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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教育局总结报告3篇

2021-4-10 | 总结报告

第一篇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要求,紧紧抓住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市建设马尾新城、构建大都市区战略的发展契机,围绕“生态、人文、智慧”的发展定位,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并通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更好更快地创建公平和谐的教育。

(一)信息公开机构人员调整充实情况:由于人事调动,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领导作了相应调整,由林文峰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组长,分管领导陈树仁同志、潘希建同志、吴建森同志、卢榕芳任副组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也作了充实调整。

(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的指导、检查下,我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机构和制度,成立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审议小组,制定了《区教育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针对教育系统未有依申请公开情况未建立配套措施等问题,补充完善了《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情况表》、《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办理告知书》。及时公开在网站上,供群众查阅下载。

(三)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得到扎实落实:根据上级部门的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我局于2013年11月15日前开辟了面向基层学校的“招生考试”、“财务管理”两个新专栏,与“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专栏,分设在教育局网站首页的左右两侧。增设的这两个栏目,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种类,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专栏信息公开情况:区属各学校(单位)已经完成2013年以来学校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的信息梳理工作,按照保密审查的规范要求,填写保密审查单,经责任处室审核、学校主要领导签发后,分别公开在“招生考试”、“财务管理”专栏内。截止12月31日为止,已经发布的相关信息共计512条,其中招生信息203条,财务经费类信息309条。所有公开的学校信息,均纸质存档一份,附上保密审查单,分类归档备查。

(四)加大人事招聘、工程投中标及政策性服务信息等教育系统热点焦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教育局认真落实群众关注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行重点领域“阳光工程”,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增强执政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打造勤政务实的服务型政府。年内公开工程投中标公告11份,重大事项公告公示31条,教师招考、资格认定类信息5份、教育事业类服务信息9份,重点信息领域信息量比去年增加36.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度我区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104件,历年累计公开74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我区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占8.7%;政策、规范文件类信息无;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0.96%;行政许可类信息24条,占23.1%;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3条,占2.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0条,占48.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占16.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区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部分信息在“政府网”首页的“公示公告”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里的“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中发布,同时也在区教育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和“办事指南”栏中公开。区教育局还每季度报送主动公开的纸质文件至区档案局用于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未收到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件,历年累计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和困难:①未有专职工作人员,仅有一名兼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同时承担“政务信息公开”、“综合文稿撰写”、“教育信息报送”、“文件阅办”、“绩效管理”、“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等多项办公室工作,任务繁重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的矛盾十分突出。②机关还存在着应公开不公开、迟公开漏公开和随意公开的问题。

改进措施:①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思想认识培训,强化文件制作之初对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确保不漏发、误发、迟发。②对于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在加大考核力度的同时,应相应减少兼职数量,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搞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打造高效、务实、勤政、廉洁的服务型政府。

第二篇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财政性教育资金预算决算文件、教育工作年度规划思路总结类文件、教育行政许可审批变更类文件,教育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文件、安全防范措施预案等文件、评先评优类文件以及日常工作动态类文件等等。目前,区教育局完成全年本级制定的文件615份梳理归档工作,其中主动公开了190份文件,402份纳入依申请公开范围,23份列入不公开范围。
区教育局继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发领导等多级审签制度,有效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在专栏建设方面,区教育局及时采纳上级部门以及同级部门反馈过来的中肯意见,对栏目进行了完善和更新,更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功用。目前,群众查询有关教育的政府信息,仍多采用直接在网站查询、电话咨询和来访等形式,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一年来,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作,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

2013年度本局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数为190条,其中行政审批许可类135条,机构设置类3条,工作规划计划类11条,应急管理类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9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1条。

(二)2003年---2009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区教育局已完成2003年--2007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工作,其中确定了主动公开数为41条,依申请公开数320条,不予公开数108条。梳理2008年政府信息240条,主动公开数127条,依申请公开数98条,不予公开数15条。2009年度本局制作的政府信息共计384条,其中主动公开65条,依申请公开290条,不公开2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是教育局网站中的信息公开专栏和滚动式公告栏,此外,还增设了办公场所的电子触屏,公开了相关科室咨询电话,完善了政务公开纸质文件专栏。每年暑期,还专设局长公开接待日,接收群众的咨询,现场解决问题,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未收到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本单位编制紧张,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仅为一人,且为兼职,日常繁忙的文稿撰写工作和办公室事务性工作较多,一定程度影响和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规范,教育局网站建设也尚未完善,条目的梳理整合尚未能及时到位;其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未被认识到位,工作中存在着各部门制作文件后公开不及时,怕麻烦怕担责任而不愿公开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较为被动,与《条例》的标准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或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主职,按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或法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逐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拟在2013年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不断规范、优化申请处理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行业政府信息,从而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水平。

3、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针对日常工作流程、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维护方面,依据《条例》和客观事实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职责,逐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七、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由于当前基层的工作重心和重点工作繁杂等原因,相对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如何做好此项工作上还缺乏有效办法和经验。

2、加强人员、经费投入,对基层的配套工程给予有效规范和有力支持。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第三篇

一、概述

2013年,我区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确保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在局班子调任后及时调整了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办公室成员,由林文峰局长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工委卢榕芳书记、王碧琴副局长、潘希建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党政办为信息公开实施机构,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完善了《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区教育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各科室起草的各类政府信息,均注明信息公开属性,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把关,报分管副局长复审,再由局长终审签发,最后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在本局网站专栏上予以及时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良性的工作机制。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我局不断修改并完善《指南》和《目录》,参照市教育局、省教育厅的规范做法,将本局公开信息的归类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目录》结合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在大类下增设了相应的子栏目,目前我局修订后的目录共计11大类,34个子类,涵盖教育机构设置、教育法律法规、发展规划计划、教育统计信息、教育经费、教师人事、教育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教育建设工程以及其他信息类,这样,使目录分类更加清晰明朗,既方便了公众查阅政府信息,也大大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

首先,我局全新改版了区教育局网页,完善了网页防篡改软件、升级杀毒软件,加强网页管理以及对网站页面和栏目进行改版整合,网站访问量有了明显上升,全年信息公开访问量达到31008人次。其次,教育局大厅设置了办事指南信息查询电子触屏,为公众获取相关教育类信息提供方便。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我局兼职工作人员认真参加区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使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更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度我区教育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1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我区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3.4%;政策、规范文件类信息4条,占3.4%;规划计划类信息7条,占5.98%;行政许可类信息31条,占26.4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7条,占48.7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占6.8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区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教育局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其次,部分也以公告、指南的形式,在教育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和“办事指南”栏中公开。区教育局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和电子触屏设备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未收到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本单位编制紧张,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仅为一人,且为兼职,日常繁忙的综合性文稿撰写、文字审核以及文件传阅、公章管理、提案办理等工作均由一人承担,工作任务繁重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的矛盾日益突出,一定程度影响和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块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内页有待进一步完善;其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未得到各部门重视,工作中存在着公开不及时,怕麻烦而尽量不公开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较为被动,与《条例》的标准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指定专人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主职,可适当兼任其他工作。按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或法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逐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

2、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针对日常工作流程、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维护方面,依据《条例》和客观事实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职责,逐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七、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由于当前基层的工作重心和重点工作繁杂等原因,相对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如何做好此项工作上还缺乏有效办法和经验。

2、加强人员、经费投入,对基层的配套工程给予有效规范和有力支持。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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