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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民政局工作总结

2021-4-10 | 工作总结范文

一、以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为重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工作扎实到位。一是城乡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今年来我区分别两次提高了低保标准,自1月起,我区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单人户从380元/月提高到460元/月,多人户从350元/月提高到430元/月,计生户从360元/月提高到440元/月,五保户从350元/月提高到620元/月。目前我区共有城乡低保人员(含琅岐)1152户2786人,在册五保户46人,今年来共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659.2万元、城乡物价联动机制资金31.13万元、五保供养金25.8万元。二是认真开展为困难群众发放食品券活动,今年中秋节前为共发放3228张面值336.3元计108.56万元的超市购物卡至城乡特困群众及优抚对象手中。三是积极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加强低保审核工作,不定期组织干部深入村居了解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我区新增低保对象78人,退出145人,基本上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是低保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为保障低保数据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我局举办了低保信息系统培训班,力争在镇(街)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系统,实现低保对象电脑录入信息化管理。五是做好困难群众的扶助工作,我局草拟了《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和《区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报区政府研究。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逐步加强。今年1-9月为符合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不含琅岐)1998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162人,农村低保对象604人,优抚对象213人,五老人员19人,筹集医疗救助基金计24.9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64人次,救助资金8.54万元。

(三)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今年共为203人发放补助金20.15万元。

(四)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针对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给予临时救济,今年1-10月共发放共对34人次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救助资金2.39万元;为15名重性精神病人发放重性精神病人补助金7.5万元,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

(五)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在城区主要街道、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宣传、劝导、教育、救助。今年1-9月共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市救助站37人;救助上门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570人,发放救助费5880元。

(六)救灾救济工作及时有效。及时下发冬春生活补助款5万元,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我区受“苏力”、“潭美”等台风影响,造成部分村民受灾,根据镇(街)及村居灾情报告,及时下拨自然灾害补助款5万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继续为全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责任险50万元。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

(七)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我局共筹集了161万元经费,在今年春节、“八一”期间慰问了包括烈军属、老复员军人、五老、残疾人、低保户等民政对象约2400人,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特困群众当中。

二、以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重点,提高优抚安置水平。

(一)率先在福州市发放革命“五老”遗偶生活定补。从今年1月开始区为全区67名“革命五老遗偶”和1名老红军遗孀发放定期生活补助,1-10月共发放生活补助26.5万元,进一步改善革命“五老”人员遗偶的生活水平。

(二)积极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定期抚恤补助和义务兵优待金,规范各种定补的发放。1-10月共发放“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费13.3万元;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21.8多万元;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153.1万元;发放城乡物价联动生活补贴4.3万元;发放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5.6万元。对部分生活困难退伍军人,采取临时救助形式帮助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涉军对象维稳形势较为稳定。局领导积极主动与越战退役人员开展谈心交友,关爱帮助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经常深入到他们家中走访慰问等形式,及时了解他们的问题和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通过谈心交友活动,双方友谊逐渐增进,信任感逐渐增加,我区没有参战退役人员到省、市上访。

(四)组织全区享受抚恤的190名参战退役军人参加海军医院健康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为其体检,共支出体检费近6万元。

(五)妥善安置退役士兵。全区共接收2012年度冬季退役士兵40人,组织退伍士兵参加技能培训28人次,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偿金103.5万元及待分配期间生活费0.99万元,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当中。

(六)扎实开展散葬烈士墓的抢修保护工作。我区共有2台散葬烈士墓,根据烈属意愿,采取就地保护的原则,每台给予5500元的修缮保护费,预计年底能完成修缮工作。

(七)关心和支持驻军现代化建设,为部队军官解决一些后顾之忧。上半年为9名部队官兵老家受灾和父母患重大疾病实施临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2万元。

三、以基层民主建设为重点,巩固社会和谐秩序。

(一)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依法指导各村(居)做好换届后的工作交接、村委会制度建设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及时接待和协调群众来访,对村民所反映的问题认真受理、调查、及时反馈,积极化解矛盾,巩固换届成果。以琅岐镇红光村委会为试点,认真开展包括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户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务监督制度等村委会规范化制度建设。对全区62个村委会办公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并报区委、区政府审定,由区财政拨付670万元补助27个办公场所“旧、小、破”的村委会,解决村委会办公场所问题。

(二)扎实推进社区整合和“城中村”改制工作。根据市里的要求,结合我区正在运作中的新城建设和村多居少等实际,深入村(居),认真调研,科学分析,目前,我区正努力推进罗星街道的沿山社区与罗建社区整合为一个社区,镇的船政社区与马江社区整合为一个社区。同时部署“城中村”改制工作,将罗星街道的上岐村和罗星村;镇的新马村、中洲村和六江村;亭江镇的亭头村共6个村作为“城中村”改制试点,在今年年底前先按“一村改一居”方式改制,待时机成熟时再进行社区整合。

(三)组织开展了村(社区)主干的培训工作。根据区委办《关于印发〈福州市区201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榕开委办[2013]25号)要求,10月下旬,我局在省老年活动中心(海峡颐乐园)先后举办了二期村委会主任和社区主干培训班,邀请了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的教授和省内一些著名的专家学者授课,培训内容包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民主自治示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基层政权建设以及党建廉政建设等,在培训期间还组织参训人员外出考察观摩海西城市的示范村(居)及先进做法,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掌握新形势下社会管理中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今后更好地丰富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与方法理清了思路。

四、以社会养老服务工作为重心,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

一是开展专题调研。我局草拟了《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以区政府名义下发实施,为推进我区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依据。二是今年为2057名老人发放高龄补贴约403.38万元,6月份琅岐经济区1500多名高龄老年人落实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现高龄补贴全区全覆盖。三是继续为全区52位符合条件的孤寡老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四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孝亲敬老系列活动,慰问、晚会、义诊等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敬老气氛。五是结合重阳敬老月活动,大力宣传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共印5000册材料下发各镇(街),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六是今年来共为辖区老年人办理708本老年优待证。七是积极推动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与区规划部门沟通协调,力争今年完成选址等前期筹备工作,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正式投入使用。从而改善我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社会事业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状况。

五、以优化服务为方向,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一)婚姻收养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今年初,我区婚姻登记中心被评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我局以此为契机,大力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机关的软、硬件设施,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等多方面工作入手,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树立婚姻登记机关良好的窗口形象。今年4月,新的婚姻登记颁证大厅投入使用,我局大力推广免费颁证服务,赋予婚姻登记工作新的意义。新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含周六、周日)预约颁证时间,新人们还可根据自己需要设计颁证环节,使颁证仪式更加丰富多彩。在每年的情人节、七夕等特殊日子,我局还邀请了特约颁证员到场为新人颁发结婚证,取得良好效果,提升了我们的服务质量和水平。10月份民政部窦玉沛副部长带领民政部相关司局领导和各省民政厅有关同志参观区婚姻登记中心后,对区婚姻登记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今年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011对,离婚登记341对,补发婚姻证件251本,办理收养登记3例。

(二)夯实殡葬改革管理基石

1.扎实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活动。年初下拨各镇(街)殡改专项经费,用于开展殡改宣传活动。清明节前夕,开展以“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文明殡葬”为主题的殡改宣传活动。清明节期间,深入安福陵园和镇村级公益性骨灰楼检查安全防火和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

2.深入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根据省、市的部署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城乡主要街道、公路主干道张挂横幅标语,张贴了《通告》300张,印发《倡议书》3000份,今年我区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共跨6条高速公路、2条铁路,涉及3个镇(街)14个村,需要植树的坟墓共有75台,投入墓地生态建设整治树苗补助款20多万元,采取植树批绿方式共植树7875株。

3.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本辖区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服务费,切实做好惠民殡葬工作。今年来共免除5名困难群众基本殡葬费0.8万元。

4.继续抓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下大力度治理乱建坟墓乱埋滥葬的行为,采取疏堵结合禁止“二重葬”,加强各镇(街)公益性骨灰楼设施建设,今年共下拨省级殡葬专项经费6万元,有效促进骨灰有序流动。此外,积极推进镇和琅岐镇镇级公益性骨灰楼筹建工作。今年来全区共火化446具遗体,火化率100%。

(三)规范新社会组织、地名、边界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监督、检查工作,严格依法审批。1-10月我区新增社会团体3家。目前,我区共有社会团体4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3家。加强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我区有4家社会组织委托福建省海西社团评估中心进行评估,均达到3A以上标准。二是对辖区各主次干道路牌及门(楼)牌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损坏的道路标志牌进行重新埋设,对路牌上乱张帖的予以清除保洁。三是开展新一轮的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做好边界联检、维护边界稳定。

六、以加强作风建设为重点,强化民政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四个万家”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从民政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党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局领导多次带队走访了结对帮扶的吴庄村,为吴庄村老年活动中心送去彩电一台,丰富老年人的娱乐生活。二是认真贯彻“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要求,严格机关各项制度,认真执行办事承诺、政务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重点抓好窗口单位建设,竭尽所能尽量满足群众的需求。三是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针对纠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在监督和考评中完善自身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行风评议,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窗口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四是积极沟通,及时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共接到提案12件,答复率、见面率100%。二是扎实完成各项信访工作,共受理来信12件,网络“12345”信访29件。五是在全区民办养老机构、殡葬服务站、救助管理站、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重点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工作抓实抓实。

七、2014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继续以为民解困、保障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目的,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逐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一要建立城市低保家庭收入比对机制,积极争取公安、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对城市低保等社会救助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从而实现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打造“阳光低保”。二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扩大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范围。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1.做好镇(街)区划调整调研工作。适时将符合条件的镇城建制改为街道,对人口规模偏大的镇分设街道办事处,促进新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

2.稳妥开展“村改居”暨“城中村”改制工作。按照“整体部署、分步实施、各方配合、平稳过渡”的原则,稳妥推进“村改居”工作,加快我区城镇化步伐,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3.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以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制度,大力开发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积极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体系。

(三)深化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全面实施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医疗待遇等落实到位。继续深入开展“关爱行动”活动,完善临时困难补助措施,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实际困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平稳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就业竞争能力。

(四)增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能力

一是探索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确保公墓生态建设整治工作收到实效。研究出台一系列殡葬政策及相关措施,建立殡葬长效管理机制。要在原有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惠民范围和惠民内容。二是不断巩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我区婚姻登记机关首批获得国家3A级评定,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婚姻颁证工作个性化开展,提高我区婚姻登记的整体水平,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继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增加享受政府居家养老福利性补助的人数。探索在我区农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完善居家养老、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等服务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以让老年人走出家门、融入组织、培养兴趣爱好为内容的各项活动。

(六)进一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积极筹建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尽早完成选址(占地约30亩)、资金拼盘、立项审批等前期筹备工作,尽快动建,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正式投入使用。从而改善我区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的状况。此外,督促好亭江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的动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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