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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街道工作总结报告

2021-4-10 | 总结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区街道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2013年街道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加快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一定的成绩。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具体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1.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列出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情况、申请方式等。根据《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制定目录详细规定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2.布置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了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修改了原有的公文处理单,做到从文件生成时就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

(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把对《条例》宣传教育纳入街道普法计划,街道专门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和具体工作人员学习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府工作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做到认识有提高、任务有分工、工作有计划、措施有保证,努力把各项公开工作在正常开展的基础上不断引向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街道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截至2013年12月初,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类信息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

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信息。

2.规划计划类信息

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

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类信息1条。

4.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

主动公开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条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包括安全隐患排查等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二)丰富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

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站、会议、宣传栏、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同时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

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办法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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