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工作总结范文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民生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一)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提升
1、根据管委会、区政府2013年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针对近年来物价上涨和消费指数增多等因素,结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城乡低保提标工作,自2013年7月起,我区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人户从280元/月提高到330元/月,多人户从26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计生户从270元/月提高到310元/月。据统计,目前我区(不含琅岐镇)共有城乡低保人员871户2260人,城市居民月发放低保补助25.6万元,人均月补差180.3元,农村居民月发放低保补助15万元,人均月补差181元,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190万元,提升了城乡低保的保障水平,使全区困难群众共享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2、加强了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按照“三审两公示”制度规范运行,不断完善救助制度、规范救助行为、提高救助水平。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足额匹配城乡低保资金,提高了城乡低保优质服务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全区共有72户187人退出城乡低保,同时将58户128名困难人员纳入城乡低保,切实做到了人员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达到了保障基本生活、有效促进社会稳定的目的。此外完善了的全区城乡低保档案,对全区的城乡低保对象全部建档,日常管理随时归档,档案保管安全有序。
3、继续抓好弱势群体的临时性困难救助和日常生活补助。为解决因自然灾害、因疾病、因突发性事件和其他特殊情况致使群众生活困难的问题,我局设立了专项救助资金,加大了救助力度,全年发放临时性困难救助金 3万元,救助人员300人次。同时,为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我区继续推行医疗救助、减免困难群众子女学杂费、减免家庭生活水电费和电视收视费等方面一系列的低保对象优惠政策。切实做到“为民解忧,凝聚民心”。
(二)救灾救济能力不断加强
1、根据《区城镇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和《区农村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今年共为城乡低保户33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9.6万元,其中农村居民21人次4.9万元,城市居民315人次4.7万元,缓解特困居民的医疗难问题。
2、今年我国先后发生南方洪涝灾害、地震、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期间,我区上下也紧急行动,号召大家积极为灾区捐款捐物,截止到10月20日我局共收到捐款183388元(实际到帐),支援灾区人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3、认真做好帮扶解困和春荒救济工作,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了军烈属、伤残军人、五老人员、五保孤老、受灾户、低保对象等各类重点民政对象1300多人次,发放慰问金近80万元,发放御寒物资棉被160床,棉衣40件,缓解了特困居民的燃眉之急。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巩固,努力构建和谐村镇、和谐社区
认真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居务公开、民主评议,提高居民自治的能力。把推进居务公开作为强化基层民主,促进和谐发展的纲要性工作来抓,通过办试点、抓典型、全覆盖的工作方式,全区居务公开实现了公开形式、公开对象的多样化,并做到了按时公开。为强化社区建设的指导,今年成立了区社区办公室,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务服务设施建设,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在社区自治、社区服务和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为从根本上提高民主自治能力,我局还从加强村(居)干部素质队伍建设入手,认真研究制定居(村)班子业务与理论培训计划,完善和落实民主管理各项制度,努力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
在创建文明城区工作中,我局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开展无物业小区的整治工作,并围绕“沟通、路平、灯亮、整洁、绿化、美化、有序”以及“人防、技防、安防、消防”的整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有效地推动了无物业小区的整治工作。
三、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提高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我局始终把优抚安置工作作为民政重点工作来抓,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积极为广大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维护和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当前我区“五老”人员补助标准为无依无靠495元/月人,有依无靠或有依有靠的375元/月人;在乡老复员军人393元/月;参战退役人员270元/月人。全年共计发放“五老”人员定期人员生活补助费8.55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30多万元。3月份召开了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欢迎会暨表彰会,对2009年冬季退役的在部队期间立功受奖的同志进行了表彰。
此外,今年投入10多万元修缮了烈士陵园,使烈士陵园的整体环境更加肃穆、美观,也更加方便各界人士到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和缅怀革命先烈等活动。
四、以“六个老有”为目标,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我局以“六个老有”为目标,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为重点,大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宣传老龄工作政策,树立敬老模范等活动,扎实开展老龄工作,为辖区老年人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当前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深化为老服务工作,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强老年实事项目建设,努力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晚年生活环境。一是继续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在去年建立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础上,今年将再新建3个居家养老服务站;二是继续实施孤寡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全区共有56位符合条件的孤寡老人享受到由政府购买服务,以购买服务券形式聘请养护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三是每月给予百岁老年人200元的营养补贴;四是今年共为辖区老年人办理108本老年优待证,其中绿证63本,红证45本;五是老年节期间,组织慰问、举办文艺晚会等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敬老节日气氛,进一步弘扬我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五、社会事务依法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
1.在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方面。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加强了对民间组织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强化了对社团的年检工作,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能按照章程规定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为促进开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全区有社团3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家,其中4家为新成立。
2.在殡葬管理工作方面。殡仪服务单位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提高了殡葬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了殡改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及时做好突发性事故和无名尸体善后处理工作,据统计,截止10月份共处理突发性事故13起14具,无名尸10具。清明节期间,我们组织开展了以“阳光殡葬、平安清明”为主题的殡改宣传一条街活动,印发宣传材料2000多份,张贴标语700多幅,多次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殡改法规、政策等,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福州市区2013年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应急预案》,为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继续开展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以区亭江镇为重点治理地段,筹集10万元资金购置7500株桉树进行绿化,确保长效治理。截止10月,正常火化尸体380具,火化率保持100%,积极配合市局加强2个镇级和7个村级公益性骨灰存放楼的管理,有效促进骨灰有序流动。
3.在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方面。规范管理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自身建设和登记员队伍建设。今年4月我区婚姻登记中心有3名婚姻登记员参加了市里组织的婚姻登记培训,同时婚姻登记中心扩大办证场所,完善配套功能设施,努力实现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以此同时,我们利用宣传展示板等深入宣传新《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和《收养法》。今年以来,全区结婚登记780对,离婚登记近240对,补领结婚证明110份,补领离婚证明书9份,办理收养登记6份。无搭车收费无变相搭车收费情况及无超越管辖权办理婚姻登记情况发生,各项登记合格率和管理指标均达到100%。
4.在地名工作方面。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工作,我局多次对路牌及门(楼)牌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因台风、车祸等各类原因造成的路牌损坏,进行了整修、清洗或重设。快安科技园区部分新命名道路及建成区补缺补漏的路牌还需设置(更新)路牌42面,目前我局正筹集路牌经费,予以设置(更新)。我局组织人员于近期对辖区道路标志牌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建成区、快安延伸区、亭江镇原设置的绝大多数道路标志牌都保持良好,标志牌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同时对部分被损坏、撞歪的路牌进行整修。难以整修予以拆除,同时对路牌上乱张帖的予以清除保洁。
另外,我们也加强了平安边界建设,召开了—长乐、—晋安第二轮联合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平安边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一步我们还将开展平安边界的内外业联检工作,为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六、民政部门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今年以来,我区民政局紧扣“民政为民”为主题,深入开展争优创先活动,将争优创先活动与民政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共同开展,互相促进,取得显著成效。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紧抓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加强理论学习,加强培训和调研,明确形势,迎接挑战,凝神聚气谋发展。进一步修订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学习、会议、财务、日常接待、干部职工请销假、机关年度绩效考评等制度。同时抓好“12345”网络信访和信访举报的办理,建立“分级负责、分工包案、定向调查、群众评价、结果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用真诚服务打造和谐氛围。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在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考验中完善自身建设,发挥了民政在构建和谐海西和服务大局中的作用。此外,我区民政队伍不断地充实壮大。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区社区办落实了人员、编制、经费,招聘了年轻的工作人员,给民政队伍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形势喜人,成绩斐然。主要表现在:一是区委、区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更加重视和支持,加大了对民政资金的投入,将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列入区实施“五大战役”中的民生工程项目,统筹规划。二是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实现区级社会化发放。从2013年7月起,全区复员军人定补、“三属”定补、伤残军人抚恤金、“五老”人员定补、参战人员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补助和异地退休人员工资津贴等9项资金统一实行区级社会化发放,使民政资金管理、发放更加合理规范。三是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落实了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提升了民政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使我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跃居或保持在全市前列。四是新开办了3个居家养老服务点,使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点达到8个,扩大了居养服务辐射范围,提高了居养服务覆盖面,有效地改善了我区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生活氛围。五是加大了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为12个社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改善了社区办公条件。大幅提高社区“两委”成员的工资待遇,落实了“两保”,解决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激发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
总之,“群众利益无小事,小事之中有大局”,一年来,我们围绕大局,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强化民政自身建设;我们坚持宗旨,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我们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深入调研,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新发展。当然我们的工作中也仍存在着不少需要斟酌改进的地方,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恪守为民之责,加强学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竭尽全力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民政工作,扎实推进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