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项目管理论文
一、施工前的合同管理和准备工作
施工合同是企业组织施工的法律依据,在施工单位的造价控制阶段,施工合同是重要的依据,其严谨的程度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阶段的科学管理。由于建筑产品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工序复杂、质量要求严格等特点,因此,要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的利润,首先要从施工合同管理入手,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首先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要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按照合同执行施工任务,同时加强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制定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此外还应实行合同会签制度、评议制度,合同签订后,认真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及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合同虽在工程实施之前起草和签订,但应当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情况做出预测、说明和规定,以防止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扯皮和争执。合同要能体现公平合理,合理分配风险,公平地分担工作和责任,强调工作和报酬之间的平衡。最后,为了使双方均能正确应用合同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合同中使用规范的工程语言,使合同更接近实际,达到文体清晰、简洁、易读、易懂、不发生歧义的作用,以减少对工程合同的争执,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慎重对待工程变更、索赔和调价,作为施工单位的领导,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通常要抓住三大创收项目,即工程变更、索赔和调价,同时要慎重对待、谨慎行事,以免适得其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施工进度、劳动力、材料、设备各种计划和施工方案等,它是整个项目的关键,其他工作都围绕着进度计划展开,直接受它的牵制和影响。现代管理方式中引入进度调整的模糊动态规划方法,这种规划法通过在可控范围内的各种信息的处理,来对项目中的多阶段多目标进行定量分析,找到较好的决策方法,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科学有效的调整。在成本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它要求施工过程要线性实施。而现在有的项目在制定进度计划时考虑并不严谨,人为因素影响较大,这样的后果是容易为劳动力人员数量、材料分阶段进场、设备的选择、施工方案的形成、资金周转造成错误的判断,从而造成经济的损失,并且也容易给工程质量带来负面影响。
二、施工中的现场控制
施工阶段是充分发挥人的作用,把设计图纸和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过程阶段主要从事的工作有:施工,技术,质量,经营,材料、设备,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管理,对外协调等,各环节互相关联,相互依托,是辩证统一的矛盾体。要实现管理效果首先要从提高员工的素质入手,对在岗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考核。二是完善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机制,针对于一个项目制定完善的激励制度和奖罚机制,充分调动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在工程进行过程中,畅通沟通渠道,随时掌握现场情况,以期有效地避免脱节现象。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应规范见证取样检测,明确进行见证取样检测的范围。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还有用户敏感且直接影响使用效果的材料都要进行检测。配置钢筋扫描仪,混凝土快速测定仪、激光测距仪等结构质量检测设备,快速、准确地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建筑工程与周边环境是密切相关的,施工单位在进入工地施工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周边环境对工程的影响,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最好在当地采购原材料以降低运费,根据不同的场地情况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在施工阶段还必须考虑到温度、雨季、大风等恶劣天气对施工的影响,根据工期合理安排进度,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做好场地内的防火设施、排水设施及准备所需的设备,预防施工场地火灾,在建项目损毁等严重事件的发生。
三、竣工结算阶段
目前的市场环境下,买方市场占主导,一些建设单位利用市场条件转嫁资金不足等问题。这样就要求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对垫资投入做出规定,遵守竣工日期,避免施工企业大量投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还要根据施工合同做好工程的索赔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为了在工程结算时有理有据地对总索赔提出要求,施工单位和相关造价管理部门就应该重视施工签证。为工程方减少施工损失、争取最大利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善于收集留存各种有利证据,合理有效地提出索赔方案,以力求在结算时总体索赔成功。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应根据以上原则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完整的结算,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对验收条件进行严格把关,掌握工程是否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义务。参加验收人员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严格按规定的竣工验收组织和程序及工程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通过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工程完成后,对工程的资产进行全方位清算,以此作为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依据。
四、结语
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认真总结,找出事情的真相、错误的根源、成功的因素吸取经验教训,以利于下一个工程施工的管理与控制,提高管理效率。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科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其理论会越来越完善,越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求。
作者:刘永全 单位:重庆建工第一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