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项目管理论文
1常用的项目管理模式
国际上,在PM管理模式中,从事PM管理公司只与业主签订咨询管理合同,并在合同范围内,承担相应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直接跟业主签订合同。而PMC模式中,由业主和PMC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承包商直接与PMC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所以,PMC模式实质上也是一种总承包,PMC承包商不实际承担相应的施工任务,但要为项目的各项目标向业主负责。在我国,PM和PMC模式都是管理承包商,不承包具体的施工任务,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只履行自己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其差别主要是在设计阶段,PM从事管理,而PMC可从事具体设计。
2PMC模式与常用项目管理模式的对比
2.1业主介入施工活动的程度不同
1)在DB模式中,DB总承包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业主对于项目的投资、成本、进度都需要直接的了解,业主在此种模式下,需自己承担相应的业主方项目管理任务。2)在CM模式中,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由业主直接选择并签订合同,而CM单位只需提供管理和服务,因此业主参与项目管理较为深入。3)EPC模式中,业主委托一家公司作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商负责项目内部的组织与协调,不需要业主深入的管理工程,但仍需派若干管理人员对总承包过程进行监督。4)在PM/PMC模式下,PM/PMC公司在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代表业主组织工程的实施,并在实施的过程中注重于业主的沟通,尽量的使业主的利益得到保证,而业主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程度不深。
2.2设计人员参与工程管理的程度不同
1)在DB模式中,设计和施工任务同时由一个工程总承包承担,互为依据,因此设计参与工程管理的深度较深。但DB模式的合同多为总价合同,并更多的倾向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更多的关心工程的利润和进度,然后才是设计,因此设计人员和工程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分离。2)在CM模式中,由于CM单位的参与,设计人员只须按CM承包商的要求出图,并不直接参与到工程的实际管理当中,而只起到协调设计和施工的作用。设计和管理工作彻底分开。3)在EPC模式中,工程的总承包商承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各项管理协调任务,其业务主要集中于工程主体部分的具体实现,并通过实现的工程部分获取主要利润,因此设计参与的管理程度较浅。4)在PM/PMC模式下,设计工作不属于PMC承包商的工作范畴(但仍然有很多业主将设计工作交给PMC承包商),由PMC承包商组织和审查基础设计,并负责完成详细设计,而设计人员不参与工程管理。
2.3工作责任的明确程度不同
1)DB模式中,项目的设计、施工都由一个承包商承担,同时包括设计和施工的协调,DB承包商要对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等目标向业主负责。2)在CM模式中,通常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承发包合同,在这种合同结构中,其工程责任明确。3)在EPC模式下,EPC承包商除了要承担DB承包商所承担的设计、施工风险和设计、施工之间的管理协调风险外,还要承担采购与之协调的风险,对工程的质量、成本和工期等目标全权负责,其责任划分非常明确。4)在PMC模式下,PMC公司在项目上全权代表业主来进行管理,而业主只需提出要求,PMC承包商负责目标的实现,因此PMC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各项目标承担责任。
2.4适用项目的复杂程度不同
1)因我国大多数DB承包商的能力不足,因此DB模式对于项目组织非常复杂,技术条件、施工环境等方面不确定因素较多的项目不太适用。2)CM模式最适用于复杂工程项目。CM承包商的存在是希望将各参与方的利益协调好,为设计和施工均能以第三方的角度给予合理化建议,并能在管理过程中运用价值工程等经济分析的方法,降低工程的成本,因此对于参与方较多,投资较大的项目,CM模式比较适用。3)采用EPC模式的工程大多技术复杂,投资规模大,管理难度较高,需要通过EPC承包商的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更好的实现工程目标。4)PMC模式主要适合于项目投资额巨大、工艺相当复杂或者业主没有能力管理的项目,需要通过借助PMC承包商多年从事项目管理的经验才能完成的项目。在大型的国际工程中使用比较常见。
2.5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不同
1)DB模式虽然可以实现设计和施工的有效搭接,以加快施工进度,但其在总承包商招标时需要施工图作为依据,因此不能提前进行施工。2)CM模式不需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招标,并通过CM承包商的参与,可以实现提前招标,从而施工也会相应提前,因此CM模式的建设进度最快。3)EPC模式下,总承包的招标不依赖建筑图纸,并且在分包商招标时也可以边设计、边施工,可缩短建设周期。业主采用EPC模式,是希望通过EPC承包商的集成化管理,有效减少设计、采购、施工三方因协调不当而产生拖延工期的情况,并且可以减少对业主的索赔,因此有效的缩短了工程的工期。4)在PMC模式中,工程的管理协调由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承担,更专业,管理经验丰富,对于目标的实现有较好的促进作用,并且该管理公司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而业主最关心的是工程的交付时间,因此会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进度。
2.6早期工程成本的明确程度不同
1)DB模式和EPC模式的招标和合同都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在前期的招标依赖于设计方案,承包商要通过实际的勘察和进一步的优化设计才能更好的投标,其早期的成本非常明确。2)在CM模式下,业主在初步设计阶段做CM单位的招标,签订管理合同时只确定了管理费用,工程的总成本需随着设计的深入而逐渐明确的,因此CM模式下的工程成本在早期不明确。但可以采用非代理型的CM模式,可事先确定GMP(最大工程费用),以利于业主降低投资风险。3)PMC模式下,PMC公司利用自己多年的管理经验在项目初期先对总投资做较完整的估算,而合同总价一般控制在该估算的±10%之内,因此该模式下前期成本较为明确,具有相当的精确程度。(本文来自于《山西建筑》杂志。《山西建筑》杂志简介详见。)
3在我国PMC模式与监理制度的对比
工程监理从总体上来说其工作内容接近于PM,但并不完整。在我国,监理一般不做项目前期的有关工作,总体上说,监理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施工阶段,其拥有的权力是由业主和法律给予的。针对PM/PMC模式,《指导意见》中指出“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利,承担监理责任”,这就说明项目管理是业主行为,而监理不仅仅是业主行为,还是法律行为,是制度。所以,在我国目前的建筑法规框架下,监理和项目管理承包可以同时存在(现行的大型项目采用这种形式的较多),项目管理承包商作为业主的代表,从前期就参与项目,主要负责各方利益的协调,而监理主要在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
作者:陈瑞 单位:三峡大学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