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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留守儿童调查

2021-4-10 | 留守儿童论文

一、调查结果与数据分析

1.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

据调查结果显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以母亲居多,祖父母、外祖父母局第二位。53%的留守儿童是双亲不在身边,41%的留守儿童有母亲陪护,其余占6%。60%父母一方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由母亲看管。80%双亲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由祖辈监护。虽然有亲缘关系,但由于隔代关系,较难进行真正的交流。所调查留守儿童,监护人文化程度多为小学,只有21人为初中程度,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总体而言,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管教方式不恰当。访问到监护人如何处理儿童犯错,只有25%的监护人选择讲述道理,打骂、或单纯责骂的监护人占到40%。65%的监护人认为自己家的留守儿童并没有严重问题,只有个别家长反映孩子调皮,难以管教。由此体现出,在对留守儿童的管教上,监护人多采取放任态度,总结出如下原因:一、偏远地区教育水平低,监护人缺乏管理儿童的科学常识,教育意识匮乏;二、由于与儿童交流甚少,教育无从下手;三、面对调查未能客观评价自家儿童。

2.留守儿童心理现状

儿童对于父母不在身边表示反感,父母亲情的缺失,给留守儿童带来一定程度的心里空缺。非留守儿童的调查中,60%的儿童不能接受父母外出务工不在身边。回收问卷显示,留守儿童对于父母非常思念的达64%,比较想念的有24%,仅有7%不怎么想,3%没想过。访谈过程中,与监护人谈到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后的变化,其调查结果显示如下:50%的留守儿童显示出明显的消极变化。由此也可以看出,虽然监护人在一定程度代替孩子的父母亲照顾孩子,但是,这种替代是失效的。可是由于穷困,父母无奈只能选择远离故乡,造成了留守儿童在成长最敏感的时期缺失父辈关爱。当地留守儿童的父母亲一半以上(54%)工作在省外的,13%的人在本市打工,33%在本省,一年中在家时间寥寥无几,导致部分儿童叛逆、孤僻、内向等不良性格。

3.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

将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进行如下比较:在学习上,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基本面临同样的困难。困难程度与父母是否外出打工基本无关。所调查贵州省处偏远地区,村民基本文化水品偏低,大部分属于小学到初中程度,多为小学,基本没有辅导功课的能力,只能起到人身监管作用。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学习态度上存在区别,92%的留守儿童基本很少或者从来不逃课(迟到),而非留守儿童有65%,在对学习态度上,留守儿童比非留守儿童更努力、端正。留守儿童从小没有父母照顾,思想上更为独立成熟,有些儿童了解到父母的辛苦,更懂体贴。问卷中,提到他们最想与父母沟通什么问题。个别留守儿童写到爸妈辛苦了,请放心,我会好好学习等。

二、建议与对策

农村留守儿童的处境不仅关系到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农村教育水平的发展,更是影响制约城乡公平的核心问题。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寻求对策:

1.在政策制定上,应该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尽快消除城乡差距

这里并不是说要完全取缔户籍管理制度,而应要渐渐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之间隔离开来的制度,从而保障劳动力的顺畅流动。政府应研究相应的流动配套措施,让进城务工的农民能够享有和城市人同样的社会权益。同时,更应该清除就业、就医、居住、受教育等方面的障碍,彻底破解固有多年的城乡二元体制,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健康流动,给予农民工“市民待遇”的同时,更接纳他们的子女。目前,由于计划生育制度,城市中小学生源近两年逐步减少,现有教育资源出现富余,更应适当为民工子弟提供城市就学居住的机会,恢复原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功能。给农民工子女在“进城”与“留守”两者间拥有自主、选择权。可喜的是,一些地区已逐步取消借读费用,一些学校也将打工子女和本地户籍学生一视同仁,有的还给与一定补助,帮扶农民工子弟。但这些举措离真正解决问题还有一定距离。

2.教育体系要健全,逐步加强农村教师素质,重点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引导

一是要逐步加强师资力量。调查体现,农村师资力量很是薄弱,国家应出台政策鼓励本科以上师范生支援农村教育。教师和监护人、家长间都应保持定期联系,教师要经常到留守儿童家中访谈,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更应该和身处外地的家长保持电话联系。义务教育阶段应开设心理辅导相关课程,配备心理教师进行引导,提供知识教育的同时给予心灵沟通。二是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地区,应开办寄宿制学校。政府应加大投入,增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投入和建设力度,要尽量为生长环境不完整的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生活辅导老师随时陪同引导,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上的难题。总之,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协调一致,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三是要建立留守儿童跟踪档案。学校辅导员或班主任应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发展状况,将其在学校相关表现登记到档案中。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做到登记备案,进行有针对性、有效的教育管理。及时向家长及亲属、监护人反馈信息。

3.家庭管护上,要尽量改变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

调查体现,如果父母双亲都不在家,对子女影响最为严重。但若有一方留守,影响相对轻微的多。父母外出务工时,若缺少可靠监护人,应尽量做到一方留守,保持家庭教育一定程度的存在与完整。若无法避免双亲离家,时间上不应相距太久,应尽力做到每周交流联系一次。父母要全面了解子女心理、身体、学习各方面情况,让孩子感受到温暖和关爱。要疆场与孩子的班主任、监护人保持联系,共同商讨孩子的教育管护,做到争取经济利益与关爱子女互不耽误。

4.在法律保护上,要加大立法对留守子女问题的干预力度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可并没有法律约束家长对子女的教育。目前,《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刑法》都涉及未成年保护条款。对父母不能、不想承担责任,导致孩子没人管没人抚养管护的情况下,国家、政府、司法机关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通过立法对留守儿童进行保护。

作者:牛佳宁 单位:青海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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