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德育论文
一、表现性评价的内涵及特性
1.评价方式的多样化
评价方式的多样化是评价的方式不仅仅是传统考试的唯一形式,而且包括成长档案袋、学习日志、操作、实验、论文、访谈、调研、比赛、演讲、资料收集、作品展示等,此类多种学习形式都可以成为评价的对象,也成为评价的具体实现方式。
2.评价过程的互动性
评价过程的互动性指评价的过程是在一个互动的情境中进行,而不是死板、僵硬或是唯一主体组成的,评价过程是由教师、学生共同设定权重、设定系数、设定方式的互动评价,是一个不断互相反思与互动提升的过程。
3.评价结果反馈的及时性
表现性评价不是一蹴而就,也不是一锤定音的,而是在互动、交流过程中不断提升与做出判定的,评价结果能在活动过程中及时得到回应,因此能在回应后及时补救,并不断提高与提升。总之,表现性评价是有别于传统的只注重结果或考试型的评价方式,相较之传统的评价方式也具备其特有的优越性,它具有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过程互动性、评价结果反馈及时性等特点。
二、表现性评价在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中运用的可能性
中职德育课教学目标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职业生涯和职业理想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律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综合职业能力形成。中职德育课的教学目标决定了中职德育课的学业评价不能仅仅局限于结果评价或是测验型评价,探索表现性评价在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中运用的可能性则成为一种必须。
1.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目标与表现性评价有内在契合性
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目标是使学生通过中职德育课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能够具备理性的认知能力、丰富与成熟的情感态度与观念、具有较强的综合职业能力、具有较好的行为习惯。显然,从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目标中可看出,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并不是为了获得测验后获得一个好的分数,而更看重的是学生通过德育课能够在知识、情感、能力、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成长与改变。表现性评价是在学生完成一项学习任务过程中,教师对学生在学习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参与意识、合作精神、探究能力、分析问题的思路、知识技能掌握水平等方面的评价,由此可见,表现性评价与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目标有内在的契合性。
2.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内容与表现性评价有一定相融性
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在价值观方面的知识掌握情况、在态度价值观上的形成方面、在辨别是非、道德素质等方面的成长等,表现性评价既注重学生在参与一项学习任务过程中的具体行动,而考察学生在学习任务过程中具体行动表现出来的团队精神、探究能力等,它既注重学习的行动,也注重学习在行动中表现出来的素质与风范,因此,可以说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内容与表现性评价有一定相融性。
3.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标准与表现性评价有一定相通性
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标准不是既定僵硬的,而是发展着的,德育课对学生的评价既包括认知的内容,也包括非认知的领域。既考察对德育课具体知识的掌握,通过纸质测验获得的分数,更加注重促进学生在自身已有基础上的向前发展,即关注学生在认知、情感态度观念、行为等方面变化情况,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表现性评价的特征是动态性和过程性,它不仅考察其在结果上的获得,更注重其在每一时时刻动态的成长与精神面貌,因此,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标准与表现性评价有一定相通性。总之,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目标与表现性评价有内在契合性、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内容与表现性评价有一定相融性、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标准与表现性评价有一定相通性,因此表现性评价在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中运用具备一定的可能性。
三、表现性评价在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中运用的具体做法
在表现性评价的内涵及特点的认识上,在表现性评价在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中运用可能性的论证上,得出以表现的标准为依据,确立表现性评价目标与标准、以表现性活动为探索,确立表现性评价任务与指标、以过程的发展为目的,确立表现性评价标准与方式等表现性评价在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中运用的具体做法。
1.以表现的标准为依据、确立表现性评价目标与标准
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教学研究会最新编写的《职业道德与法律学习与评价》一书将知识、情感、行为的目标进一步细化与深化,在知识层面,进一步细分为了解”、“理解”和“运用”三个层次,情感态度观念目标分为“经历”、“反应”和“领悟”三个层次,行为表现目标分解为“学习表现”、“日常行为表现”两个层次。表现性评价目标与标准的确立要以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以表现的标准为依据,既不本本的教条搬理论,也不以最终的结果判定为准则,而更要注重学生在完全学习任务中的具体表现,在具体表现活动中学习,在具体表现活动中成长,以表现中所期待的标准为依据,确立表现性评从此目标与标准。
2.以表现性活动为探索、确立表现性评价任务与指标
表现性评价任务与指标在具体的确立过程中,要以表现性活动为探索,以表现性活动整个过程为线索,包括活动的策划、活动的组织、活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活动后的评价与反思等环节为探索,在活动的策划、活动的组织、活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活动后的评价与反思等环节具体细化相应的任务与指标,并划清相应的指标权重,以不同的权重为引导,提升学习的综合素质与道德品质。同时,在不同的表现性活动中,在表现性评价任务与指标中做出相应的调整,兼顾个体的差异性,真正做到培养什么样的人与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相结合,既注重整体道德感悟、感知与行为能力的提升,也注重个体的倾向性、兴趣与个体的养异性。
3.以过程的发展为目的、确立表现性评价标准与方式
在强调表现性评价的优越性,不能忘记表现性评价也仅仅是手段,表现性评价的标准与方式要始终以过程的发展为目的,要以学生在表现性过程中的发展为目的,以学生在活动参与中的发展的目的,表现性评价标准也要坚持发展性原则、坚持持续性原则、坚持全面性原则,使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切实真正实现评价以学生的发展而服务。简言之,表现性评价相对于传统的只注重结果或考试型的评价方式具有其优越性,它具有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过程互动性、评价结果反馈及时性等特点,表现性评价与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的特殊性具有内在的相容性,在考察表现性评价在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中运用的可能性的基础上,提出以表现的标准为依据、确立表现性评价目标与标准、以表现性活动为探索、确立表现性评价任务与指标、以过程的发展为目的、确立表现性评价标准与方式等表现性评价在中职德育课学业评价中运用的具体做法。
作者:吕晓婷 单位: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