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成功经验
(一)发达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
日本的农技服务经费由国家及各省共同承担。农技服务中的一切设施费用与科技人才培训费用由国家资助60%,其余40%由各县级政府划拨。农技服务资金实行贷款制度,其中,“农业改良资金”属无息贷款,偿还期为3~10年;“综合设施资金”年利率为5%,偿还期为25年。此外,农技人员享受国家“普及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约占月薪的10%。荷兰的民间组织是农技服务体系的核心,主要由农民合作社和农协组成。该国现有2000多个农业合作社,分中央、地区和基层3个层次,按行业分为25个中央合作社。荷兰的农民合作意识强烈,组织化程度高,平均每个农户参加3~4个合作社。同时,荷兰的农协分横向的“行业协会”和纵向的“商品协会”,二者共同保护和提高农民的社会经济地位。[2]荷兰政府每年划拨推广、试验示范经费约为9000万美元,近年来,农协每年以5%的速度增加对国家推广体系的投入。各地区农业推广站的推广工作经费由农业部支付60%,农协支付40%;私人企业农技人员推广经费由企业承担。
(二)发展中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成功经验
我国正处在发展中国家水平,农业发展与印度、韩国等发展中国家相似。因此,梳理这些国家农技服务体系发展的具体做法,有助于我国农技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印度的农技服务体系最初是模仿美国建立的。其各邦有农业大学,各大学通过设立学术、研究及推广教育3个委员会进行农技推广。农业大学的教学、研究及推广人员实行轮换制,每2~3年进行一次轮换。农业大学通常下辖40~50个专业试验站,主要供学生实习和做研究。近年来,从事种子生产与销售、化肥、农药的公司积极投入物力人力向农民传播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展各类农业培训。此外,活跃在印度农村的1000多个非政府组织在整个农技服务体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该国用于农技服务的经费全部来自国家财政拨款。韩国的农技服务体系属于政府和民间合作组织并行。该国成立的“农村振兴厅”对农技服务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农技服务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同时常年投入高额科研经费。其农业合作社发达,覆盖了农业科技的研发、选择、推广等领域,该国90%以上的农民都参加了合作社,这对韩国农技服务体系的发展起了关键作用。
二、国内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的成功经验
国内农技服务体系发展比较好的地方属山东、浙江等省市。其共同特点就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利用先进的科技信息将本地的农业做大做活做强,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山东是我国的农业大省,2002年创建了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该省提供农技产品和服务。该省最初由“龙头企业+农户”的形式起步,通过发展以龙头企业为首的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创新农技服务体制,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现代农技服务体系。一直以来,山东省都非常重视“龙头企业”的发展,利用其优势资源先后吸引了60余家国内外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大专院校入驻,主要在良种、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业信息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服务。通过不断地努力和尝试,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的产地批发市场(如寿光)、加工龙头企业(如诸城)、专业大户带动型企业(如德州)、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如莱阳)等龙头企业。在农业科技创新上,山东省积极培育良种工程,发展设施农业,兴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目前,山东省农作物良种率达到96%以上,建立各种新品种高效优质示范区2000多万亩,进行工厂化育苗达110万m2。浙江省近年来通过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现代农技服务体系。该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将各合作社组建成联合社,发展信用担保、农产品和农资连锁经营等业务,拓展农技服务功能。同时,组建“农民信箱”系统,有效地整合了“农业科技110”的咨询服务功能,集成强大的信息对接和搜索功能,便于农民与政府等部门进行双向交流。通过“农民信箱”系统,农民可向特定的农产品销售或收购企业发送买卖信息,在线向农技专家咨询农技知识和反映问题,也能够在“买进卖出信息”栏目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企业也可以通过该系统收购农产品,发布相关供求信息,使得农产品“网上集贸市场”初具雏形。
三、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发展启示
通过对国外先进国家农技服务体系的分析研究,我们发现,这些国家都普遍重视农技服务体系的发展。我国山东、浙江作为农业大省,农技服务体系发展更是细致和完善,因此,我们可以借鉴以上国内外经验,为国内很多地区搞好农技服务体系发展以重要启示。
(一)健全农技服务体系,稳定农技服务人员
从以上各国可以看出,健全的农技服务体系在农业发展中起关键作用。如美国自上而下(联邦政府—>州政府—>县政府)都设有为农技服务的专门机构。联邦政府级机构归农业部管,州级机构归州立大学农学院管。州级农业服务站主要对农技推广项目进行决策,对农技推广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同时,发达国家通常都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农技人员,从事农技工作需通过严格的资格考试。发达国家健全的农技服务体系和稳定的农技服务人员保障了农技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其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二)重视农业教育,大力发展大学农业
我们必须承认,在我国的农技服务体系中,大学的作用在整体上是零星而分散的。在国外,很多发达国家通过大学真正解决了技术与产业发展间“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全面改善了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条件,使农业产业全程服务得以实现。美国将大学农业纳入国家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其教育和培训职能。日本也充分发展农业教育,开办各类农业大学,用知识和科技武装农业,推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因此,我们可以借鉴它们的经验,充分发展大学农业,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弥补我国现有农技服务的不足。
(三)积极发展民间组织,实现农技服务主体多元化
通过以上各国及国内地区的农技服务体系发展可以看出,民间组织在农技服务体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民间组织的兴起在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近几年,我国山东、浙江地区通过发展“龙头企业”、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使农技服务体系得到了快速发展。这些民间组织能够更高效、直接地将农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联接起来,实现农技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保障农技服务体系发展的稳定性。
(四)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农技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从国外的农技服务体系发展可以看出,政府的经费投入力度非常大,各国的经费投入方式、投入比例不尽相同,但目标都是全面保障农技服务工作顺利开展。我国在农技服务体系发展中的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对此,我们应该积极拓展资金投入渠道,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除保证国家必要的财政投入外,政府可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或民间组织参与科研和技术推广,鼓励大学等科研机构向农业企业有偿转让实用技术,加强合作交流。
作者:黄燕 张晓莉 单位: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