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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境外投资工作思路

2021-4-10 |

1、大力培育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

抓住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要素重组的机遇,引导外商投资更多地投向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促进外资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鼓励跨国公司在闽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促进我省产业由加工装配环节向上下游延伸,提高产业综合配套能力。加强对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省对外招商重点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围绕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推进一批新的产业链招商项目。

2、深化经济合作

一是推进合作先行先试。抓住两岸ECFA启动及推进后续协议的机遇,积极有效承接台湾新一轮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促进产业深度对接;积极引进台湾医院、康复机构、养老服务等,推进医药卫生领域合作;加快两岸旅游线路对接,共同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强化现代物流、金融服务、创意产业、服务外包等产业领域的合作。加快建设、福州、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促进闽台经济共同发展。二是深化与港澳侨合作。建立与港澳更为紧密的经贸合作关系,加强和深化与港澳的投资、贸易、金融、物流、旅游、服务外包、专业服务合作等,进一步提高与港澳合作的机制化水平。充分发挥华侨华人的优势,做好以侨引侨工作。通过闽籍华侨,将联络触角延伸到非闽籍华侨以及所在国的跨国公司,在产业配套、链条拓展、重组联合等方面实现“以侨引外”。完善海外华侨华人经贸协作网络,吸引更多的海外华侨华人来闽投资兴业。

3、加强利用外资的平台建设

一是面对当前利用外资严峻的形势,要认真围绕项目跟踪服务、要素保障、挖掘潜力,扩大增量、提升质量等方面,落实鼓励扩大吸引外资的政策措施。二是着力引导扶持开发区优化投资环境,优化产业布局,优化管理水平。继续支持重点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的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创新等平台建设,积极培植各类开发区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化招商,积极引导符合产业投资导向的项目向国家级、省级开发区集聚,充分发挥重点开发区、台商投资区的载体作用,促进外商投资项目集群发展,提高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4、提升外资项目服务水平

继续做好外资项目的对接工作。对利用外资重大项目,要提前介入、靠前帮助,主动为报批项目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要进一步推行“一线工作法”,对外资重大项目中涉及的前置审批、项目核准等行政审批相关问题,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协调。指导外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衔接,争取项目尽快获批。

5、积极、合理、有效地用好国外优惠贷款

注重将国外优惠贷款与有示范作用的项目有效结合;以国外贷款项目为载体,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贷款投向,开拓贷款领域,更加突出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农村公路、交通枢纽等项目,做好贷款备选项目的储备工作。

6、强化境外投资宏观指导

完善境外投资政策指导,支持我省各类企业加强境外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引导企业通过收购、参股、在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合资独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投向境外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拓展企业国际发展空间。完善境外人员和财产安全保障制度,完善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境外投资经营水平。逐步构建政府部门、企业与中介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的对外投资合作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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