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期刊 | 网站地图 周一至周日 8:00-22:30
你的位置:首页 >  » 正文

国内外高等教育公平性比较

2021-4-10 |

一、高等教育公平的分析视角

从社会的角度来讲,应该从制度和社会价值层面进行构建,为每个资质达到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创造同等的机会。其次,高等教育的过程应该是公平的。也就是说,在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不能因为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其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其中既有制度和政策层面的保障因素,也有教学工作人员与学生的互动过程等因素。最后,高等教育的结果应该公平,也就是说,每个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应该达到的高等教育要求是一致的,其就业机会也是均等的。换言之,不能让学生因为性别、民族、户口等客观因素遭受就业歧视。鉴于上述分析视角的成熟性,文章将从这样三个视角出发,对中德高等教育公平存在的异同进行比较。

二、中德高等教育起点公平的比较

1.高考是我国高等教育确保起点公平的重要手段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就对高等教育公平给予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工农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1952年开始颁布了高考制度,这从根本上保证了人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不受经济、制度等客观因素影响,而只与其个人素质有关。但是“文化大革命”的爆发对高考制度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使得这一制度无法实施。“文革”结束之后,高考制度于1977年得到恢复,人们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再次得到保障。而且由于这一阶段实行计划招生,学生的学费极低,可以说经济等因素对其受教育权的影响是非常小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这一阶段我国的高等教育资源极为匮乏,招生也是完全按照计划招生,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大大下降。此外,这种以用人需求为目的的招生做法还导致招生指标较少,极大地降低了学生的升学率,使得不少具备接受高等教育素质的学生无法通过升学来享受自身的权利。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逐渐建立健全。这一方面使得可供政府支配的高等教育资源在不断增加,尤其是民办高校的不断发展也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选择途径;另一方面也使得学生就业的选择也在不断扩大。这样就使得我国的高等教育招生制度需要做出相应的改变,因此,我们看到,1996年双轨制的招生体制最终成为历史,部分学生享受低学费乃至免费的高等教育成为历史,高校开始全部收费;1999年,高校扩招政策的实施也使得我国的高等教育开启了大众化的时代,随后我国的高等教育人数开始大量增加,学生入学率不断提升。而且,为了不让学费等经济因素影响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我国还相继开展了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工作。另外,为了保证有才华的学生不因为高考制度而影响其接受高等教育,我国还在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开展推荐制度,在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自主招生制度。可以说,学生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平等。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在起点公平方面,仍然有许多的不足。例如,户籍制度依然是影响学生参加高考的重要因素,即使有些学生在发达城市和地区完成了整个基础阶段的教育,但是由于户籍所限,不得不回到原籍参加高考。根据地区来区分分数在历史上是有其合理性的,毕竟不同地区的人员基本素质确实存在差距,但是随着整个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差距在不断缩小。因此,面对由于历史原因导致的高等教育集中于少数地区的情况,通过打破户籍限制就成为必然。

2.丰富的教育资源是德国高等教育起点公平的基础

德国在确保起点公平上有一定的优势。在德国,虽然实行的是与我国相类似的考试制度,但是学生参加的考试更像是我国的高中会考,只要通过了这种考试,学生就获得了申请高校的权利。在这个环节,学生进入高校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完全取决于学生的素质和高校的录取意愿。之所以这样,既与德国充足的高等教育资源有很大的关系,也与其高校相对独立的办学自主权有很大的关系。这种制度可以说既保证了学生的基本素质,也确保了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而且德国的高等教育中职业教育非常发达,而职业教育的发达让学生在选择上不会因为观念因素而做出不适当的决定。我国的高等教育起点阶段更加强调客观公平,这既与我国教育资源相对匮乏有关,也与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有关,盲目地仿效德国的选拔制度很容易导致人情因素过重,反而会影响公平。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我国考试制度的逐渐完善,德国式的入学方式也是值得我们参考和借鉴的。

三、中德高等教育过程公平的比较

1.我国高等教育过程公平体现

在我国,高等教育通常分为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三个阶段的教育。在这三个阶段的教育中,本身因为学生入学成绩的不同而产生一定高低贵贱之分,同时在这三个阶段的教学中还有重点与普通之分。可以说,我国的高等教育无形中形成了比较鲜明的等级秩序差别。我国高等教育资源有限,为了集中力量发展高等教育,并在短时间内建设一批在世界上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校,我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优势资源向部分高校倾斜。这种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确实确保了一些高校的飞速发展,不仅体现在一大批科研成果取得了巨大的突破,而且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也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果。一大批国内外有突出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教师到这些获得重点投资的高校任教,这让这些学校的学生获得了明显超过其他高校的教学质量,而且他们在学习中也可以有更多的学习选择。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大多数高校的教学质量仍然较为低下,尤其是在扩招政策的影响下,不少高校的教学质量实际上出现了一定的下降,教学资源也显得极为紧张。而且由于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偏差,人们对于专科教育更是有一定的歧视心理。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等级秩序的存在,我国的高校学生自由流动也受到极大的限制。由此可见,我国的高等教育过程公平仍然需要通过教育投入和改变社会认知来进行改变。另外,由于入选上述重点支持的高校都是公立高校,无形中也对民办高校学生形成了隐形不公平。

2.德国高等教育过程公平的体现

与我国不同,在德国的高等教育过程中,教学质量、科研、实践等内容由于有充足的教学资源作为保障,其教育过程较为公平。在德国,职业教育受尊重的程度完全超越了我国,因为社会观念、就业率以及收入的影响,德国职业教育是非常发达的。职业院校的学生不仅能够享受到非常正规的理论教育,其实践教学开展得也非常好。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学校的好坏而选择职业院校还是一般大学的可能性就变得非常小,个人的能力和兴趣爱好成为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而在研究性学校中,由于对学生的课业要求非常严格,这使得教学质量得到非常好的保证。从教学过程来看,德国与我国一样,同样存在着名牌高校和普通高校的区别,教学质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要明确一点,那就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竞争力提升的根本,也是培养有竞争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前提。德沃金认为,正义就是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平等地对待权利,国家的责任就是确保向所有的社会成员提供一个得以公正、平等地参与社会竞争、谋求发展的机会。因此,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国家应进一步将教育资源向不发达地区倾斜,以此保证我国高校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此外,国家减少对高校办学的行政干预,让高校通过自我完善来提升竞争力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还要通过教育教学体制的完善,自然地树立学生理性的院校选择理念,逐步消除专科、本科等类型院校认识中潜在的等级观念。

四、中德高等教育结果公平的比较

1.我国高等教育结果公平的体现我国对高等教育结果公平的重视程度是非常高的,这主要体现在对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视上。不仅各级地方政府的人力资源部门通过举办多样化的招聘会来为学生的就业提供机会,同时,各个高校也通过积极吸引用人单位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此外,广大媒体对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的歧视性政策,给予非常大的关注。2013年,教育部特别发出了《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是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要做到‘三个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2.德国高等教育结果公平的体现与我国相比,德国是典型的宽进严出的高等教育模式。在德国高校,教育管理机制灵活,在学习时间上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是学生修满学分,一般都在5年以上。学生最终毕业,通常需要通过五种类型的测试:课程结束时学校对每门课程通常都安排一次闭卷考试;第二类考试是假期作业,也称开卷考试;第三类考试是毕业证书考试,这种考试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是自然科学、工程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结业考试;第四类考试是硕士学位的考试;第五类考试是国家组织的专业考试。在这种软中带硬的教学管理下,学生的质量得到了保证,同时也实现了教育结果的相对公平。德国拥有发达的就业市场。德国社会通过法律法规保证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利,而市场对年轻的劳动力的强劲需求也让德国大学生就业显得较为容易。据《世界大学新闻网》报道,德国高等教育数据统计局日前对1万名大学毕业生的调查显示,毕业1年的德国大学本科生失业率约为4%,而应届毕业生表现更佳,仅有2%的普通大学毕业生和3%的多科技术学院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均好于全国平均5.9%的失业率。我国作为后发国家,采取较强硬的行政手段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与非常频繁的行政介入相比,强化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要求,完善社会就业政策是保证结果公平更为有效的手段。

作者:于坤 单位:吉林师范大学大学外语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