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建筑工程论文
1投资决策成本管理
投标阶段是建筑工程的拟建阶段,该阶段的投资决策,重点在于项目成本、效益、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评估,并展开全方位的工程方案的必选工作,为工程投标阶段成本管理工作开展奠定基础。1)分析工程成本的影响因素,一方面是确定工程成本控制的合理性前提,科学评估项目建设的方案,对各种资源进行科学调配,发挥该阶段成本控制先决定性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投资方案的选择,在投资估算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审批建议,合理确定投资控制的目标,形成成本控制的依据。2)投资估算,即通过收集工程相关数据资料,全方位估算工程所有投资的费用。在不同的投资决策阶段,对投资估算的精度要求各不一样,其中在项目规划阶段,投资估算精度至少为±30%;项目阶段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精度在±30%以内;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精度在±20%内;在详细可行性研究计算,投资估算精度在±10%内;评估审查阶段,投资估算精度为±10%。通过投资估算,深入分析与项目投资相关的内容,为项目建议书的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决定等提供依据。
2成本管理系统设计
建筑工程成本管理系统的设计,可为投标阶段的成本管理工作提供专业的平台,系统的设计,需要兼顾以下两个重点:1)分析投标阶段的成本管理特点。成本管理系统的设计,以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实际条件和需求为基础,因此适用于投标阶段的成本管理系统内容设计,必须通过对投标阶段成本管理工作需求展开全方位分析,以降低项目成本风险为目标,借助系统保证投标阶段成本的有序管理。2)根据信息化建设的特征,为系统设计具有较强通用性和较高扩容预期的功能。另外系统应该具有足够的容错功能,即在录入数据后,系统会自动提醒用户认证,避免用户疏忽。从理论层面上分析,成本管理系统已经基本囊括了投标阶段成本管理的几项重要内容,但从实践层面上分析,仍然需要在后期施工中,对该系统的效果进行深入检验,归纳出系统的不足之处,并研讨如何完善,以便为建筑工程投标阶段管理工作开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3规范招投标行为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以《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为依据,但由于市场监管不到位,受到了定额计价方式的制约,以致标底的编制和报价的编制,没有起到竞争的作用,为此我们需要规范招投标的行为,并将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引入:1)以市场的供求关系为基准,在工程预算时,定额项目和水平,均要紧扣市场实际,而要尽量避免预算人员主观臆断的情况出现,以此提高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化运作水平。2)彻底由市场和企业定价,在招投标过程中穿插“询价”环节,以详细说明报价的依据、低价的理由、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方法等。通过详细询价,不仅能够有效避免错误报价、遗漏报价、重复报价等情况出现,而且有利于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证和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
4提高中标价合理性
为提高中标价格的合理性,在招投标阶段,我们一方面需要调整预算定额管理体系中不适应之处,并采用“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的方式,控制工程量的风险,另一方面在根据价值基础衡量中标价的合理性。1)预算定额直接关系到工程各方的利益,而通常尚不能完全反映市场的实际价格需求,为此针对预算定额管理体系存在的诸多不适应地方,应该秉着市场供求平衡的基本原则,兼顾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等各方的利益,检查招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人为压低成本的行为,以及标底是否与工程实际价格相吻合,以此判断中标价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而针对建设单位主观倾向的招标行为,也应该予以纠正,以免侵犯其他竞标者的合法利益。2)工程量的负责主体需要承担量的风险,采用“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的风险管理方式,可以结合市场的供求关系,科学明确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等方面的成本费用,对于投标人确定成本价格的最低界限和合理调节标价的浮动空间,以及腾出足够的利润空间等来说,具有基础性的作用。经工程实践证明,这种风险共担方式,将工程量清单纳入招标文件的内容之中,既有利于规范招投标的计价行为,而且能够从技术层面上杜绝“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出现,是合理衡量投标报价的奏效措施。3)在评标期间,在分析综合单价、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价格等的基础上,以及通过全方位的经济评价,有利于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而且又不会因为影响投标人利润空间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这是合理低价中标的重要前提。
5提高评标的科学性
为了消除出卖标底、串标、陪标等不良现象,需要提高评标的科学性,以保证评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1)拟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标杆评标办法。针对评标过程中随意、不规范等现象,评标办法要综合考虑相关的定量和定性因素,尽可能消除开标后议标的现象,提高公开招标的透明度。2)公开工程量清单。评标时,以承包商是否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作为参考依据,但不能作为中标的直接依据,以避免标底的跑、漏、靠,这样才有可能做到评标的公正和公开。3)以“合理低价中标”作为评标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招标市场的权钱交易行为,以及堵住恶意竞标的漏洞,肃清整个评标的环节。
6防止不平衡报价
在确保投标总价的情况下,施工企业故意调整项目单价和数量,以此提高工程效益,但往往违背业主原来的设计意图,可能会产生不平衡报价的问题,严重时会扰乱整个招投标工作的开展。为了防止不平衡报价,招标单位需要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做好招标前准备工作。在测量工程成本价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法》相关要求,以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低价为暂定价,同时进行市场调查和材料查阅,对暂定价进行合理调整,譬如对投标企业资质情况的考察,确保工程不会存在结算纠纷等经济纠纷。2)商务标评审的重视。采用与国际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保证没有存在标底泄露等舞弊现象的情况下,通过公平竞争等方式,规范招投标者的计价行为,并组织专业的评标人员,逐一评审商务标,以书面的形式澄清和承诺商务标存在的模棱两可的问题。3)把控工程变更和索赔关。在工程的实施阶段,针对调整的成本变更,要以统一的审核程序,由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磋商,妥善明确项目的变更内容、索赔事项等,以及针对偏差较大的不平衡项目,进行及时的核算、结算和索赔,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变更纠纷。(本文来自于《山西建筑》杂志。《山西建筑》杂志简介详见。)
7结语
建筑工程招标阶段的成本管理,直接关系到施工合同成本的合理性,也是避免工程利益纠纷的重要前提,为此建筑工程的招投标需要以《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等为依据,以市场的供求关系为基准,在招投标过程中穿插“询价”环节,以详细说明报价的依据、低价的理由、工程质量安全的保证方法等,同时调整预算定额管理体系中不适应之处,采用“量价分离、风险分担”的方式,控制工程量的风险,以及通过保证评标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不平衡报价行为的出现。
作者:田建红 单位: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阳泉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