念、人才观;教师、学生、教育教学管理者的教学观、学习观、知识观、课程观等,从中探索出哪些教学因素是变的,哪些是可变的,哪些是不变的。对于可变的因素,应该怎样调整和引导,才能使它朝着有利于教学的方向去发展等。因为规律本来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以教学方法为例,我们知道,教学方法是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所采用的相互关联、双边互动的活动方法,那么,这个“互动”的环境是什么,有哪些相关因素,有哪些变动因素,占主导地位的因素是什么,什么好的教学方法(教师和学生都认可),等等。很显然,“你问我答”绝不是“互动”的全部(它至多是表面层次上的),因为“互动”应该有一个潜在的背景(或称环境),那就是教师所选择的教学方法能够有力支持学生习惯性学习方式或学生所期望的学习方式,这是不变的!否则,这个“互动”是低效的或者是无效的。当然,不能机械地去解读教学方法,如以学生为中心的讨论,提供了开放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环境,可提高“高焦虑学生”的成就,但以教师为中心的讲演,效率高,节奏快,可提高“低焦虑学生”的成就等。因此,要想从“教学整体论”出发研究教学,在观念上不能“一点论”,在策略上不能“机械论”,否则,一切都是徒劳的。应该说,对此研究,肯定有一定的难度,当然,它也是一种创新和挑战。
2.探索教学“共振”的必要条件
研究“教”与“学”怎样才能“共振”?这里所谓的“共振”是指“教师所期待的学生学习与学生所践行的学习呈现出一致,同时学生所期待的教师的教与教师实际的教也基本一致,教、学双方组成高度结构性的教学共同体,从而在教学中形成最大合力”。为了达到“共振”的目的,首先,应该是师生观念上的“共振”;其次,才是师生教学行为上的“共振”,观念是“动力源”。此研究方向与传统研究方向的最大区别莫过于:前者的落脚点是“教”与“学”在什么条件下才可能会“共振”,而不是后者所研究的怎样“共振”。借用物理学上的名词和概念———“势能转变为动能”、“势能越大动能就越大”,形象地说,此处“共振”的前提就是师生要“深度”合作,即要求师生在关于教学的各个方面具有类似的认识和信念,在关于教学的“什么是好的、应该怎样”等问题上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最低也要相互兼容)。只有这样,教师才能按照学生能够且愿意接受的方式去教,教师的教学才能得到学生的理解和认同;学生才能以教师所期待的方式去学,学生的学才能得到教师的支持和鼓励,在教学中形成“此处无声胜有声”的良好“环境”,从而碰撞出“绚丽多姿”的教育果实,最终达到学生“好学”的目的。在研究“共振”必要条件的过程中,重点探讨“兴趣”→“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学习方式”等教学微观层面上的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最终形成一条从“教育理念”到“教育实践”之间的一系列逻辑过程。显然,对于这个“逻辑过程”的研究,既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价值,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大学生角色意识与教育教学管理
1.对“培养大学生的角色意识”的合理定位
大学生的角色意识是指学生对自身角色地位、相应角色行为规范以及对角色赋予的权利义务等的认知、理解与体验,既包括认知理解与体验的动态过程,也包括其静态过程。相关研究已表明:一般来说,角色冲突程度与个体的工作压力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如果一个学生对角色意识有清晰认识,那么,他就应该明确自身应有的权利,明确自身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也就是他对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所担当;如果角色意识模糊则显著影响学生自我效能感,主要表现为对学习和生活都感到无所适从、缺乏良好的意志品质、缺乏合理追求。这样的学生自然在个人学习方面很难产生学业满足感。
(1)权利感是激发学生的主体性和自主学习的前提,是大学生不断“自我实现”的内在动力,而能否激起学生的自主性与能动性则直接关系到在教学中教师与学生是否能真正合作,是否“共振”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判断教学有效性的重要标杆。
(2)责任感与正确的教学观、学习观、学生观、课程观直接相连,譬如,现有两种课程观和学习观,即“数学就是数字、规则和公式”与“数学是可以解决复杂问题的复杂的逻辑系统(为理解世界提供视野)”;“学习就是知识量的增加而已”与“学习是以理解现实世界为目的的阐释过程”。实践已证明,责任感强的学生持有后面的课程观、学习观的可能性比持有前面的课程观、学习观的可能性要大得多。这就是说,从表面上看,大学生角色意识似乎与教学无关,但实际上恰恰相反,它直接与教学观、学习观、课程观相通,与教学有效性相连。
2.培养大学生角色意识的策略和途径
应该说,如何弘扬大学生的主体精神,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精神,塑造大学生的健全人格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与这样的大背景相对应,具体落实到教育教学领域里,就是重点是培养大学生的责任意识、自主意识、参与意识、问题意识、动手意识、创新意识和合作研究意识等。显然,这些角色意识的形成与培养不可能仅仅在某一个领域内完成,它需要众多相关部门的有效合作,而合作的方针是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当然,通过“以学为中心”的教学实践,反过来也是对大学生角色意识的有效培养,而且是重要的培养途径,因为关注学生个体在其学习和生活经历中所产生的丰富经验和体验,并关注这些学生个人知识、经验升华后成为学生价值观和教学观的形成路径与过程恰恰是培养大学生角色意识的有效途径和策略之一。而要达到这些目标,必须得到社会,特别是学校各个层面的管理部门(当然包括教师和学生在内,学生既是被教育者,更是主体)多方相互协调和通力合作。那么,如何协调?如何做?做什么?特别是如何建立动态的长效机制?做这些事的动力来自何处?这些问题都需要认真地、艰苦地研究和探索。总之,要想教育教学的改革获得更大的效率,首先,教育教学研究的方向就必须触及“教学”的方方面面,特别是主导教与学的行为、方法的教学观念层面。其次,只有教育工作者(高校教学管理者、教师等)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经验、学习动机、能力倾向等差异的基础上,有效地培养大学生的角色意识、优化教学环境(或背景),才能使整个教学过程成为一种合理假设、动态生成、机智优化的过程,才能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学的成功”的心理感受,才能真正地提高教学质量。
作者:王龙 单位: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