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实施前的造价控制
认真做好工程预算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若建设单位具有技术力量,可以自行编制。但目前主要是借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来编制。这就需要认真地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择的时候不能以服务费用的高低进行判别,因为服务质量才是关键。要选择资质等级高、具有相应技术力量和项目经验的咨询机构。在编制过程要做好及时的沟通,做好暂估价、暂列金额的确定。
2、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2.1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工程进度的安排首先要根据施工合同进行,但是由于施工现场条件不确定性因素,工程进度必须及时调整。比如预见未来有暴雨等恶劣天气,则一定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做好有关基础的开挖、回填,避免在暴雨雨期情况下进行土石方工程的作业。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资源、资金的节约,还可以避免工程事故。
2.2审核优化施工方案在施工优化过程,一定要引入技术经济分析,而不能只单纯进行技术上的优化。通过对比各类技术经济指标,从而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案进行施工。在现代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越来越多,对此也应注意进行优化。这需要配置更多懂得施工技术、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逐步更新造价控制理念和手段。
2.3控制好主要材料的价格及使用对大宗材料的价格控制,首先要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从而将价格降低至最低。在施工现场,还需要合理施工,避免材料的浪费,这需要采用优化的施工组织设计,更需要现场管理人员加强对人员的指导。比如做好钢筋放样,尽可能最大程度减少边角剩余钢筋的数量,而且还要合理利用边角剩余钢筋。这些工作看起来虽然琐碎,但是经年累月后也可以节约很大的投资。
2.4强化索赔管理和签证管理在工程实践中,对索赔程序的重视程度不够,随意性较大,这也是导致竣工结算纠纷的一个因素。与2008版清单相比,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索赔的规定作了较大补充,在对索赔权利及索赔程序做了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承包人和发包人可获得的赔偿方式,增加了承包人索赔的期限等规定。对索赔的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但由于多种原因而未对可索赔的事项、索赔值的计算作定量规定。这也成为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需要深入研究的课题。根据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单价计价方式的特点,可以借鉴《〈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FIDIC合同等单价合同范本中索赔事项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在实际索赔中,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结合具体的合同中索赔条款,提出合理的索赔理由和工期、费用索赔,尤其要加强索赔程序的规范性。
2.5强化跟踪审计近年来,跟踪审计逐渐兴起,并成为工程造价施工阶段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跟踪审计,需要选择良好的跟踪审计单位,制定合理的跟踪审计方案,抓住跟踪审计的关键点和重要点。目前跟踪审计还需要加强的是,应及时反馈跟踪审计结果,并以此为依据做好下一步的造价控制,这也是动态控制的一个必然要求。这对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人员都有了更高的要求。
3、项目实施后的管理及控制措施
建设工程造价起始于约束性的前期阶段,通过大量的物化劳动实际确定和形成于期中阶段,被动的后期管理对上述两个阶段都不能起根本性改变。即使建设工程各方对竣工结算结果有所影响,但不能从本质上改变已成事实的工程造价。即便如此,工程结算管理仍然十分重要,因为工程经过审核或审计的工程结算将成为工程造价的最终结果,这关系国有资产的确定等。后期管理主要是指工程造价的结算管理。通常,建设单位在本阶段也需委托具有很强技术力量且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从而通过专业的力量帮助建设单位确定符合建设工程合同和实际的工程造价,从而避免国有资金投资的浪费,也能积累工科学的资料。严格确定结算审核程序,主要包括结算资料的送达、结算审核人员的工作场地及工作方式。严格结算审核报告的出具,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且附上有关重要的证明资料。目前,伴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在结算中应注意暂估价的结算。因为部分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对暂估价的设置较为随意,施工单位投标未严格按照暂估价金额进行填写,但是评标时未能发现,施工单位中标,最终结算的时候就引起麻烦。对这部分的审核一定要仔细、慎重。
4、总结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完善及市场的发展,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已经从重视竣工结算的结果管理向提倡重视前期的事前管理方向发展,向综合前期、期中和后期进行全过程造价管理方向发展。这是工程造价管理发展的进步。以其较多的变革内容更是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继续发展。在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视角下,应回归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并以此促进全过程造价管理进步。
作者:徐宏燕 单位:天津森宇法律技术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