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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教学评价机制构建

2021-4-13 | 学前教育论文

一、声乐技能集体课及其教学评价体系特征

1.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授课方式与教学评价标准

在一般的声乐技能集体课上,主讲教师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授课环节来实施教学的:集体练声,集体复习(前一节课的教学内容复习),集体读谱(新教学内容导入),集体读词(按照乐谱节奏朗诵),重点、难点纠正与突破(技术的和艺术的),教师示范,个别学生纠正,个别学生示范教学,集体完成教学内容等九个教学环节。在这九个声乐集体技能课教学环节的实施过程中,都必须渗透、贯穿着主讲教师的教学目的、教学意图、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每个教学环节完成的质量也都在教学环节相互交接的过程中得以体现,而每个教学环节完成的教学质量的优劣,都要依赖主讲教师的准确评价,因为在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过程中,每个教学环节完成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下一个教学环节的正确实施,一环扣一环,才能顺利优质地完成整个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由此,笔者认为主讲教师对每个教学环节和整体教学过程完成质量的准确评价就是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质量评价标准。我们可以称之为: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标准。

2.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授课特征与评价特征

我们前边说到的声乐技能集体课评价标准是具有极其相对性特点的评价标准,这是由于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授课特征决定的,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授课特征决定声乐技能集体课的评价特征,而声乐技能集体课的评价特征决定着声乐技能集体课的评价标准。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授课特征主要集中在“技能”和“集体”的特性上。众所周知,声乐演唱是一项集演唱技术和演唱审美为一身的音乐表演形式,因3此,所谓教授声乐演唱“技能”就应该从演唱技术和演唱审美两个方面进行教授,提高两个方面的水平就成为声乐技能课的主要教授目标。而另一方面,声乐技能的教授和提高对个体的学生而言,主讲教师只要将授课内容实施在个体学生身上,与个体学生的个性相结合就能达到其教学目标。对于“集体”教学对象而言,“群体性”学习特征在这里充分表现出来,所谓“群体性”就是将个体的学生个性集中于群体之中,形成一个统一的群体性,在这里“群体性”的学习利益将永远高于“个体性”的学习利益,“个体性”的学习利益永远服从于“集体性”的学习利益。当然,“个体性”学习水平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集体性”学习水平的质量,“集体性”学习水平的质量也决定着“个体性”学习水平的质量。他们之间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在这里,我们需要明确地指出,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授课目标是提高个体学生的声乐演唱水平,从而推动提高整体学生的个体演唱水平和指导演唱的能力。因此我们为集体(学生)传授声乐演唱技术和演唱审美,称为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授课特征。同时,对于具有这样一个授课特征的教学活动进行准确实效的评价就构成了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评价特征,那就是:“演唱技术”与“演唱审美”相结合的声乐技能评价和“群体性”与“个体性”相结合的课程质量评价的统一体。我们只有充分认识到声乐技能课的“授课特征”和“教学评价特征”才能够真正地带动多样的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授课手段”和“评价手段”的实施。

二、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的重要性

我们前边说过,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整个教学过程主要包括三个重要环节:教学资源的集合,教学行为的实施,教学实效的总结。在我们整个教学过程中的终极目标就是教学实效,而教学实效的总结就是通过教学评价来完成的。那么我们需要有一个相对完整、相对科学和相对具有可操作性的声乐技能集体课的评价体系来收获我们的教学成果,来肯定我们的教学手段,来制定我们新的教学规划。这就是我们要研究,探讨、建立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的重要性所在。

1.声乐技能集体课评价体系为优化教学资源提供依据

声乐技能集体课评价体系的工作目标是对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实效做出多层次的、多方向的水平标准,进行一定水平方式的科学评价。这些多层次、多方向的水平标准和有着一定水平方式的科学评价将“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主体、教学客体、教学资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实践、教学长度等等教学资源统统进行统筹式的一揽子教学实效评价,也就是说,“声乐技能集体课评价体系”所做出的教学实效评价真实地反映出了整个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资源的真实质量和实际教学效果水平,从而使得教学管理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把握“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脉络,从容地进行教学资源的有效调整和优化,进而在这个统筹式的一揽子教学评价下面培育出一棵有着优秀教师、高水平学生、高质量教材、循序渐进的教案、卓有成效的教学手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及有着恰当教学时间的教学活动的参天大树。

2.声乐技能集体课评价标准和体系为学生提供明确的学习目标

当一个既科学又实际且又具可操作性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标准和体系”摆在学生们面前的时候,学生们所倾注的注意力方向就会明确的锁定在“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标准和体系”上。我们在长久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过程中发现,所有的学生对自己学习声乐技能的目标大都停留在朦胧的“唱得好听”就是目标的初级阶段,而对在声乐演唱技术上应该掌握什么技巧;气息、发声腔体应该演唱时保持在什么状态;吐字咬字、声腔结合、音高准确程度、节奏准确程度以及演唱什么题材或体裁的声乐作品适合学前教育专业等都不究其祥,更有甚者,很多学生在学习声乐演唱技能时不求甚解,教师的示范和一些同学的示范以及名家示范演唱都成为其模仿的样板,殊不知声乐演唱技能的掌握对于学习者来说,是有很明显的个体性差异的,无论是在学习者的生理上,还是在学习者的心理上以及学习者的文化水平和接受能力等方面均有各种差异性存在。那么,如果在整个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授过程中,教师和教学管理机构适时地对学习者进行科学标准化的学习评价,就会让学习者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方法以及学习方向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认识和把握,进而进行下一个学习阶段中进行比较科学的修正,并且拿出新的学习计划和制定科学的学习规划。所以说,学习声乐演唱技能的学习者对所学习的科目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学习目标就成为提高“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效果的重要保障。“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标准和体系”将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学习目标。

3.声乐技能集体课评价标准和体系为教师标定教学实施方向

对于“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的授课教师而言,“声乐技能集体课评价标准和体系”也是一个非常具有教学方向性和教学指导性的教学实施环节。毋庸置疑,教师在实施任何一门学科的教学时都要遵循这门学科的科学规律和教学规律,有着适合这门学科的教学大纲和实施方案,“声乐技能集体课”也是如此。但是“声乐技能集体课”有着用“集体方式”教授个体学习者掌握“个性技术”的特点。由于这种特点的存在,使得部分教师对所教授的声乐技能课程的教学目标有一些模糊,“集体性”和“个体性”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相互影响相互“打架”,教学实施的过程也缺乏明确的实施方向,教材的选择,教学内容的安排在知识点的衔接上和技能技术的传授上也相应地有些盲目性。但是,如果在教授这门课程之前,就对这门“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评价标准和体系有所了解和实施,就会在整个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有一个指导性的教学实施方向,无论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节安排以及教学态势等方面都能够做到调节有度、有的放矢、有利有节、步步为营。

三、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方式和评价手段

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评价自从有了这门课程以来已经实施了很多年,其教学评价的完善和发展是随着声乐技能集体课的进步发展而进步发展的,其对声乐技能集体课的影响和推动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理念的改变和与先进的国际教育理念的接轨,越来越多的学前教育之声乐教育界人士感到,原有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严重地脱离了现在的“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要求、目的和培养目标,已经不能够适应和推动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理念的进步和发展。因此,我们在这里对已有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和笔者所主张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的方式与手段进行相对客观的分析和研究,以求与同行求得认识上的和实践上的共识,从而加强对“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建立”的认同和实施。

(一)教学评价方式

所谓“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方式”就是对“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的方法和式样。在长期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授课实践中,作为授课主体的教师们很习惯地将期中和期末测验考试作为唯一的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的方式,除此以外别无他法。实际上,对学生来说,长期运用一种教学效果评价方法来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一是学生对于这种千篇一律的考试方法感到疲乏厌倦和缺乏刺激了,使得考试热情退减,学习热情也相对减退,造成学生麻木不仁的学习态度。二是学生过分依赖最后的考试成绩,造成“重最后考试、轻学习过程”的“唯考试成绩论”心态,这对于“成绩和过程均等重要”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来说是极不可取的,因为只重视最后结果不重视学习过程将造成声乐技能学习的各个技术环节和审美环节不够扎实。因此,我们需要对多种“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方式进行认真的认识和分析,找到一种“重成绩不唯成绩”、“结果与过程双丰收”的教学评价方式。

1.单纯考试型评价方式(教学效果分数评价)

在“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布置教学曲目(往往只有一两首歌曲)作为考试曲目,在学期中或者学期末的某个时间安排一对一(教师对学生)现场演唱考试,教师根据学生的现场演唱水平,当场给学生打一个符合声乐演唱评价标准的百分制评价分数。这个分数将记入学生的该学期“声乐技能集体课”成绩单。这就是“单纯考试型评价方式”。“单纯考试型教学评价方式”在“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过程中运用极其普遍,其特点是:评价标准固定化,评价分数阶梯化,评价信息直观化,评价流程简易化。“单纯考试型教学评价方式”在教学过程中的目的是使学生直观地了解自己的学习效果和与学习目标之间的学习差距,以便及时准确地发现不足、纠正错误和弥补缺陷。同时,教师也能通过这种考试方式对每个学生的表现进行直观的评价,及时修正“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行为,达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单纯考试型教学评价方式”有着自身的功能缺陷,首先由于这种教学评价方式在评价学生的声乐技能技巧的学习效果时是以分数形式呈现的,所以将分数分成较简单直观的等级分数,根据等级分差确定学习效果的优劣。然而,等级分数差只能体现学生的声乐技能技巧整体的学习结果而不能体现学生对声乐技能技巧掌握的精确程度。另外,在平时的科目考试中等级分数差的大小有时只相差一两分,不能全面体现整体声乐演唱的水平差异所在,更不能表达声乐艺术表现力的优劣水平差距。经常有学生对教师给他的学习评价极度不满,对教师以一两分的成绩评分差距来区别他和其他同学的声乐技能技巧学习成绩和学习效果,表示不服气。

2.单纯讲评型评价方式(教学效果讲述式评价)

在教学考试中,当学生在“一对一”的考试中完成考试内容后,考试主评委对学生的考试表现和演唱水平进行口头上的讲述评价。从学生的演唱技术到具体演唱技巧运用,从学生的音乐感知水平到实际演唱音乐表现都进行从整体到细部的分析和评述,同时,主评委对该学生的评述记录在案放入该学生的成绩档案。不同的学期、不同的考试有着不同的“声乐技能考试讲述评价记录”。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在现在的“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中运用并不广泛但有其深远的运用价值。“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在“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考试中能够充分体现其对教师的教授成绩和学生的学习成绩双向关照的人文性评价特点:评价结论具体化,评价语言人性化,评价内容详实化,评价深度层次化,评价实效长效化。“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如果能在“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实践中得以运用,将直接影响到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积极性,将极大地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的兴趣。因为在这种教学评价方式下的教学评价能够让教师静下心来聆听学生演唱时的每一个技术细节和音乐细节的表现,以便能够在讲述评价该学生的成绩时,讲之有据、述之有物。当然,学生也极有兴趣听取教师的讲评,因为在“讲评”的内容中有着学生对自己的演唱技术和音乐才能以及学习成果的重大考量,听之动容、记之动情。当然,“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在实际教学评价过程中实施也有其不足之处。首先,“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过分强调“讲评环节”的实施过程,过分强调实施过程中的具体评价和细致入微,从而忽略了在实施这种评价方式时教学评价环节的时限因素,因此,声乐技能集体课的学生们每个人都能够得到这种类似“点评式”的讲述评价是不太现实的事情。另外,运用“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进行教学评价,需要有一批音乐素质高、声乐技能好、综合能力强、思维逻辑快和有口才的教师,再者,学生理解“单纯讲评性评价方式”的能力也要在长期的被评价过程中得到提高才能顺利地接受和“消化”那些专业性较强的讲述型教学评价。所以,在所有的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上实施“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进行教学评价还需要时日。

3.考试型与讲评型混合式教学评价方式

“考试与讲评型混合式教学评价方式”其实就是一个由“单纯考试型教学评价方式”与“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相结合的“混血儿”,这个具有优势互补的“优质血统混血儿”给我们的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评价体系带来了较高质量的教学评价方式材料。运用“考试与讲评型混合式教学评价方式”进行“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评价,笔者认为应该在“集体”上做好文章,也就是说,在实施这种教学评价方式的时候把教学单位按照平时授课时掌握到的声乐学习水平分成上、中、下三个小组进行教学评价,水平高一些的以讲评型教学评价为主,较详细专业地进行教学评价,辅以“优、良、差等级评价”记入学生学习成绩档案,水平中和差的学生以“等级评价”为主,辅以“点评式”的教学评价,点到为止,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另外还可以将整个声乐技能集体课的学习周期分成几个阶段,根据时间段来选择运用哪一种教学评价方式进行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比如:一年级运用“考试型教学评价方式”(百分制),二年级运用“(等级制)考试型教学评价方式加点评式教学评价”,三年级运用“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加(等级制)讲评型教学评价方式”。这样一来,具有灵活实效特点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有了新的内容。“考试与讲评型混合式教学评价方式”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有所运用,但是往往不把讲评型评价的教学评价结果记录在案,也不记入教学评价档案。这样一来,听取讲评的学生对教师的讲评结果不太重视,即使重视也不能反复品味,不能达到持续“保鲜”的教学评价效果。因此,应该建立长效的讲评型教学评价记录,将其保留并可以随时查看,以便为下一个教学阶段的教学评价留下教学质量对比依据。“考试与讲评型混合式教学评价方式”是一个非常灵活的教学评价体制,在实际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过程中科学适时地运用将能够积极地促进“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成果的持续发酵。教学评价结果详细准确,教学评价过程周全实效是“考试与讲评型混合式教学评价方式”的主要优势特点。

4.考试型、讲评型与实践型三合一教学评价方式

实际上,在以上所分析的教学评价方式之外,对于“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来说,还有一种增加实践评价的教学评价方式,那就是“考试型、讲评型与实践型三合一教学评价方式”。由于学前教育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成果是成就学生的声乐演唱能力和教授孩子们唱歌的能力以及组织孩子们表演的能力,所以对“声乐技能集体课”培养出来的学生进行“歌唱、表演、组织”能力的全面综合评价才是我们对“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目标负责的教学评价态度,不言而喻,实践能力的优劣应该作为一项主要评价指标进入到我们的教学评价体系中来,当然,舞台演唱、各种实践场合的各种实践表演、下园实习、组织活动等,只要是与“声乐技能集体课”培养目标有关系的实践活动都应该进入我们教学评价体系视野,都应该称为教学评价体系中关注的评价目标。因此,“考试型、讲评型与实践型三合一教学评价方式”应该是我们推崇的“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方法之一。目前,有很多教师在实施教学评价过程中进行过“考试型、讲评型与实践型三合一教学评价方式”的教学评价实践尝试,但是其随意性评价和主观性评价占有相当大的实践比例。但是,我们主张的是有目的、有计划、有方法、有手段地进行评价实践,才能有效地促进“声乐技能集体课”的健康发展,才能完成“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目标。

(二)教学评价手段

我们把运用方法来进行教学评价叫做“教学评价手段”。说一个人做事真有手段,就是说这个人在做事之前、做事之中以及做事之后都有合理的做事计划和有效的做事方法支撑,来完善做这件事的整个实施过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学评价环节除了在评价方式的选择上要有正确的规则和判断外,对运用正确的方法形成正确的教学手段至关重要。各种教学评价方法形成多种教学评价手段,多种教学评价手段造成多种教学评价结果,多种教学评价结果相互照应相互印证才能最大限度地证明达成教学目标。1.单纯教师评分式评价手段教师运用百分制为学生的学习成绩打分记录在案作为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手段是当前最为普遍使用的一种教学评价手段。一般情况下,这种评价手段是以教师的主观判断为主,其结果是学生只知道结果,不知道原因,盲从性较强,不利于学生学习的总结和提高。2.单纯教师评分与讲评相结合的评价手段教师在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评分的同时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一定程度的评论和评述,并写出相应的评语记入档案,充分运用教师的发言权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让学生尽可能地找到一些学习中的不足和问题并且能够主动进行修正,这种教学评价手段比较有利于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3.师生互动或生生互动评分手段我们还需要向教师和学生们推荐互动型教学评价手段,那就是教师为学生的考试结果打分,同时,学生也为老师的教学效果打分;学生之间互相为其选择的同学的学习成果评分,这些分数都要直接分类记入学习成绩档案。当然,生生互动要在一个相对公平良好的评价环境中进行才能起到共同提高的目的。这种评价手段一是能够带动所有教学活动参与人员活跃教与学的思想理念,二是加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友好互动关系。4.师生互动或生生互动评分与讲评相结合的评价手段最具有诱惑力的教学评价手段应该是“师生互动或生生互动评分与讲评相结合的评价手段”。在运用这种评价手段时,教师和学生之间均充分信任对方,充分运用自己在本门学科教与学过程中所学到的知识和产生的师生感情以及学习默契对评价的双方进行相互信任负责及有相对标准的评分和讲评,并且分别分类记录在案。这是一个既有挑战性又有极好的教学效果的一种终极评价手段,其有利之处在于能够极大地激发师生之间的教学和学习热情,对完成学科学习的目标和本学科的发展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三)阶段性教学评价的优越性和可操作性

在对教学评价方式和教学评价手段进行分析之后,我们发现所有的教学评价方式和教学评价手段都有其自身的优点和缺陷,在不同的学习时期和学习阶段运用不同的教学评价方式和教学评价手段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势在必行。

1.阶段性教学评价的可行性

所谓课程教学过程就是指整个这门课程的由始到终教学历程。一般来说,“声乐技能集体课”的3教学过程在大学专科学前教育专业要用三个学年完成。我们可以先从时间维度将“声乐技能集体课”进行阶段性分配:三个学年———六个学期———一百零八个学习周。我们再从课程内容维度来进行阶段性分配:一般授课内容的完成和衔接以及知识点的巩固和发展是以“授课单元”为阶段标示的,而在教学过程中往往习惯于以四个教学周为一个“授课单元”。因此,我们还可以将整个一百零八个教学周分配成为二十七个“授课单元”。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阶段性教学评价共有以下实践截点:(由小到大)从教学时间维度计算,六个期中评价,三个期末评价,三个年终评价,一个毕业评价。从教学内容维度计算,如果以两个授课单元考查一次计,可以进行十七次“授课单元教学评价”去掉重复阶段节点,应该有十次。两个阶段维度相加,总共有二十三次阶段性教学评价节点。我们看到,将不同方式和不同手段的教学评价分配运用在“声乐技能集体课”的不同教学阶段是可行的。2.阶段性教学评价的优越性之所以把“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过程的时间和内容以阶段式形式进行分割和运用,主要是由于该学科的技术性特点和音乐性特点所致。该学科既然有技术性和音乐性特点,那么教师的授课内容的推进和学生对学习内容的接受都要遵循技术练习和艺术感受之逐步提高和渐变、突变规律,所以对每个声乐演唱技术和音乐感受能力的教授点和接受点都要有一个相对严谨科学的检查和评价,从而才能纠正错误、巩固正确、推进新技术新知识。当然,我们在前边说过,多种教学评价方式和多种教学评价手段之间有着很多的相互交叉运用的可能,同时也有着相对的“单纯评价”、“混合评价”、“终极评价”等区分,将相对简单直接的教学评价方式和手段与相对复杂细致的教学评价方式和手段分别在不同教学阶段使用,将有利于整个“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的学科发展。

3.阶段性教学评价的可操作性

根据笔者多年担任“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的实际教学经验,阶段性地对“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的学生进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检查和评价十分必要,将阶段性的评价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一条“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习成果曲线,利用这条弯弯曲曲的线条,教师和学校以及学生和家长都能够形象地形象地看到教师的授课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我们试着将四种教学评价方式、四种教学评价手段与十三个时间维度教学评价阶段、十次(去掉期中期末考试阶段)教学内容维度教学评价阶段相匹配,分配成以下的“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阶段性教学评价方案。(1)第一学期:时间段:期中期末及两次课程单元检查。教学评价方式:单纯考试型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单纯教师百分制评价。(2)第二学期:时间段A:期中期末。教学评价方式A:考试与点评混合型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A:教师与学生相互百分制评价。时间段B:两次课程单元检查。教学评价方式B:单纯点评型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B:教师与学生相互点评型教学评价。(3)第三学期:时间段A:期中期末。教学评价方式A:考试与讲评混合型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A:教师考试,与学生互相讲评半混合型教学评价。时间段B:两次课程单元检查。教学评价方式B:单纯讲评型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B:师生双向讲评型教学评价。(4)第四学期:时间段A:期中期末。教学评价方式A:考试与讲评混合型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A:教师考试,与师生双向讲评型教学评价。时间段B:两次课程单元检查。教学评价方式B:单纯讲评性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B:教师与学生双向。(5)第五学期:时间段A:期中期末。教学评价方式A:考试、讲评、实践三合一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A:教师考试,师生、生生三方相互讲评与实践型教学评价。时间段B:两次课程单元检查。教学评价方式B:讲评与实践型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B:师生、生生三方互相讲评型教学评价。(6)第六学期:时间段A:期中期末、毕业。教学评价方式A:考试、讲评、实践三结合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A:教师考试,师生、生生三方相互讲评与实践型教学评价。时间段B:两次课程单元检查。教学评价方式B:讲评与实践型教学评价。教学评价手段B:师生、生生三方相互讲评与实践教学评价。综上,在各教学阶段均有与其阶段教学目的要求和学生水平高低相互匹配的教学评价方式与教学评价手段,由此而产生的上个阶段教学评价结果将有助于下个阶段的教学安排指导,使整个“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四)教学评价过程中的对象差异性

当我们在对“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进行教学评价时,发现在这种集体课型中,教学主体所追求的教学客体不仅仅是“群体性”,而主要是追求“个体性”的学习成果。因此我们在进行教学评价的时候,必须对学生个体的学习目标加以重点关照,同时对学生群体从宏观上加以讲评,因为他们的学习环境是集体的、学习方式是个体的、学习目的是群体的、学习目标是个体的。

1.个体对象评价在“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群体学习环境下走出来的学生个体,有着比个别课培养的个体更优越的学习习惯,他们善于和别人合作,善于听辨群体的演唱。但是对于个性极强的个体声乐技术需要加强练习才能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和掌握技术关键。教师在对学生个体实施教学评价时,应该在技术细节上多加关照,才能巩固好的教学效果。

2.群体对象评价我们在对“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实施教学评价时,由于是“群体性”授课,学生的接受能力共性在这里占了上风。而音乐感觉则是带有共性的授课内容。因此在对学生的音乐感觉实施教学评价时,应该关照“群体性”评价特征。

3.综合性对象评价当然,教师在实施教学评价时,学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都要关照,在这里我们觉得,声乐技术上应该关照学生的“个体性”个性的学习成绩;声乐音乐表现上应该关照学生的“群体性”共性的学习成绩。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性教学对象评价。

四、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初探

笔者的写作目的就是在“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循教学大纲要求,积极配合教学对象的学习水平,努力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加强对建立“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的探讨和探究。

1.学生自我(自我和相互)评价

当学生进入到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环境中以后,首先应该对自己有一个学习声乐演唱能力的自我评价,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声音歌唱能力,二是音乐接受能力。声音歌唱能力上包括:声音音色能力、音准能力、节奏能力等,这几项能力往往和遗传有关。音乐接受能力主要包括:理性的理解能力、身体的协调能力等。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入校声乐学习能力评价、中期声乐接受能力评价、结业声乐综合能力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应该进入教学评价体系。

2.教师及社会综合评

在学生学习声乐演唱的整个过程中除去自我评价以外主要接受四个方面的综合教学评价,依次是:教师(教学过程)、实践(演出、实习、比赛)、学校(为学校服务)、社会(为社会服务与就业录用单位)。(1)教师是通过具体的课堂教学来实施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成绩评价,如前所述每个教学阶段都有相应的教学评价结论记录在案。(2)实践是以学习演出、学习实习和比赛汇报等形式来体现的。学习过程中的演出是由观众的掌声来实施教学评价的,演出水平的高低体现教学水平和学习效果的优劣。当然,媒体的演出评价和评论理当作为教学评价依据记录在案。在学习期间学生到幼儿园实习是学前教育必须有的学习过程,实习期间的表现优秀与否是由实习鉴定来证明的,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教学评价也将记录在案。比赛成绩更是教学评价的主战场,比赛成绩是以比赛名次说话的。不论名次高低均应该记录在案。(3)学生为学校和社会服务实际上是学生真实能力的体现,在这个环节上,也能够体现出教师的教学修养和育人水平,因为,好学生不光业务水平好,道德水平也高尚。这个环节的教学评价是通过各种表彰体现的,如:奖状、社会服务评价证明、表扬信等等,也将记录在案。(4)最终的教学评价就是真正踏上社会了,就业单位的优劣和就业单位对学生的满意程度就是教学水平的试金石。学生到单位就业理所当然地记录在案。以上的教学评价除了演出意外都有实实在在的评价证明可以记录在案,只要有记录在案就有成败可循,作为教学主体的学校和老师可以循着学生一路走来的足迹找到一条正确的教学道路:从教学目的的确定、教学大纲的设定、教学内容的选定到教学过程的实施每一步都凝聚着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每一次成功都凝结着教师和学生的泪水和汗水。

3.评价手法

具体到对“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评价手法,不外乎以下几种:(1)考试评分(2)平时上课考勤(3)阶段性讲评(4)演出及比赛效果评价(5)综合性评价。

4.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实施一览

笔者在长期的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中逐渐摸索出一部分教学评价经验在这里进行与大家一同分享。这一个“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实施一览”的设计,首先是基于笔者在前面提到的教学评价依据、教学评价分段、教学评价方式、教学评价手段、教师及社会综合教学评价等,具体设计如下。四、结语笔者就“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的建设提出了自己的设想和建议。多年以来,声乐技能集体课在学前教育中一直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声乐教师如果总是保持原有的、一成不变的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模式,势必会导致学生们不能用全身心的精力来学习这门必修课,学生们在上课时没精打采、神情不够专注。究其原因有多种,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其教学评价环节做得不够专业,不能充分的与培养方向衔接,不能对培养目标负责、不能调动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积极性。总之,尽量将“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专业化,使其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起到监督学生、管理学生、调动学生、激励师生的作用。笔者一开始对“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进行了概述,大致分析了评价体系特征,评价体系的重要性。接着对“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的评价方式和评价手段进行了介绍性的论述。最后,对“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的教学评价体系的建立提出初步的设想并设计了“学前教育声乐技能集体课教学评价体系一览”。为学前教育的声乐教学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样板。

作者:时霞 单位:济南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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