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期刊 | 网站地图 周一至周日 8:00-22:30
你的位置:首页 >  » 正文

互联网时代环境治理的转型

2021-4-10 |

一、中国当前的环境治理体系

权威型环境治理体系集中表现为一统性环境法令自上而下贯彻,而地方政府不时采用集中式的强力执法,环境事故仍然多发,这其中的因果又何在?其实运动式强力执法可有效提升污染企业的排放成本,遏制过度污染行为,缺陷显而易见。首先,无法及时有效应对环境群体性事件。公众面对环境侵权一般只能诉诸环境信访等行政救济手段,环境信访不仅给地方环保部门官员,给当地政府行政领导形成很大压力,维稳机制顺势启动。维稳机制迫使公众转向“共同散步”等形式予以抗争,而这种抗争进一步迫使地方政府被迫采用政治性手段而非法律手段,民众进一步遭受“相对剥夺感”,最终采用“共同的愤怒”粗暴维权,环境维权最终演变为群体性事件。

其次,权威式环境治理体系还极大抑制环保NGO为代表的公民社会发育,尽管一些研究表明中国的环境治理体系正逐步引入公民社会因素,公民参与机制和政府官员考评标准有所加强但仍存在诸多瓶颈:环境NGO难以获得社会团体登记,即使登记成为合法的社会团体也不具备环境公益诉讼资格,更何况政府一贯性的拒斥甚至对抗环保NGO的理性活动;环境NGO自身有时基于生存和发展利益需求也自觉不自觉以政府对权力和利益的选择为中心而选择性失语,譬如福建厦门、浙江宁波、四川什邡、江苏启东等全国各地的PX项目鲜有环境NGO准确客观的意见,一些情况下环境NGO还主动为地方政府项目背书2;最后,运动式治理往往本轮活动所设定目标,有悖于稳定和刚性的法治精神,损害法律权威和政府形象,问题虽得以一时缓解根源却依然存在。此外,运动式治理和高度垄断的现状下,与权力共谋成为普遍现状,无论污染企业还是环境NGO抑或是民众都希望获得政府的支持,而政府的支持最终落实到主要领导身上,腐败也很难消除。

二、互联网对环境治理体系的嵌入

传统权威型治理体系取得一些成效,但并不能遏制环境日益恶化的事实。日益增多的环保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说明,国家权力的高度垄断性和对公众的排斥必须向新范式转型。这种新范式核心特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组织多样化行为主体.自上而下的法律和自下而上的自发行为的融合,从内涵上包括倍息获取权.决策公共参与权和司法补救权。向新范式转型需要动力那么动力源自何处。一般说来,动力可分为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变迁抑或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除此之外技术环境变化也可成为动力来源。这里不讨论政府的强制性变迁抑或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只讨论信息技术尤其互联网在环境治理新范式过程中的作用。目前的社会生活事实是,互联网的确已渗透到经济、文化、政治、军事等诸多领域,朝着主导型角色迈进。互联网去控制化、即时传递、在线互动,既为公民提供了开放、自由的政治表达平台,也使信息传递更加不受时空和政治的控制3。由此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公民都喜欢在网络社区中无所拘束地撰写网络日志、上传视频、图片等,这无疑为环境治理新范式转型提供了可能。

互联网创造了载新政策工具和全新的技术应用手段。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OECD国家环境领域发起一系列政策创新,包括环境税、排污权交易制度、废物回收的押金制度、垃圾等废物处理的市场化运作等等。近年发现无论命令一控制政策还是市场型的都收效甚微,且成本居高不下,由此他们开始注重经济目标与环境目标、政府引导与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等的协调,新方式、新方法也不断涌现。自愿性协议方式、环境标志和环境管理系统等等,而这些工具为互联网的介入和应用提供可能。实际上,互联网应用环境治理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虚拟化交互减少了能源消耗、提?能源效率;地理信息系统广泛应用于环境规划、自然资源管理和环境建模等活动;还譬如智能交通、智意城市既便捷了生活更符合清洁生产还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还譬如循环经济的指南生产线的采用减少原材料的耗损,节省大量资源;此外环境文化建设上互联网还发挥难以想象的作用,一些典型网络案例包括“绿色北京”、藏羚羊信息中心、瀚海沙、学生环境保护绿色网络等等都有力推动了环境意识的觉醒。

互联网还为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实时监测提供可能。目前国际学界正在广泛讨论大数据对生产生活的影响,其实环境治理也是大数据应用的主要领域之一。大数据是指不用随时分析法这样的捷径而采用所有数据的方法,通过使用所有的数据可以发现如若不然将会大量数据中淹没掉的情况。大数据中的“大”也不是绝对意义的大,而是全样本,这种全样本只要借助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共享数据等信息通讯技术缋效就可获取并进而提升治理绩效。实际上,这种大数据还为具备基本基础设施和网络使用技巧的人提供了便利。公民不论种族、性别、收入、区域,都可全天候获得大量的环境信息,详尽、描述细致、朴实日常化。环境管理者也及时得到对环境有着切身体会反馈。正是意识到互联网收集环境信息的重要性,我国也的确做出艰辛努力。七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立了小型Debasen数据库。1992年亚洲开发银行《选定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资助,上海、大连和南通三城市的环保局被实施单位建设了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并成立了环境信息中心。1996年国家环保总局获得世界银行技术援助,完成27个省级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项目。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开发电子政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环保业务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挖掘了信息通讯技术在环境管理中的潜力,实现环境信息的共享和有效管理。

目前环境保护部和3?个省级环境保护部都有了自己的门户网站,这些网站为环境信息(譬如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新闻、环境状态、知识和企业环境等)发布;在线征询(包括立法公共意见征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其他决策公众评议等);在线服务(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等等);在线互动(包括在线调查、公众咨询、在线投诉、在线讨论等等)推动了环境治理缋效的提升。网络技术手段对搜集信息,提高政治决策和管理的效率和网络政治参与的效率,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和信息的流通、共享。

互联网推进环境治理体系还表现在公民环境权参与的拓展。公民环境权的网络拓展,是以互联M为活动空间,并以网络作为信息载体和活动途径,网民、网络共同体和网络政治精英等为参与主体,以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家环境决策行为。互联网作为空间活动,核心是将网络作为信息载体,包括社区对话讨论、人肉搜索、微博传递、微信圈,其至网络群体性事件等等诸多形式。它不仅打破了现实政治参与渠道和手段的参与,弥补了现实政治生活中政治参与渠道相对狭窄的不足,还减少参与的时间、金钱、精力成本,实现利益主体之间的快速连接和沟通,使得参与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由此被当成深化公民参与环境治理理想工具。实际上随着经济?K长和受教育水平的提升.中产阶级的崛起.公民对环境权利认知日益清晰,在实际生活参与受阻的情下,网络参与需求大幅提升,这样互联网上一种有关环境治理的虚拟的政治一社会结构得以构建。在这种虚拟政治一社会结构中,微观层面的创新生境界(niche),中观层次的制度(Regimes),宏观层面的演化场境(landscape)都可以发现端倪,这种背景下权威环境治理体系不得不向合作的环境治理体系改变、

三、互联网推进环境治理体系转型需要法律化

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通讯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同时随着环境信息的透明化、参与渠道的拓展使得互联网急剧推进环境治理体系转型。然而互联网的技术特性决定其优点同时也必然存在诸多缺陷。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坏消息容易传播,网络大v环保专家董良杰的“自来水里的避孕药”、“舟山人头发里汞超标”、“南京猪肉含铅超标”、“惠州猪肝铜超标”网络谣言就造成了很大的民众恐慌,不利于环境治理体系的构建;网络参与同样面临代表性不足、民主赤字的问题,网民77%由35岁以下的年轻人所构成。年轻人所浓厚的参与热情、强烈的表达意愿成为网络舆论活跃的主体,但他们受到学识.阅W限制,激情有余、理想不足,很难理解实际问题复杂性,言论观点难免有失偏颇。第三,网络存在民粹主义倾向,民粹主义简单否认现有的治理体系以及国家整合、推动作用,使网络成为网民泄私愤的平台。很容易让整个社会失去主流价值观,环境突发事件往往先入为主地认为有腐败嫌疑、有罪推定,不利于事情的化解,同时网络人肉搜索、微博传递也极可能破坏某些人法律保护的人格尊严和隐私保护;最后网络改善公民政治参与环境治理的途径和手段但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网络技术的国家垄断阻碍网络民主、产生信息鸿沟,导致网络技术帝国主义的产生。那么如何才能扩大网络参与并规避这些不足呢?笔者认为就是信息透明和公民参与权的法律化。

我们实际生活经常看到环境突发事件而官方没有及时发布信息,公民就借助互联网进行传播信息,这些信息传播迅猛、影响广泛、虚实互动,最终呈现为网络群体性事件,最终政府不得不从原先立场无原则的倒退。实际上,任何互联网引发的环境参与如果得不到法律的回应都很难持续.而网络群体性事件取得的成果也很容易成为个案。这方面,美国1986年通过的《紧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提供了借鉴。1986年美国立法者根据印度发生的博帕尔泄漏案件通过《紧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要求工厂每年都要向公众披露释放的化学气体量5。根据此法案,美国环境署编制了一套排放毒性化学品目录,工厂根据此目录填写各种化学气体排放量,1988年开始向公众公布这些数据。这说明美国的环境规制出现重大突破,以往环境规制主要措施是对气体排放设限,通常要求使用特殊的技术或设备改善环境质量,而如今则是要求工厂主动积极进行信息披露。网络参与显然也应该采取类似步骤,就互联网使用的权限、范围进行法律法规,为可行的和不可行划定清晰的边界。

四、结束语

可持续发展概念以来,人们开始从更为系统的角度认识环境问题。包括生态、经济、技术、文化和政策等等,而这一问题的根本解决往往意味着整个社会系统的转型和变革,意味着宏观制度与微观机制的有效互补,由此单纯的技术治理或政策强制往往难以奏效。互联网对环境治理体系的嵌入.渗透和应用表明了一种新的环境治理样态的产生,这种样态绝非信息通讯技术与环境保护简单融合,而是要求从深层次变革政治与社会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方式、相关机构功能的实现。互联网的虚拟特性使得政府与其他社会组织群体势力之间搭建成了相互依存的关系,主体的多元化、权力的中心化、责任界限的模糊性、权力的相互依赖和互动性、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的建立都影响着环境立法、环境行政和环境正义,而这过程中环境信息的产生、处理、传播和使用也成为变革的源泉。笔者认为未来一段时间虽然基于互联网应用的环境治理新工具仍会不断创新并得到运用,但是传统命令与控制的规制型工具仍是政府最喜爱和惯用的,命令一控制的传统政策工具仍然起着环境治理的主导任务,不可能被其他手段轻易取代。新的政策工具只可能用在新型环境问题或者传统政策工具的空隙的地方,因此通过互联网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短期内不太会有根本性进展。

作者:汤伟 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