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跨国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
跨国公司其具有的特定是:规模庞大、有良好的资信、完备的经营网络、很强的行业竞争力。因此商业银行需针对这些跨国公司特点,认真研究、分析跨国公司在我国金融业务需求的多样性,抓住跨国公司金融需求的“七寸”,为其提供超高契合度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注重金融业务与产品相结合,增加产品附加值。从跨国公司的运作与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往,可以看出跨国公司的金融业务服务需求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迫切希望主办行制度推出
由于跨国公司在中国业务扩张迅速,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迫切需要有实力的国内主办银行,希望通过众多本地实力派主办银行,获取全面的本外币金融业务服务。
2、一体化的全面金融服务需求
跨国公司为了满足企业经营需要,需要与国内银行建立密切的全面业务合作途径,并需要国内银行为其提供全面优质的本、外币金融业务服务,业务范围广泛,既包含公司业务、个人业务,又包含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到结算、理财等中介业务,并需要国内银行无论是总行还是分支行,都要将跨国公司遍布全国的的投资企业视为一个整体,按照统一的业务标准提供金融服务。
3、资金资产管理要求
在我国境内运营的众多跨国公司需要通过建立统一的内部资金结算网络,不受地域的限制,用以实现总部对其各地方子公司现金流的统一调配,提高其资金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运作的财务成本,并需要使用中资银行电子银行服务来实现资金调拨、实时查询、银行会计系统与客户会计系统实现对接和个性化报表等,来帮助其实现企业经营高效。上门收款和零钞兑换等现金管理服务是许多零售跨国企业迫切需要的,并且在国际结算方面,需要资金清算系统畅通、快捷和银行的汇路通畅。跨国公司对银行提供的各项服务的价格异常敏感,在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方向,跨国公司通过双重货币存款、外汇通知存款,以及远期外汇买卖、货币互换等来规避风险,这必然所致其对外汇资金收益的金融工具有需求迫切。
4、个人银行业务需求
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实施人才战略,以引进高素质人才,则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福利补贴政策,尤其在解决雇员的住房政策方面,而这些福利政策的实施往往离不开银行,这就形成了对银行个人业务的需求。同时,由于跨国公司有众多外进高级管理人员,其对个人外汇服务方面的需求比较高。同时,随着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对金融服务逐渐有新的需求。服务标准也有所变化,其坚持拿欧美一流银行作为标杆,借鉴其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模式,以“高效、高质”的标准来满足国际市场的需求。在服务内容也精益求精,从“融资”到“融智”,需要为跨国公司提供一揽子优质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帮助其提升产品内在价值。在服务范围上,从“双赢”到“多赢”,跨国公司需要银行服务渗透到其产品的服务链、供应链,通过向其下游的消费者、上游的供应提供综合、超高治理金融业务服务,增强它们对跨国公司的贡献度和依存度。
二、中资银行应对跨国公司金融服务需求的对策建议
目前国内的许多银行为了迎合跨国公司的需求,在金融创新上采取了许多措施,加大了服务力度,提供了很多金融创新服务产品,但仍然与于跨国公司的需求有一定的差距,与欧美发达银行相比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着先天不足。为尽快满足跨国公司的在金融业务上的需求,也为了提高国内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使其向国际一流金融服务靠拢,国内商业银行还有比较长的路要走,在许多方面仍需要完善。
1、建立系统化、高标准的服务体系,以产品确立竞争优势
为了提高拓展跨国公司客户的成效。应该在细分客户的基础上实施差异化服务战略,根据客户需求和特点,实行公司金融VIP服务,建立服务“绿色通道”,同时提供包括存贷款利率、结算费用等优惠政策并优先为跨国公司提供增值服务。同时,整合传统产品,提升优势产品,开发新型产品,提供包括各种业务的全方位、多层次金融产品及服务,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确立领先地位。
2、加强与国际一流银行的合作,优势互补
在我国的外资商业银行尽管很多先天优势,如管理经验比较成熟、技术比较先进,但仍然在经营地域和政策方面,有许多局限,难以达到竞标条件。这种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就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如网点资源众多和人民币资源充足的优势与外资银行合作,以谋求实现“双赢”。另外,针对某些跨国公司的现金管理需求,我国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与外资银行的合作,利用外资银行的优秀管理经验、业务创新等,来满足跨国公司的某些国内商业银行暂时不具备的金融需求,从而稳定客户,实现共赢。
3、建立新的经营管理体制:决策迅速、应变灵活
为了加强与跨国公司合作,有效地拓展金融业务,我国的商业银行首先要参照欧美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综合外资银行的优点和本土商业银行先天优势,加强内部沟通协调,以“最大限度适应客户”为原则改造国内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量身定制跨国公司客户需要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有区别的适配跨国公司的业务需求;同时建立反应灵活、快速决策的客户管理体系。为了提高对重要客户的管理力度,同时需要配备高素质客户经理等手段。在中国逐渐市场开发,特别是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许多跨国公司对中国商业银行存在许多顾虑,但是,中国的商业银行国内网点众多、实力雄厚的丰富人民币储备优势,国内银行可以通过资源整合,改革提高经营管理,加快金融业务的创新突破,对业务流程进行重组,普及电子化网络办公等。这样,可以使内资商业银行在争取跨国公司的金融业务竞争中,获取更高的市场地位。
4、提高金融创新能力,应对跨国公司金融服务需求
为应对跨国公司金融服务需求,银行应从三个层面来提高其金融创新能力。宏观层面,主要通过金融技术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金融企业纽织和管理方式的创新,金融服务业结构等方面的创新来提高其创新能力;中观层面,主要体现在银行中介功能的变化,可以分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制度创新,以更好地实现银行的“三性”目标;微观层面,则是通过信用、风险转移、增加流动性和股权创造等金融工具的创新。
5、开辟多种营销渠道,加大市场营销力度
银行应开辟多种营销渠道,全方位、高层次、多角度地加大市场营销的力度,使更多的跨国公司了解银行的金融服务。一方面,利用内资银行的政府支持和行业优势,通过政府和银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推销,当然内资银行要首先巩固与政府部门和银行业主管部门的天然合作关系,快速将跨国公司在我国的经验运作搞清,把握好国家的政策信息等,快速、准确的寻找客户源;另外,通过区域间的推荐进行营销也是一种有效方法,此方法的实现主要是靠共享客户信息和资源。巩固好已有客户,通过现有客户的推荐,内资银行可以更好的获取更多跨国公司业务,要重点完善和巩固现有跨国商业用户的合作关系,将他们作为内资银行拓展业务的一个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宣传,扩大银行的国际影响,强化营销的效果。
作者:孙茂杰 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二)
一、经营特点
(1)跨国公司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为其战略目标,实现全球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相反,国内企业的战略目标是以国内市场为导向。
(2)跨国公司对国外企业的控制是以控股的方式进行控制,而国内企业则以契约的方式来对国内企业中一些较少的涉外经济活动实行控制。
(3)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的各个领域,都全面进行资本、人才、技术、商品、信息和管理等的交易活动,并且这种“一揽子”活动必须符合公司总体战略目标且必须处于母公司控制之下,其子公司也像外国企业一样参加当地的再生产过程。因此,跨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必然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享有高度的控制权。而国内企业的涉外经济活动不涉及在国外建立经济实体问题。国内企业涉外经济活动的关系是松散的,存在较大偶然性,它的涉外经济活动往往在交易完成后就立即终止,不再参与以后的再生产过程。
二、蓬勃发展的原因
近几十年来,跨国公司在全球的蓬勃发展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自市场经济生产方式在全球确立以来,资本积累速度的加快及资本逐利的本性受单个国家尤其是小国的资源与市场局限无法满足资本扩张的需要,战前的殖民地开拓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种矛盾。但各国列强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通过战争方式获得的资源与市场很可能再通过战争的方式失去。另外,战争也破坏了生产力和资本扩张的机制,破坏了生产力和资本向纵深进一步发展的环境条件。显然,从战争转向合作是解决这一矛盾更可行的途径,于是通过一定的制度调节,由资源争夺转向资源共享,从军事竞争转向经济竞争,逐步成为战后各国的共识,这在实际上便构成了跨国公司化在战后迅速发展深层次认识的基础。另外,科学技术革命和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又为跨国公司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由于生产力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强烈要求逾越国界,导致了一个国家的市场无法承受如此规模经济分工;另一方面,科学技术革命的迅速发展使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发明费用不是一个企业或是一个国家所能承受得起的。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跨国性的组织的集体力量或通过协调才能解决。因此,经济一体化组织成了解决这种问题的必然产物。然而,生产力的发展只构成一体化的充分条件,而并非必要甚至唯一条件。五、引发的危险
1.经济领域
(1)国际贸易影响。1993年,全球跨国公司已达37万家,其海外附属公司总计达17万家。从1982年开始,跨国公司迅猛发展,截至1992年底,全球海外直接投资额累计达2兆美元,其中三分之一掌握在排名前100名的大的企业手中。1992年全球跨国公司海外销售额总计达5.5万亿美元,比商品出口额高出1.5万亿美元。可见,在世界经济中跨国公司在海外投资的作用明显比国贸易大。事实上,跨国公司已成为当代科学技术、国际经济和国际贸易中最活跃最有影响力的力量。而这种力量随着跨国公司投资总体的呈上升趋势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2)对发达国家国际贸易的影响。跨国公司的发展对战后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种作用表现在,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使发达国家的产品能够在东道国生产并销售,绕过了贸易壁垒,使得其产品的竞争力得到大大提高;从能量及原材料上来看,这明显减少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依赖;另外,这也使发达国家的产品能顺利进入东道国及可以利用东道国的对外贸易渠道并易于获得商业情报信息。
(3)对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影响。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和私人信贷,补充了发展中国家进口资金的短缺;跨国公司资本的大量流入,使得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发生了剧烈的变化。二战后,发展中国家大力引进外国公司的技术、资本及管理经验,着力发展加工工业的出口,一些工业部门提前实现了技术跳跃,从而促进了对外贸易商品结构的改变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跨国公司资本的大量流入,促进了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模式和与其相适应的贸易模式的形成和发展。二战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尤其是跨国公司的投资,实施工业化模式和与其相适应的贸易模式,大体上可分为:初级产品出口工业化、进口替代工业化和工业制成品出口替代工业化三个阶段。
2.政治领域
(1)跨国公司对民族国家主权形成挑战。东道国政府根据国家主权原则的规定,为维护本国的正常的经济秩序,需要对跨国公司进行必要监督、管理、制止甚至惩罚一些非法经营活动。东道国的对外政策受到影响和左右。跨国公司通过利益集团及代表其利益的政党的政治资金介入东道国的国内政治。因此,跨国公司充当了东道国对外政策决断的幕后决策者。国际关系规则和处理国家关系的手段受跨国公司的影响。“冷战”期间,国际社会的主要矛盾是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因此“零和规则”成为当时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主要规则,也就是说,一个国家的收益是建立在另一个国家的损失基础之上的,这种收益和损失正好相互抵消即所谓的零和。
(2)国际冲突的增加。受冷战思维的影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国际政治中鼓吹霸权理,极力推行霸权主义。跨国公司所追求的投资和贸易的自由化,需要主权国家放松对外来资本和商品的管制。而主权是国家最基本的属性,它意味着一个主权国家对内事物和人的最高管辖权和对外的独立自主权。但近些年来,为打破国家对生产要素流动的限制,一些学者极力宣传主权原则过时论并主张民族国家的瓦解。这与冷战时期以军事、政治霸权为目的的做法背道而驰。
三、小结
跨国公司依靠母国政府的力量使世界其它国家(地区)向跨国公司的贸易与投资开放。跨国公司的主要特征是趋势性、垄断性及竞争手段的残酷性著称,它在国外获得的巨额利润有助于其自身及母国的经济发展,这些巨额利润对国际收支平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会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支持其国内及跨国公司的国际商业经营活动。当跨国公司向海外拓展市场时,如对外贸易投资,在受到东道国的限制时,母国政府常常出面帮助干预,依靠其强大的政治势力强使东道国做出让步。跨国公司在主权国家对外政策形成过程中充当幕后决策者的作用。西方国家的对外政策是以跨国公司和利益集团为主体,是借国家的外壳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国家行为,其对外政策除对经济和政治领域发生作用外,在文化、科技等领域亦发挥着双重作用。
作者:赵少钦 单位:云南中医学院国际教育学院
(三)
一、改革开放后各个经济时期的划分
自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跨国公司在华的发展战略可以分为若干个阶段,而这些不同的战略阶段必然分别对应着我国特定时期的外商投资环境,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分析跨国公司战略发展的不同阶段来界定出我国投资环境的不同时期。然而,不同的学者对于跨国公司战略发展阶段的划分问题有不同的看法。曾成桦、姬虹、刘雯、张沈伟(2007)在他们的研究中将1992年~2006年跨国公司在华的战略发展分为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92年~1997年,在这一阶段跨国公司的战略重点为制造业;第二阶段为1997年~2001年,在这一阶段跨国公司更加注重营销战略;第三阶段为2001年~2004年,在这一阶段跨国公司将人力资源作为战略重点为;而在第四阶段2004年~2006年,跨国公司更加注重研发。高强(2008)则将改革开放之后跨国公司的战略发展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1978年~1992年,称为战略防御时期;第二个时期为1995年~2001年,称为战略相持时期;第三个时期为2001年~2008年,称为战略进攻时期。所以,综合各位学者的研究,并结合文章的研究目的,本文将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及2001年中国加入WTO这三项中国当发表展史上重大历史事件作为时间边界,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投资环境的发展分为三个时期,分别为改革开放初期,改革开放中期与后改革开放时期。
二、不同时期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环境的特点
本文将从外资政策、劳动力市场、市场环境、技术四方面描述不同时期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环境的特点。其中,外资政策指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倾向以及外资法律体系的发展情况;劳动力市场指我国劳动力市场以及相关法规的设立情况,劳动力市场规模以及劳动力人口在不同产业的分布情况;市场环境指跨国公司对华投资形式以及其在华的同盟者与竞争者;技术是指我国的高技术产业发展水平以及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的完善情况。
1.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1992年。这一时期主要是外资政策的初创与修订时期。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同时也推动了我国外资政策的出台。1979年,我国第一部外商投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外资立法的开始。自此之后,我国陆续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案,并在1991年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在这一时期,我国通过政策法案的颁布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如中国对外资企业一直采取税收优惠、投资优惠、外汇管理优惠等许多优惠政策来进行招商引资。改革开放以后,劳动力市场产生于计划经济之外,是初级与局部的。1978年,我国劳动力人口为4015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41.7%。在这一时期,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方比较单一劳动力就业主要集中于第一产业,占总劳动力人数的70.5%,第二产业只占17.3%,并且主要为国有经济体制内就业。1984年开始,体制内的劳动力开始向体制外流动,并且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流动不断增大。到1992年,我国劳动力人口数为66152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58.5%,第二产业占21.7%。改革开放后第一家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是日本的松下,这一阶段,外资企业只能以合资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数目不多,多数为技术转让,进行的主要是商品贸易与技术贸易。国内市场占主导地位的仍旧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与跨国公司通过合作各取所需,即“以市场换技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生产与管理各项技术落后,同时也缺乏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与保护,这对我国的招商引资以及经济发展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通过立法从法律上承认知识这一无形资产并加以保护,如1982年颁布的《商标法》以及198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但是这一阶段属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萌芽阶段,法律体系有待完善与进一步发展。
2.改革开放中期:1992年~2001年。1992年1月邓小平明确提出了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其中特别强调了扩大吸收外资的规模。而我国的外资政策在这一时期不断的完善与发展,如199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查、出资检查及违章违法行为的查处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而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法案放宽了吸引外资的项目类型的范围,同时逐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以及环保的重视程度。1993年11月国务院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劳动力市场得到了政府的认可。在这一时期,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了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壮大,而沿海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劳动力向这一地区的流动。并且,这一时期,由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也造成了体制内劳动力向体制外流动以及国有企业职工下岗,为了解决这一问题,1998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改善了我国的就业情况。到2000年末,我国的劳动力资源总量达到了72085万人,占总人口的56.9%,其中,第一产业占50%,而第二、三产业分别约占25%。在这一时期,跨国公司兴起了对中国的投资热。1992年,IBM在北京成立了IBM中国有限公司成立,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家外国独资机构,也预示着外商独资化正式开始。自1997年下半年开始,中国新批准的外资项目中,独资数量就开始超过合资项目的数量。同期,由于国家深化改革开放,民营企业开始崛起,这些企业竞争意识强,高度重视引进消化新技术,它们的崛起很快占领了新兴制造业产业的低端市场。这也刺激着国有企业加大在高端产品市场的研发设计与创新。这一阶段中国第一次出现了外企、国企与民企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局面。从1992年开始,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通过修订完善了对申请人专利权的保护,随后我国又加快了《著作权法》《技术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立法进程。总体而言,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向着良好的态势不断发展。2000年与2001年,我国三资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共达到1137件,授权数达803件。
3.后改革开放时期:2001至今。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我国的外资政策需要向国民待遇逐步靠拢,超国民待遇无法继续作为招商引资的手段,必须把外资政策引入为外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上来。所以,在此期间,我国兴起了一轮制定和调整外资政策的高潮,仅2005年一年就出台了830项政策。随着2007年新税法的出台,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一直到2010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中国对高科技产业、服务业、节能和环保产业的海外投资表示欢迎,但对重污染和高能耗及产能过剩的产业的投资则受到限制,意味着“过去那种无条件的‘外资优先’时代结束了”。并且,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国将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至此,内外资企业税制实现了全面统一,外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这一时期,我国的劳动力市场更加成熟,各项政策法规更加完善。2008年《新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2011年末全国就业人员达到7642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35914万人。全国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34.8%;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9.5%;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35.7%。2011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5278万人,比上年增加1055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5863万人。随着中国的入世,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涌入中国,将中国作为它们全球战略的关键点。而在这一时期,跨国公司投资领域从制造业扩展到研发与生产服务领域,采取的方式多为兼并与并购,并且是直接收购民族品牌,这种“斩首行动”目的在于消灭在华竞争对手,直接垄断我国市场。国有企业改革在这一时期也掀起了高潮,告别原有的僵化管理组织,采用现代企业制度必将给这些国有企业注入新鲜活力。同时民营企业在这一阶段的发展势头强烈。这样一来,外企、国企与民企之间的竞争局面变得更加激烈。相应的,我国对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也进行了修订与完善从而达到与国际接轨,新《专利法》等的施行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迈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2011年,我国内资企业专利申请数为67871件,国有企业专利申请数为3349件,港澳台资企业专利申请数为11948件,外资企业专利申请数达21448件,较上一时期相比有了大幅的提高。同时,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企业不断增多,并且我国的大中型企业也更加注重研发环节,2011年我国大型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达96.4166亿元,研发经费外部支出达49.7094亿元,中型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达281.3899亿元,研发经费外部支出达47.5637亿元。
三、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环境的比较研究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环境,无论是外资政策、劳动力市场还是市场环境与技术方面,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外资政策方面,中国外资政策越来越多地注重营造一个有利于外资利用的制度环境。改革开放初期,中国经济基础薄弱,吸引外资,利用外资的先进技术进行基础产业建设与发展成为迫切的需要,在这一阶段,中国的投资环境还差强人意,因而要在竞争激烈的世界投资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就需要我国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同时,由于我国的外资政策法律处于萌芽时期,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同时对外资的利用也有许多限制,但是这一些的不完善与限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中国的入世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入世以后,中国在非关税壁垒、关税等方面放款了限制,同时,中国对货物、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绿色与可持续发展日益得到国家的重视,我国关于资源开采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完善,对于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保护日益加深,对于外资的态度也从改革开放初期一味的“招商引资”逐步向“招商选资”转变。这些限制的放款以及政策的转变必然将导致跨国公司大规模的进入,但是这种进入与之前掠夺性的进入相比更多的是一种良性的进入,能够为中国的经济与环境发展争取到最适合的外资。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壮大,从1978年的40152万人攀升至2011年末全国就业人员达到76420万人,失业率也从5.3%降至了4.1%,而劳动人口在三个产业的分布也随着经济的发展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随着时间不断减少,而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不断上升,并且,在改革开放初期与中期,第二产业的就业人数明显高于第三产业,而进入后改革开放时期之后,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超过了第二产业,这也代表着中国经济方式的转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的市场环境也有了明显的改变。由改革开放初期的国有企业一支独大发展成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三足鼎立的局面。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与对于外商的态度也经历了一个由合作转向竞争再转向竞合的过程: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我国以合资的形式与外商合作来寻求先进的生产与管理技术,国有企业成为了跨国公司在华的同盟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政策的放宽,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以独资的方式进入中国,伴随着崛起的民营企业以及国有企业便成为了跨国公司在华的竞争者;后改革开放时期,跨国公司大规模涌入中国,其在华的竞争对手既包括原有的国有企业以及民营企业,也包括其他跨国公司,在这一阶段,跨国公司与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由竞争关系逐步走向了一种竞合的关系,即在竞争中寻求合作,达到“共赢”的局面,所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这一时期既是跨国公司在华的竞争者,也是他们的同盟者。此外,我国的高技术产业也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蓬勃发展,截至2010年底,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研发中心已经达到1400家。这不仅归功于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不断完善,也归功于我国人民的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对于科研的重视程度的日益加大。虽然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于研发的投资以及对于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仍然存在不足,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的完善与改进。同时,我国企业越来越注重产品的研发,在研发环节的投资比重连年升高,这也揭示了我国企业努力摆脱“代工厂”的身份,向价值链前端转移的战略重心,未来中国的投资环境更多的将是吸引技术的投资而非生产的投资。总体而言,跨国公司在华的投资环境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演进而逐步向更加法制化、透明化、公平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虽然在2012年出现了跨国公司投资下降的拐点,但是本文认为这代表着一种良性的淘汰,代表着让更有益于促进中国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环境发展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
作者:刘 ?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