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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建筑设计中的形态统一

2021-4-10 | 建筑设计论文

一、建筑负面因素

如上文所述,过多建筑行为背后,必然造成大量建筑本身所不被需求,但却被建造出来。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出,日本建筑师“隈研吾”对于建筑本身所提出的“人类讨厌建筑的三大缘由”。首先是建筑本身体积庞大,第二则是建筑本身对物资、能源、人力的消耗是巨大的,第三,建筑本身是不可逆的,从建筑被建造出来的那一刻起,就不能轻易被拆除或者重建。以上三种因素是建筑本身所不可避免的宿命,建筑本身就拥有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加之现代社会建筑行为无止境的扩张行为,必然造成一个死循环,人们只能无奈接受建筑本身所持有的负面特性,却无法阻止它的扩张、泛滥,最后造成“不想去接受,却又不得不接受”的情况中,因为人类需要住房,需要生存。

二、被割裂的现代建筑

在这种不断恶循环的过程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确切的说,应该是令笔者惊讶的是,很少有人提到过建筑应该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所存在。当然,建造建筑物本身的理由倒是有人问起,比如建筑为什么会被建造,有没有必要建造等等问题。此外更多的是问到建筑行为本身,或者某一建筑物对经济体制有何影响。在笔者看来建筑的灵魂不外乎它到底是以何种形式,何种状态存在,以及对它的质量等问题进行考究,但遗憾的是诸如此类的问题却少有人问津。

当我们在讨论到建筑时,很容易孤立“建筑”本身,使建筑本身和社会环境所割裂,从而忽略了建筑在社会中所起到的角色作用,如此做必然会产生一种结果,完全割裂开来的建筑,造就了20世纪建筑质量有史以来几乎从不曾有过的低劣,虽说步入20世纪以来,人类迎来了“建筑的时代”,但在建筑质量上,以及建筑给我们呈现出的精神感受上,简直是惨不忍睹。一味服从经济体制的建筑业,带给我们的只有失望,即便偶然出现的一丝希望,也会随社会大潮,被嘲弄的体无完肤。我们能否从其中找出另一条道路,让建筑与社会与人类以非割裂形式存在呢?

三、建筑形态统一

建筑造型成就了其呈现形式,简单来说就是建筑的“形态”,既然提到了形态这个概念,那么就从形态的定义出发进行探讨。“形态”拥有双重含义,第一,是物体的形状与状态(其中状态呈现出确实存在,但不知其具体面貌),第二,则是物体的形,形状(其呈现出物质本身物质化的,对于物体本身的记录和反应)。我们在对待建筑时,在乎的是建筑本身的形与形状,但却忽略了建筑的状态,只有当一个物体在空间内拥有“态”这个元素时,“态”才能够赋予物体的“形”以精神、表情、灵魂。有且只有在两者完全相结合的前提下,存在于空间中的“物”,才能充满活力,被赋予生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当单纯的物体变为“有意味的形式”时,才能真正被人们所了解,所接受,从而达到物态升华至精神领域上的“无中生有”,建筑亦然。

我们不妨把视角拉倒无限大,把社会本身看做是“家”,而建筑就是家中装饰品,我想肯定有人会问,为什么是“装饰品”。大家不妨带着这个疑问想象一下,我们是如何挑选家庭装饰品的?从最基本的审美出发,装饰品本身一定要先符合家的特征、氛围。也就是符合“家”这个空间,在我们精心挑选家内装饰物过程中,我们会对“装饰品”有意或无意地赋予情感寄托,让它更符合家的特质,换句话说正因为我们赋予了装饰品情感寄托,装饰品才会被认可,以装饰品的形式存在。在此基础上,装饰品这个“物”才被赋予了“态”,并且是符合其存在空间的前提下被赋予,结果必然形成“态”与“形”的统一。这也就要求,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建筑初元时,要从建筑本身精神价值出发,尊重大众,尊重大众精神需求,把精神附入到建筑之中,体现人文关怀与满足人对于客观事物的内在感受,而不是从“形态”中割裂出来的功能性与单纯的设计技巧。

虽然短时间内要改变建筑现状没那么简单,但值得庆幸的是,越来越多城市建设中,开始偏向考虑建筑本身的精神价值、人文关怀。在建筑设计中,没有所谓好建筑物与差建筑,不讲其外形,而是合理性。如何控制平衡好,建筑、人文、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将是建筑设计永恒的课题。

作者:易利斯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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