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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的进展及发展

2021-4-13 |

一、政府是科普政策制定及科技发展投入主体

我国科普事业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已经形成了保障发展的政策体系。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2008年7月1日实施的《科技进步法》第5条规定:“国家发展科学技术普及事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国家鼓励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参与和支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作为我国科普领域的基本法律《中国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总结了我国几十年的科普工作经验和政策实践,把我国科普工作带入法制化轨道。

二、社会科普平台是水稻科普的宣传媒介

水稻科技在提升水稻生产效率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水稻科学技术普及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下,网络媒体、报刊杂志、农业高校研究院所以及农业推广站通过“大学试验基地建设”,“农技特派员”及“农业电视节目”,“农技110”,“农业专家网上可视系统”、“手机农技短信”等各种现代传播手段,传播水稻科学技术知识。

三、现代种业公司是水稻科技服务新力军

我国加入WTO后,更多的外国跨国种子公司进军中国市场,强化了竞争机制,激发了中国企业的竞争意识,迫使国内企业注重研究开发和对品牌的培育,加大技术投入,竭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水稻种业公司服务意思意识增强,不再仅局限于水稻种子销售,为了不断提升其公司的影响力,拓宽水稻种子的销售渠道,水稻种业公司同时向农民宣讲先进的水稻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科技知识,同时利用建立专业的农业网站,建立水稻科技板块、专家论坛等方式,为水稻科技普及搭建电子平台。

四、农民是水稻科技的需求主体

越来越多现代水稻科技信息传播渠道,使得种粮农民得益于水稻科技为水稻生产带来的效益。进而更多农民将视野投向水稻科技,农民通过亲戚邻居等人际传播渠道获得相关信息,科技图书、报纸、期刊、电视等传播大众媒体也是主要通道;其次,向农技推广站、政府部门等组织求助也是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而“自己手动摸索”任然占据一定的比例。

五、创新水稻科技传播机制

由于水稻农业生产具有时令性,水稻农业技术解决实际问题具有时效性,尤其是水稻病虫害发生地区,尽早研发病虫害防治技术并快速传授农民,对于解决农民水稻生产实践十分重要。因此创新水稻科技传播机制,加快水稻技术转化效率。

六、建立水稻科技入户机制创新

开展水稻科技入户工作的重点是运用“水稻专家组—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这一新体系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实现水稻增产增效。组织和引导科技示范户做好示范与带动工作是推进科技入户的核心所在。为此,探索和创新科技示范户的示范带动机制,充分发挥科技传播“二传手”的作用,促使科技入户工作取得实效。

七、健全水稻基础科普知识传播模式

水稻作为我国主要的粮食作物,健全水稻基础知识在居民、青少年中的传播,对保障我国水稻科技人员队伍建设,增进广大居民对水稻的理解十分重要。各地区农业院校、水稻研究的企事业单位应该成为水稻科普传播的主体,在社区、学校开展水稻基础生物学知识讲座,研发水稻公众参与项目,将水稻基础知识带到居民身边。

作者:刘艳春 单位:天津市水稻技术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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