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水利建设论文
1、资金因素
一些地区的政府资金无法保障小型农田水利的持续性建设。相对于大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多样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在社会上融资显得十分困难。这是由于小型农田地理形势多变,产权也更加复杂,因此,社会融资相对困难。一些投资企业和个人由于看不到小型农田水利投资能够产生的回报而对于投资缺乏信心和兴趣。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要想能够持续性发展,必须拓宽资金来源形式,使得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有着更加多元化的资金渠道,从而保证能够持续、稳定地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因此,要对当前农田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进行适当调整,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积极筹措资金,合理配置投人。既要充分利用中央政府的水利投人政策,又要充分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积极性;既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基础作用,又要充分发挥社会资金的辅助补充作用;既要在各类大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间实现配置均衡,又要兼顾项目的轻重缓急和群众的现实需求。
2、管理因素
管理因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难点因素。由于小型农田产权模糊、地形复杂,因此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难度大,风险大,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更主要的是,长期以来,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一直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大部分采取的都是由于地方政府直接管理。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本身存在的困难,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在管理上相对混乱,缺乏规划,直接导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的无序和混乱。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所以小型农田水利的管理制度也相对匿乏和落后,这更加加大了小型农田水利管理的难度。相对于资金因素,管理因素更是当前小型水利建设的重要瓶颈。再多的资金如果缺乏合理的规划和调度,同样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农田水利对于解决“三农”意义重大,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因而加快相关制度建设重要而紧迫。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水法规体系,以法律的方式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即有法可依。要在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水法》、《防洪法》等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加强水利配套法规政策的建设,形成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使水利建设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其次要加大水的行政执法力度,即做到执法必严。严肃查处并打击相关违法案件,规范水事活动,确保秩序井然。再次要以水资源管理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注意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激励政策,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即榜样示范。可以通过以奖代补等政策,调动各级大干水利的积极性。
3、人员因素
人员因素是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起着决定性的因素。无论资金或者是管理都是需要人来进行操作和完成的。农田水利设施损毁严重,资金缺乏是一方面原因,专业农田水利设施建管护人才短缺更是其中之因。一是市、县专业技术人员老化、缺乏,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弱化。我国普遍存在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现有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的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水管站并人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作人员太少,且业务不固定,有的乡镇甚至连懂水利的专业技术人员都没有,经费也得不到保证,很难应对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尤其是防汛抗旱期间繁重的任务;二是水利工程权责不明。现有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大部分由群众投劳建成,大部分属村集体所有,由村或村小组使用,而工程管理、维修、安全度汛等则靠政府部门,权责不明;三是管理不力。
由于主体权责不明确,相当一部分已建的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不到位,有的甚至长期无人管理,致使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出现病险隐患。由于缺少专业的水利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使得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效率低下,很难形成有效的工作组织,并形成恶性循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缓慢,工程质量低,因而越来越多的技术工人和施工工人流向大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从而使得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人才更加匿乏。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仅需要加大专业水利人员的培养力度,更需要从小型农田水利的管理机制和体制上进行改革和创新,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才流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形成良胜机制和良胜工作循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是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根本问题,需要各级领导部门的高度重视。
4、总结
本文从资金因素、管理因素和人员因素对影响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因素进行分析。本文的研究对于推动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探索作用。
作者:戴丽华 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水利管理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