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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保护妇产科患者隐私

2021-4-13 |

一、妇产科患者隐私保护的特殊性

护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身体康复。护士的职业素质、服务态度、言谈举止也直接影响着患者的心理感受和护患关系的和谐、融洽。妇产科的护理操作中经常需要暴露患者的特殊隐私部位或对诸多隐私事项需加以询问,护理的特殊环境、特殊对象使得在妇产科护理中更容易暴露患者的诸多隐私。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部分学者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调查结果表明,妇产科是患者隐私容易受侵犯的科别。因此,妇产科护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随着患方对隐私保护认识的加强,医方用法律衡量护理行为和后果的意识也必须增强。

二、妇产科护理操作中的患者隐私保护现状分析

1、我国关于患者隐私保护的立法现状我国《宪法》虽没有明确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但是确认了“人格尊严”等隐私保护的内容。《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可见,立法明确规定医务人员侵犯患者隐私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确认了对患者隐私的法律保护。然而,我国对于患者隐私的保护立法尚不完善,诸多保护条款散见于各项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中,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立法一方面缺乏对“隐私权”甚至“患者隐私权”的明确定性。另一方面对患者隐私的具体保护方式及救济方式也不明晰,规定过于笼统。这就使得实践中对患者的隐私保护难以到位,应当通过立法对患者的隐私受保护范围和医务人员的侵权后果进行更加细致的规定,使对患者隐私的保护具备可操作性,让患者的隐私保护更加有规可循。

2、护理操作中侵犯患者隐私的实际表现妇产科的护理技术操作有多种,包括外阴擦洗、坐浴、外阴湿热敷、阴道灌洗、宫颈上药、子宫颈活组织检查、乳头内陷、乳房按摩等多种规范的护理技术和护理流程,这些护理都会接触到患者隐私部位。此外,护理记录也会对患者的隐私信息加以记载。如果护理操作不规范或者护理过程中不注意对患者隐私的保护,极易造成隐私侵权事件。下面笔者以子宫肌瘤切除术的就诊和护理环节为例来分析在护理操作中可能侵犯患者隐私的相关环节。

(1)门诊护士问询中的侵权表现在门诊就诊时,分诊护士会先协助医生进行问询工作,询问患者的年龄、职业、患病部位、时间、症状,婚育史、月经史、传染病史、用药史等各项与疾病有关的信息,以针对症状安排分诊。而实践中的问询过程,通常周围有很多其他候诊的患者或家属,护士询问的信息容易被他人获知。由于护士对患者隐私权保护意识的缺乏和对询问场合、就医环境的不注意,容易导致他人对患者基本信息的知情,使患者的隐私受到侵犯。

(2)妇科检查过程中的侵权表现初诊后,患者需要接受B超、妇科阴道镜等检查。以B超检查为例,检查时会将患者的腹部暴露在外,有些护理人员在协助医生检查时没有注意自己的言行随意说笑,患者被检查完之后未及时将其腹部遮盖,甚至患者还没将衣服穿整齐,护理人员就直接将下一位患者叫进检查室,产生尴尬。在妇科检查过程中,患者的特殊隐私部位被暴露,而实践中护理人员缺少对患者的人文关怀,不注意妇产科检查操作中的规范,如协助患者上下床、注意患者保暖等,从而造成患者隐私受侵,缺乏对患者隐私的尊重。

(3)入院后护理评估等护理操作中的侵权表现患者确诊后,若需手术治疗会被转到住院部,在住院期间和患者接触最多就是管床护士。住院部的护理人员接到患者的住院通知之后,会先给患者准备床位,患者到达之后,其管床护士会对患者做入院评估。目前实践中大多数医院在做入院评估时都是在病房进行,询问时为了让患者听清楚护士会不自觉的提高声音,患者的信息就很容易被泄露给病房里的其他人员,会导致患者一般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等基本信息的泄露。建立信息标识过程中,护士会给患者填写床头卡、腕带、护理信息卡等,床头卡、护理信息卡上有患者的疾病诊断,这属于患者的病情隐私,很多患者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但护理人员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这种传统的填写信息标识的护理制度并未注意对患者隐私信息的尊重和保护。患者在手术之前,护理人员还需要根据医嘱进行术前护理,如心理护理、备皮等。在备皮的过程中,有些护理人员没有用屏风或拉上床间拉帘,不注意对患者隐私部位如会阴部、腹部的遮挡,也会使患者特殊隐私部位暴露。同样,在手术室中,尽管在场的都是医务人员,有些患者因为麻醉而处于意识不清醒状态,护理人员却未将患者体位合理摆放,对不必要暴露的部位没有进行必要的遮挡,没有充分注意到保护患者的隐私部位。手术结束后,需使用心电监护仪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时,护士在将电极片插到患者胸部时,有些护理人员没有注意把窗帘拉上或是请不相关人员回避,而是直接将被子揭开就进行操作,使患者的胸部暴露于外。在做晨间护理时,会阴擦洗等过程中也存在同样的现象。护理人员术后观察患者伤口引流夜、阴道分泌物、肛门是否排气等情况时,有些护士就直接将观察到的情况大声汇报给患者而不顾旁人,造成尴尬状况。由此可见,护理技术操作过程中对患者隐私的侵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特殊隐私部位的保护不到位,使患者的会阴部、腹部、胸部等部位暴露于外;二是对患者的隐私信息保护不力,在护患交流过程中相关信息就容易泄露;三是医疗硬件资源的缺乏,如缺少单人诊室、屏风、床间拉帘等,没有将不相关人员和患者隔离开,导致患者直接暴露于人前,其特殊隐私部位和私密信息都受到了一定的侵害。

(4)护理病历管理中的侵权表现在整个护理过程中,护理人员对患者病历的保管也很重要,因为上面记载了患者的一般资料、病情资料、各种检查资料等,然而一些护士在执行完医嘱之后就将病历随手放在护理站的台子上,这样患者的病历就很容易被其他人看到,也存在着不法分子窃取患者病历资料的风险。

三、患者隐私受侵的原因分析

1、保护患者隐私权立法的缺失我国立法虽然对患者隐私进行了明文的规定,但针对护理过程中的具体隐私保护却相对匮乏,现有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没有对隐私确定明确的范畴,也没有明确指出什么情况下患者隐私权受法律保护
,缺乏有针对性的对患者隐私加以明确保护的条款。这一立法现状使得护理实践中对具体患者隐私的保护缺少法律依据。

2、护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不强与患者私密信息接触最多的就是护理人员,护理人员是患者隐私的重要保护者,护理人员有义务在其执业过程中保护患者的隐私。但是由于护理人员法制观念的缺乏,意识不到某些行为侵犯了患者的隐私,或者虽意识到了但为了操作方便而不管患者的隐私暴露与否,没有主动维护患者的权利。护理人员对患者的隐私保护认识不到位,与我国长期实行的护理管理模式有关,即过于注重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能培养,而忽视对其法制观念的培养。3.3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不当通常能看到在患者的床头卡和护理站里的一览表上写有患者的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护理级别等,这样容易使每天进出病房的患者及家属很直接地了解患者的隐私。尽管目前部分医院在这方面进行改革,取消了床头卡上疾病诊断这一项目,但是护理站里仍然保留有疾病诊断一项以方便护理人员的日常工作。而护理站并非封闭场所,医疗机构对内部组织和人员的管理不规范也是患者隐私被侵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3、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的保管不当患者入院后,其所有的信息都记录在病历上,包括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疾病诊断、病情发展记录、健康史、家族史、婚育史、传染病史等,尤其是涉及患者较私密的如月经史、性生活、孕次、产次等,如果护理人员在使用病历期间对其保管不当,记录或阅览后随意乱放,也许就会无意间被他人翻阅造成患者隐私的泄露。

四、法律建议和临床指导

1、加强法制建设首先要在立法上对患者的隐私及隐私权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有学者在《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草案建议稿》中对此进行了建议:“未经患者同意,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窥视、接触患者的身体,也不得将患者作为教学工具;未经患者同意,与诊疗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门诊就诊室、检查室、手术室、住院病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得窥视、干涉患者的私人活动。”笔者建议立法应当将隐私权确定为独立的人格权,制定专门的隐私权保护法,将患者的隐私权列为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妇产科等特殊科别患者的隐私权要格外的强调,使隐私权受侵害后有法可依。其次要细化认定标准,明确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外延及侵权的责任形式
,明确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法律后果,使患者隐私的保护具备实际的法律操作性。可以结合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确定对侵害患者隐私的责任,以此督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患者隐私权的切实保护,从而使妇产科的护理操作更加规范化。

2、加强患者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意识当患者的隐私权被侵犯时,出于各种考虑,很多受害人忍气吞声或手无足措。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通过板报、网络、媒体等方式加强对患者的隐私保护立法加以宣传,指引患者维权的方式。同时,医疗机构也可以在医疗活动中,主动告知患者注意对其自身隐私的保护,将此确立为医疗机构的一项制度加以落实,以实现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主动避免纠纷的产生。

3、完善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技术操作是妇产科中最容易泄露患者隐私的环节,因此应当从细节处完善护理操作规范和规程。例如,在做入院评估时,问到患者相对隐私的问题如婚育史、传染病史等情况时,要尽量回避他人、放低声音或者将患者带至办公室单独询问,避免患者的尴尬和隐私信息的泄露。在对患者做特殊护理操作,应当提前告知检查方式,做好解释以争取患者的理解和配合,评估环境,请家属及不相关的人员回避;操作时用窗帘或屏风进行遮挡以减少患者隐私的暴露。手术中从安置体位至手术结束要对隐私部位进行必要的遮挡;手术期间不谈论患者的隐私;手术结束后为患者穿好衣物或适当遮盖后送出手术室。

4、改进医疗机构的相关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应当从患者隐私保护角度出发,从软件到硬件方面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护理工作机制,配合患者隐私保护的需要。首先,医疗机构需加强对护理人员尤其是妇产科护理人员的相关培训,通过组织学习《侵权责任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让护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保护患者的隐私权是对患者人格的尊重是医护人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从内部制度上将保护患者隐私落实为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工作中主动关心患者,主动保护患者的隐私,改变以往被动工作的方式。第二,修正在床头卡、护理站信息卡中填写患者疾病诊断信息的工作制度,避免患者隐私信息的直接暴露。第三,从硬件设施上改善患者的就医环境,即加大医疗机构对硬件设施的投入和建设,为患者营造一个人性化、受尊重的就医环境。医疗机构可以尽量开辟单人诊室;对于非单人的治疗室、病房,应当尽量改善诊疗环境以保护患者隐私,如进行屏风遮挡、床单位间设置活动帘隔离、严格就诊区和候诊区的划分等。第四,还应当规范对诊疗区域的管理,如患者在检查室、手术室、住院病房等场所接受医疗服务时,除直接从事诊疗、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外,与诊治无关的医务人员不得进入,避免患者隐私的泄露。

5、加强病历资料的保管患者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如果不妥善保管,很容易导致患者隐私信息的泄露。因此在妇产科护理过程中,对患者的护理记录要依法书写并妥善保管,每次用完之后可放在病历车或锁入柜中,不随意乱放、翻阅,不允许不相关人员阅览或借出病历;对于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统一对相关护理人员设置密码及权限,避免信息外泄;患者出院后应当及时将所有病历资料交给档案科进行保管。

五、小结

隐私权是一种体现人类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人格权,所以尊重患者的隐私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对患者人格的尊重。保护患者隐私既是护理人员职业道德上的要求,更是法律层面上的义务与责任。在妇产科护理操作中,护理人员应当加强法律意识的培养,自觉保护患者的隐私;医疗机构也应当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尊重患者的隐私利益,实现护患关系的和谐发展。

作者:杨琳 单位:湖北医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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