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概况
按照郑州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新郑市3年内计划启动建设47个新型社区,其中:新型农村社区26个,合村并城社区3个,城中村改造社区8个,新市镇社区10个,总投资共计201.43亿元,建设安置房846.17万平方米,安置农户39514户,共计159557人。新郑市按照“规划先行、产区互动、三化协调”的原则,统筹考虑土地指标、农民利益、资金运作、就业岗位、粮食生态和社会保障六个因素,制定实施了新型社区建设“532”行动计划,把293个行政村规划建设成52个新型农村社区(包括3个合村并城社区、10新市镇社区和39个新型农村社区)、2个特色保留村(人和寨、华阳寨)。截至2013年9月,已启动36个社区建设项目,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的有孟庄镇潮河新城社区、薛店镇常刘社区、辛店镇袁集社区。其中,管理比较成熟社区是:薛店镇常刘社区已建成19栋安置房共计5.6万平方米,水、电、气、通信、社区服务中心、卫生站、小学和幼儿园配套齐全,搬迁入住居民296户,共计1200人;孟庄镇潮河新城社区(原鸡王村)已建成安置房14栋共计10万多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和幼儿园等公益设施已经运行,搬迁入住居民380户,共计1700人;辛店镇阳光花园A区、兴业社区两个社区已建成72栋楼房共计3000多套住房,已有500多户群众入住。
二、新郑市加强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主要做法
在基本制度框架层面,新郑市出台了《关于在新型农村社区实施“四联一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形成了指导当前新郑全市域范围内统一的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在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含合村并城、合村并镇社区)中实施以“多村联体、组织联建、服务联动、动力联供、创建生态宜居和谐文明美好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四联一创”工程,通过新型农村社区党建工作创新,健全覆盖各类人群的社会服务体系,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以典型引路,减少了新型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阻力,推动了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引领新型社区建设
新郑市坚持“党建先行、协调推进”的原则,将社区党组织建设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的引领和组织保障。
一是优先构建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为使搬迁前后基层组织管理不断档,提前开展了村转社区工作,在新型农村社区科学设置社区党组织,即以社区联合党总支为核心,下辖合并村党支部、楼栋(片区)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党支部,设立社区党总支、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和居民监督理事会三类组织,按照准社区架构并轨运行,形成了“一个核心、两级架构、三类组织、并轨运行”的管理架构,领导、参与、监督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管理和经济发展等。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设立社区建管部、公共事务部、产业发展部、综治工作部、文体工作部、信访调解部六个工作部门。按照“全覆盖、多功能、公益化、自助性”的要求,设置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下设若干服务窗口,集中开展便民、居务、党务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实现了计生、就业、社保、民政、医保、组织等行政审批、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进驻社区,使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真正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待条件成熟时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将逐步取消合并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监委会,依法成立社区居委会和监委会。
二是果断选配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过渡期新型农村社区居民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程度等实际情况,新郑市通过行政方式撮合组织合并、指派了社区领导班子,成员人数控制在5~7人。社区联合党总支书记原则上从乡镇(管委会)科级党员干部中选派,由乡镇(管委会)机关干部、合并村党支部书记任社区联合党总支的副书记或委员。合并村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在社区管理过渡期间人员、职务、待遇保持不变,逐步向楼栋(片区)党支部成员转型。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由镇机关干部和村委会主任组成。居民监督理事会由镇机关干部和村监委会主任、委员组成。待到时机成熟时,再依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组建三套班子。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社区工作制度。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党总支议事决策、重大事项决策、民主议事、代表会议等制度,完善了社区党建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和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社区党建工作制度。辛店镇将镇政府机关所有党员下派到各社区,并下发《关于实行驻社区单位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的通知》、《关于进行驻区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登记报到的通知》,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登记,开展各项服务。辛店镇每4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包1个社区,规定每半个月要抽出不少于一天的时间到各自所联系的社区进行走访调研,解决实际问题,形成共同抓社区党建的良好工作格局。制定了社区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每年就年度工作目标向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内党员群众进行“双向承诺”,年底开展社区干部“双述双评”(述职述廉、社区领导班子及成员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工作。
四是保证社区管理的财物支持力度。新郑市根据规划建设的每个新型农村社区规模大小,分层次建设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经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验收达到建设标准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由市财政奖补20万~30万元(不含各村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建成后的社区规模和居民人数核定办公经费,原则上按照每个社区每月2万、2.5万、3万元三个等次列入市、乡两级财政预算。适度提高建成后的新型农村社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标准,按照每个合并村每年不低于1.5万元标准,列入市财政预算。落实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对社区领导班子成员工资待遇,原属财政供给的,享受新职级和相应经济待遇;原属非财政供给的,列入市、乡两级财政预算,参照在编人员相应标准发放。未建新型农村社区的村党组织书记报酬不低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在建新型农村社区的村党组织书记报酬不低于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已建成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月报酬标准为新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20%。
(二)健全社会服务体系,创建幸福和谐新型社区
新郑市将社区建设与人民群众的所需所求、所急所盼紧密对接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统筹推进城乡教育、就业服务、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养老保障、服务组织建设“六个一体化”,切实解决入住新型社区居民的基本民生问题,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质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教育方面,在社区内部或附近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方便了社区居民子女就地就近入学。医疗保障方面,实施大病救助和“片医服务”工作,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综合服务,并为每个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且每年由村集体出资组织60岁以上老年人和中小学生免费体检一次。由社区统一为居民交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每人每年60元),实现了社区居民医保个人零缴费。养老保险方面,用社区集体收益代缴村民的养老保险,社区每年为参加养老保险的居民缴费,实现社区居民养老保险零缴费和养老服务全覆盖。新郑市新型社区还积极帮扶解决社区里的孤寡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家庭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分房的时候优先挑选一楼,同时制定政策,确保残疾人、精神病人、“两劳”释放人员等人群享受同等的分房政策待遇。
(三)建章立制,推动社区物业管理规范化
一是因地制宜地有序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由于目前多数社区都没有完全建成,社区建成区规模较小,入住人口较少,多数新建社区物业暂时采取村级管理、镇政府扶持的管理办法,即由搬迁入住的村集体组织本村群众组成的“六护员”对社区物业进行自我管护,按照城市管理的标准,强化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对社区内道路、排水、绿化、亮化、景观等设施进行统一养护和维修,并做好垃圾清运、花草修剪等事务。其费用主要由村集体收入解决,乡镇政府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等社区逐步完善后,再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有资质、服务好的物业公司对社区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少数成熟社区已经根据居民意愿公开选聘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全面提供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亮化等服务,由社区管理机构协调实现物业收费按行业标准底限执行,收支情况接受社区居民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居民正当权益。二是推行居民公约,进行居民社区化生活教育。制定完善社区各项管护制度和社区居民公约,严禁擅自拆除、改建、移动、占用社区公共设施,保障公共设施完好,充分发挥使用功能。通过各种宣传载体,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社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新郑市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初步成效
在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教育和服务保障下,从建新居到劳动就业方式、社会生产方式再到生活方式、精神观念,农村建设、农民生活、农业发展均已呈现出新的气象。
(一)新型农村社区搭建了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居民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全覆盖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逐步解决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人员和经费等问题。在规模化社区集中高效使用公务人员和公共设施,基本实现了农村社区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钱办事的目标,为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创造了条件。新型农村社区还搭建了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政府社会管理覆盖面。
(二)完善了社区服务体系,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
新型农村社区使农民由分散居住转为集中居住,实现了公共资源整体优化配置。新郑市突出服务功能,从农民群众现实需求出发,加强了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了服务窗口,拓展了服务项目,改进了服务手段,实行了“为民全程代理”服务。部分社区积极推动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的衔接配套。一些社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方便快捷、内容丰富的优势,积极筹划建立和完善便民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党务、政务、商务、事务、服务”合一,为村民提供“快捷、安全”的便民服务。在新型农村社区这个平台下,社会保障、文化、卫生、治安、科技等服务活动得到有效开展,科学技术向农村及时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村民享受到了更便利、更高效的服务,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入住社区居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悄然发生变化。
(三)强化了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了居民自治水平
在新型农村社区,人口高密度聚居扩大了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辐射面,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维权行动提高了村务公开的呼声,促使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村级组织各项制度得到健全。村务管理规范化的提高,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村民自治机制,促进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政策的落实,增强了村委会的管理和服务功能,保障了农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建设。
(四)变革了农村生产关系,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整合了原来散乱的村落民居,腾出了建设用地和可耕地,高起点规划社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依托既有中心镇区和主干道路展开村镇框架,建设产业集聚区、农民创业园,为农村工业化和农业规模化经营以及农村熟练劳动力培育提供了空间平台和载体,调动了农民群众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铺就了产城互动、三化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新郑市适时出台了入住社区居民以房屋产权抵押贷款的办法,允许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以新型农村社区住房抵押贷款,扩大新型农村社区有效担保物范围,改变长久以来农民土地能种不能用、房屋能住不能卖的现状,为入住社区居民扩大再生产拓宽了融资渠道,使农民的“死资产”变成了“活资产”,部分地缓解了居民创业融资渠道狭窄的难题。
四、新郑市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强化,便利了居民生活,增进了社会和谐度,极大地推动了后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然而,河南省是全国第一个大规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探路者,在当前的转型过渡期,与现代化社区管理相比,新郑市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不可避免地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社区两委的工作机制仍未实现向现代城镇社区管理的转变
在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服务管理工作中,新郑市着力实现五个转变,即组织由单一设置向多元设置转变,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人员由村组干部向社区干部转变,活动载体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阵地建设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然而,一些体制和机制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直接影响着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一是过渡性特征明显。社区党总支、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和居民监督理事会三个机构的一把手都以乡镇(管委会)领导层以行政指派的方式由镇机关干部担任,作为居民自选自治的主要人员(村委会主任和村监委会主任)担任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和居民监督理事会副职,通过行政方式撮合组织联合和指派干部只能作为一种过渡手段确保新型社区管理初期的秩序,最终要迈好向基层群众自治过渡的一步。“乡镇街道办党委———社区联合党总支———党支部”这种多层级架构也违背了扁平化的组织设计原理和信息时代的组织发展趋势。二是新型社区村民重新组织化程度不高,两委人员没有及时更选。
多数新型农村社区由过去的多个村合并而来,居民组织关系和空间处所仍按原有村组编排,社区居民小组长一般从原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选出,村干部直接转为新型农村社区干部,没有实现及时重组更新。新型农村社区较传统农村社区规模明显扩大,而部分新型社区管理人员明显不足,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有的新型农村社区工作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他们大多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文化层次、知识结构难以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工作需要,对新型农村社区职能缺乏认识和理解,应对居民提出的各种要求时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多个村落在空间上实现积聚联合了,但原各村两委特别是村支书成为推进联合最大的阻力,他们在服务中心选址建设和人员安排等问题上争议较大,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思想认识也跟不上,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党组织联建和服务联动没有有效运转。有的村落实政策不到位,未形成合力,存在重管理轻服务、服务不到位等现象。有的村以群众素质差、干部任务多为借口,推动工作慢,成效不明显。
(二)社区服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新型农村社区管理走向成熟需要达到“五个转变”,即组织由单一设置向多元设置转变、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人员由村组干部向社区干部转变、活动载体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阵地建设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2011年起,郑州市和新郑市相继成立了社区建设服务局负责全市城乡社区建设,但这个部门的设立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此外,社区物业管理存在明显的过渡性。不少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政策特别是物业管理政策,体现出明显的转型过渡特征。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居民没有物业管理方面的消费观念,物业服务收费困难。如辛店镇阳光花园社区没有集体收入,主要是乡财政拨款,给保洁、保修、保安人员发工资,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孟庄镇潮河新城社区、薛店镇常刘社区则是用村集体收入支付物业方面的费用,这就存在家庭之间的不公平问题。
(三)居民素质和生活方式仍未实现根本转变
从村落居民到城镇居民的转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目前,新入住社区的居民的生活意识和生活习惯还没有从农村居住的大环境里转变过来,这就给社区管理特别是物业收费带来很大困难。一是社区居民就业技能难以满足再就业需要。村民进入社区生活后,大多数不再依靠土地生活,但随着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企业对工人的素质和技能要求也更高,社区居民中学文化程度的占多数,虽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在提高,但多数没有参加过职业技能培训,缺乏基本的工作技能,造成了找工作难、找好工作更难的局面。二是村落生活习惯有待转变。进入社区后,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已经改变,但由于旧的生活习惯长期存在,使居民在文明、卫生等方面与新型社区要求格格不入,如乱扔垃圾、乱停车辆仍然较多。此外,由于还没有形成市场经济的消费观念,一些基本没有集体经济的社区没有集体收入,居民又不愿意缴纳物业管理费,目前只能靠政府给予资金支持,从长远来看,亟须探索新的物业费征收办法。三是新型邻里关系亟须构建。它要求居民在社区群体性生活中树立起良好的道德观念和风气,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正确地处理邻里关系,在社区中形成团结、和睦、互帮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然而,受传统居住观念影响,广大农户形成了相对封闭的生活习惯,习惯于独门独院式的居住生活方式,因为一些鸡毛小事骂街打架的情况还时有发生。
(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高
社区管理不等于社会管理,政府社会管理工作也不等于社区管理工作,不是任何对群众有利的事都应该由政府来完成,政府不能大包大揽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社区管理机构只需要做好本职工作并协助上级政府做好相关工作即可,不必越俎代庖承担过多公共服务职责。例如,新郑部分社区制定了高考优秀学生奖励制度,由集体出资对考入大学的新型社区居民子女每人奖励现金1000元。再如,潮河新城社区积极打造智慧社区模块,既能办理邮件、快递、报刊等公共服务,还能提供账户转付、小额现金支付等助农取款金融业务,农资、农村药品配送服务,航空机票、火车票、客运车票代购服务,水电费、有线电视费代收业务,移动、联通、电信缴费代办业务等延伸扩展服务,实现缴费方式和缴费平台的社区化。这些都并不值得借鉴和推广。政府的工作主要是搭建平台和提供服务环境保障,具体运营则应交付给市场完成。
五、加强新郑市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引领农村社区党建工作
村改社区后,原来的管理组织体系已经不适应新的需要,要借鉴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和外地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村委会改社区居委会进程。一是健全组织机构。乡镇街道办及其下属社区联合党总支、社区居委会、居民都在更高一层次的法律法规调控下行为,国家法律法规成为三者独立活动和公平互动的外部制度环境。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社区民意的代表,在乡镇街道办与居民之间发挥着平衡调节器的作用。加快推进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组建工作,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压缩党组织层级,突出社区联合党总支的贯彻落实乡镇街道办政策意图中的基层领导角色将社区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定位为功能性党支部,弱化其领导职权,强化其服务职责。要对整村集聚到新型社区的,打乱原行政村组单位建立社区居民小组,纳入社区直接管理;对非整村搬迁、由辖区内各村部分入住的,原村两委班子单方接受社区党总支领导。要在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下,把基层治理的各种力量集聚起来,发挥各方特色,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是逐步向社区自治过渡。在过渡期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随后,要两职分开担任,拓宽用人视野,打破身份、年龄、学历、地域等条件限制,注重在离退职干部、军转复退人员、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管理人员中,选聘思想政治素质高、致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人才进入社区领导班子。新型农村社区干部实行调整前乡镇备案和在社区公示制度。逐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委会主任,逐步实现社区干部职业化和专业化,并放权由其从既有干部队伍中选配组建班子。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引导他们走出传统的农村管理体制思维定式,更新领导管理观念,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管理社区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全市农村干部档案,为新型农村社区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提拔使用、监督考核等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优化社区党组织干部队伍的选用。村党支部纳入社区党组织管理后,设置社区党总支,下设若干个楼栋(片区)居民互助组党支部、企业党支部等,班子成员为7~9人。对暂时没有合适人选或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先由乡镇党委从乡镇副科级干部中选派年富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的同志兼任新型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随着社区选举条件的日趋成熟,组织社区所辖各行政村的党员和群众将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公开推选社区党组织书记,乡镇下派的包村干部(村第一书记)或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总支副书记,大学生村官和经过选拔的优秀村干部为党组成员,把党组织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核心动力。
(二)加强社区公共服务管理
新型社区党组织承担协调、服务、管理“三种功能”和整合组织资源、推动经济发展、联系服务群众、教育管理党员、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谐稳定“六项职责”。为了满足不同群体的服务需求,让城乡居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一是要加快社区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医疗卫生、计生、文化、教育、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并积极引进社会服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开展“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同时建立待遇保障机制。二是加强就业培训指导。社区要积极与市、镇两级劳动就业指导机构对接,搞好社区富余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要鼓励公共职业中介机构向社区延伸,建立社区的就业再就业综合信息查询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就业提供服务。三是积极培育民间组织、群团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增强社区管理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建立以党总支为引领,党务组织、居务组织、中介组织三方协作共管新模式,实现共同治理。
社区管理仍需继续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积极完善全程服务代理、公开承诺、首问责任、坐班值班、居民评议、档案管理等农村社区管理制度,逐步提升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服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县(市)区党委要向新型农村社区选派党组织第一书记或党建指导员,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帮助做好各项工作。新型农村社区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列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责任领导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工作的指导,切实履行职责。建立社区干部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一些政府部门在服务新型社区居民方面仍存在推诿问题。例如,在社区建设初期,市委、市政府同意为新型社区居民办理房产证,但个别乡镇在办理房产证时,有关部门总是以手续不完备,上级没有明确的办理办法为由推托房产证办理。对此,要以网格化管理体系为载体,深入推进条块融合,以干部绩效考评和问责机制促成新郑市市直部门更多地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管理服务。
(三)推动“村改居”的制度性因素变革
新型农村社区不应只是形式上的变换,更应是真正的居民组织与管理形式的变革。加快村转社区步伐,实现住区要素从农庄村落向城镇社区的转变,使“村改居”发生实质性的转变,跟城市社区相衔接,还需要解决一系列体制与管理问题,特别是涉及土地制度、集体资产的改制、城乡管理体制的统一等。一是认真为居民办理房产证。为入住社区居民进行住宅用地审批,办理颁发住房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允许社区内居民住宅用地进行流转,允许社区居民房屋所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转移,社区居民房屋可以转让、出租或抵押。二是推动户籍背后的社会属性转变。对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转为非农业户口,在经济领域享受城镇居民相应的医疗、低保、养老、就业等待遇,当城镇户口待遇标准低于农村户口待遇标准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继续享受农村待遇标准。三是实行土地确权,规范土地流转,切实维护居民权益。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在严禁违法占地、严禁侵占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与实力强的涉农公司合作做好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解决入住社区群众种地难、种地贵的问题,提高社区居民土地收入,解决社区居民后顾之忧。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居民内在素质
群众自愿和群众满意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深入广泛地宣传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和重要意义,通过深入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想认识,强化他们的社区意识和责任意识,激发他们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热情,形成良好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舆论氛围,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深入有序开展。二是引导居民转变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村委会可建立一个小市场出租摊位或出租门面房,用收益的租金作为专业物业服务队伍的资金来源,同时每户可象征性收一点卫生费,培养村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逐步探索居民交纳房屋维修基金,以解决以后房子的维修问题等。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组建特色文化队伍,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以新文化塑造新居民。开展“文明和谐楼院”、“文明和谐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评选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以新风尚引导新居民。
作者:刘建军 陈宏伟 单位:郑州市委政策研究室 政协新郑市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