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平安和谐发展总目标,按照“抓改革、促发展、保稳定、创一流”总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作风建设为保障,以确保监管安全稳定发展为重点,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为抓手,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着力实现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综合保障工作新突破,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努力为省会现代化建设搞好法律服务和保障。
主要目标:(一)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全面推进,全市70%的县(市)区司法局建成“四个中心”。(二)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罪犯刑释时改好率达95%以上;劳教制度废止后转型工作稳步推进;监狱经济持续转型升级,优势产业做大做强。(三)法治建设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突破,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四)法律顾问覆盖率进一步扩大,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具活力,业务总量突破7万件;确保完成2014年市政府承诺向市民提供6000件法律援助的民生实事任务,完成省厅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工作,司法鉴定监管力度加大,司法鉴定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执业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基层法律服务布局日趋合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断推进。(五)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社区矫正执行和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下;安置帮教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和9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六)基层司法行政保障水平明显提升;70%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司法所实现统一标识;信息化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七)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有序推进,劳教制度废止后转型工作取得突破。司法行政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八)班子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亮点、典型、品牌推树力度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全系统政风警风行风明显改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1.认真组织学习,掌握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以此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2.坚持解放思想,借势借力改革。围绕落实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任务,积极争取关心和支持,借势借力推进劳教所转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法律援助体制改革、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建立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等改革工作。
二、全面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3.推进“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四个全覆盖”的总体实施意见和单项实施意见、工作推进方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县(市)区司法局综合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四个中心”建设,将司法行政工作覆盖到城乡基层,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4.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加强“四个中心”建设,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与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三所一处联动”。推进村居人民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员“两室一员”建设,深化“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
三、认真履行刑罚执行职责,提升严格公正执法水平
5.加强平安监狱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深入开展监狱管理规范化达标活动,提高规范管理效能。健全完善以监狱为主体,驻狱武警、驻狱检察室、公安、消防、卫生、周边单位等参与的监管安全联防体系,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健全完善严格执法程序、驻狱检察室、社会监督员、服刑人员及其亲属监督的刑罚执行联控体系,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6.推进教育改造社会化、科学化、系统化。健全完善监狱与社会职业技术、心理咨询、法制教育、安置帮教、亲情帮教等资源整合的教育改造联动体系,使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很快适应社会、融入家庭,不想、不必、不愿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7.推进监狱工作改革发展。做好监狱体制改革后续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发展监狱经济,落实监狱“十二五”建设规划任务。
8.做好劳教(强戒)所改革转型工作。继续抓好队伍培训锻炼、转型准备等工作,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9.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规范执法年”活动,健全社区矫正执行体系,完善分类管理、分级处遇监管机制和分阶段教育机制,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推动社区矫正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积极发展社区矫正社工队伍,建立县(区)级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
10.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任务。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衔接管理制度,加强安置帮教对象基本信息核查、反馈和动态管理。
四、深化“六五”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
11.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全面提升“法律六进”水平,引导干部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活动,开设法治讲坛,请领导干部、法学专家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为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市民群众授课,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依法防范的能力。
12.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深入推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制定落实《法治建设纲要》,探索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做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第六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评选表彰工作,争取更多县区跨入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行列。
13.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扩大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制文化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和“能动法治”建设,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普法,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具有泉城特色的法治文化宣传品牌。
五、突出抓好“三大亮点”工作,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
14.深入开展法律帮扶困难国企工作。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协调小组呈报法律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为帮扶解困工作当好参谋。从问题入手研究法律帮扶对策,提出新的政策措施。根据企业需求,认真做好企业破产清算、战略重组、职工安置法律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破产重组中的股权改造、资产处置等法律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15.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完成今年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000件的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认真开展“法律援助提升年”主题活动,降门槛、提效能、扩影响、增保障,保质保量地完成法律援助任务,打造省级法律援助示范窗口,使法律援助成为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服务窗口。
16.全面推开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工作。召开全市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现场会,在全市实行村居合同监管项目竞标。以此为机遇,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推进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融合发展。
17.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筹备召开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进一步提升省会律师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法律顾问覆盖面,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不断推进。深入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对司法鉴定行业执业监管力度,提高鉴定质量,促进司法公正。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惠民服务进万家”活动。强化148的协调指挥职能,做大做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区考务工作。
18.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监督。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创新服务、搭建平台、优化环境上多做文章,积极协助解决好执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的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办理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等制度,严格规范执业行为,集中解决行业内存在的诚信缺失、不正当竞争、与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等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彰显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
19.运用社会治理理念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提高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向物业、环保、城建、经贸及新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组织延伸。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基层调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社工和从事法律工作的退休人员,建立一支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注重服务群众,早发现苗头,及时就地调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在全市推树一批新的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和优秀人民调解员。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0.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大力打造典型品牌,强化对外宣传工作,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按照省厅安排部署,在全系统开展先模人物评选和争创重点亮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双争创”活动。做好下半年迎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和谐发展现场观摩会的准备工作。
21.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实施办法,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等规定。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整治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态度蛮横、违规违纪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格规范从政从业行为。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帮助干警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干警职工工作积极性。
22.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推进司法行政法制化建设,开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规范体系,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执业考评制度。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公平公道地对待、选拔、使用干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创新培训形式和内容,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做好工作实绩考核工作,完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考核办法,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用人导向。加强和创新基层、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23.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相关制度。落实廉政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严格规范从政从业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加强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从严查处和纠正“四风”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