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SWOT分析
(一)优势(Strengths)分析。
1.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多元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湖南省逐渐打破了以政府为主的一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格局,基本实现了多元化。农村能人、农业龙头企业、乡镇涉农技术站所、多元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农产品行业协会等都成为了提供湖南农业科技服务的重要力量。湖南农民合作组织更是实现了多元化,涌现了众多新型组织,有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以及专业协会,如保靖县葫芦镇黄金村、双峰县农村科技合作社、汉寿县金穗米业有限公司、长沙宇田农业合作社、湘潭溢绿园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等。近年,湖南省农科院积极开展科技兴农富民活动,组建了诸如农业经济、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信息等数十种科技服务队,为构建湖南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供新的力量源泉。
2.农业科技推广信息平台的建立和完善。湖南省科技兴农富民信息服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农业科技与农民实现了零距离对接。该平台不仅具有远程语音视频、短(彩)信互动、电话热线、网络在线咨询等服务功能,而且推动了科技进村入户。2013年2月,湖南在原有的“一体两翼”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从而实现了与国家农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的对接。2013年2月湖南省商务厅通报了湖南参加2012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情况。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湖南各地区共上报供求信息239,430条,比夏季对接会增长77.5%。其中供应信息227,510条,求购信息11,920条,上报产品信息6,710条,共涉及有效商户27,624个,信息量全国排名第一。共促成成交129598.517万元,比夏季对接会增长29.6%。其中意向成交71031.704万元,实际成交49237.618万元,成交额全国排名第二。
3.拥有一支庞大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湖南省农业科研队伍实力雄厚,以袁隆平、刘筠、官春云院士为领军人物,拥有湖南省农科院、14家农业科学研究所和上百家科研企业。截至2008年底,全省农村实用人才达95万人,占全省实用人才总量的21%。2012年底,全省发展农民合作社14,435个,比2008年末增长3.5倍,172.68万农户加入合作社,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建立更是为湖南扩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提高科技人才水平提供了可能。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科技特派员服务范围已覆盖14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在岗的科技特派员达到3,768人,累计选派10,512名科技特派员。共实施科技开发项目2,385个,创办和领办专业合作组织880个,创建利益共同体791个,形成龙头企业459家,带动项目总投资达44亿元。每年都有数千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乡村的田间地头,为农业科技的发展服务。
4.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引领农民合作。从2009年开始,湖南省委、省政府每年将建设100个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大力支持省级示范社的发展。在省级示范社带动下,很多农村能人、龙头企业和乡镇农业技术站所等,尤其是一些返乡创业农民和大学毕业生已成为推进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快速发展的主力军。如安化阿香柑橘专业合作社的“阿香”成为湖南唯一兼领柑橘和黑茶两大产业优势的“农字号”品牌。2012年,安化阿香柑橘专业合作社在8个乡镇发展基地32,000亩,销售柑橘1.2万吨;入社成员人均柑橘纯收入4,670元,比同乡未入社的农户高出1,110元。
(二)劣势(Weakness)分析。
1.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知识结构及层次分布不合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尤其是年轻力壮的农村“精英”大量外移,致使农村“空巢”化现象加重。而“留巢”人群多是传统耕作观念和种植习惯根深蒂固而市场观念淡薄的低文化人员,他们很难快速地吸收和转化现代科学技术和耕作方式,造成了农技推广举步维艰。据统计,2008年湖南省农业农村人才仅占全省农村劳动力的1.2%、占农村人口的2.1%。其中,硕士以上学历的仅为2.7%,本科学历26.18%,具有高级职称的仅为8.94%,大多是低学历、低职称人才。农业行政管理人才绝大多数特别是基层管理人员和农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缺乏现代化的创新意识、市场意识和法制意识。现有农业经营管理人才18,520人,仅占农村劳动力的0.08%,远低于国家2%的平均水准。农业科技人才地域分布极不平衡,绝大多数分布在长株潭地区和省市级农业部,极少分布于湘西地区(张家界、自治州、怀化)和县乡以下农业部。其中,43.2%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就职于省级农业部门,32.8%的就职于市级农业部,县乡以下仅占24%。而全省乡以下单位中仅有9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的仅占6.6%。这种农业科技人才文化素质低、知识结构分布不合理的局面限制了农技的发展。
2.农技服务机构设置单一,服务方式滞后。目前湖南公益性农技机构一般实行单一功能的“官办、官包、官管”服务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复杂化的农村种养结构,技术、品种快速更新,生产规模悬殊带来的多样化、个性化的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并且现有的农技推广人员专业素质较低,知识结构老化,仍采用以典型示范为主,辅以培训、咨询、发放技术资料、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提供服务。而农村现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不齐全,提供信息化服务有限,因而无力应付当前品种结构复杂、服务需求多样、新品种新技术层出不穷的局面。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时间长、见效慢,风险高,地区差异特别大。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的2012年510项应用技术成果中,有103项农业科技成果,占比20.2%,其中50%以上来自长株潭地区,湘西地区仅占8%左右。据湖南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2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1.3%,其中,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904.1亿元,却只比上年增长了3%,第一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仅为3.6%。
(三)机遇(Opportunity)分析。
1.信息化机遇。国家自2005年起为推进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陆续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如《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2011~2015)》、《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等,并多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大力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农业经营信息化、农业管理信息化和农业服务信息化。湖南借此机遇于2011年底推出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方案,并通过了论证。
2.农业经营方式发生重大转变的机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3]。随着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湖南各地掀起了农民工返乡热潮,返乡农民工与工商企业、合作组织3股主导力量积极投身于现代高效农业建设当中。公司化、园区化、合作化成为湖南省当前农业经营方式变革的三大趋势。
3.国家进一步加大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力度。农业机械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并能够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尤其是在2011年颁布的《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之后,农业机械化政策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十一五”期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累计351亿元。而在全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湖南可以乘势而上,取得长足发展。
(四)威胁(Threat)分析。
1.经济全球化风险。经济全球化不仅能为湖南农业科技的发展带来机遇,更多的是带来多方面的威胁。一方面,跨国公司提供的丰厚待遇吸引了湖南省大量优秀农业科技人才,直接导致了本土农业科技人才的大量流失;而另一方面,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的农业科研成果保护意识较差,大量未被及时有效利用和转化的科研成果被国外一些科研机构抢占,有些甚至被抢先获取专利,严重制约了本省农业经济的发展。
2.市场机制风险。在计划体制时期发展起来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实际运行中主要仍是自上而下的服务传递模式,或称行政指令驱动模式。各地政府根据自身偏好选择和应用农业科学技术,而在许多新的技术未经证实或并未被充分掌握时即被广泛应用了,致使事倍功半。目前湖南省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农、牧、林、水部门自成体系,分属不同管理机构,各体系之间缺乏沟通联系,并存在利益冲突,从而造成农业科技服务资源的重复浪费。因而,湖南省新型农业科技体系的构建将会面临以市场导向为主的运行机制的威胁。
3.自然灾害。近年来,农业自然灾害加剧、工业化致使生态环境更加恶化、农业自身污染越加严重、以及各种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迫使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越发举步维艰。2011年成灾面积高达1879.82千公顷,增长24.13%,因灾经济损失合计2,670,254万元,与上年相比虽有所降低,但是仍占农业生产总值的5.5%。自然灾害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危害可见一斑。
(五)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SWOT战略组合分析。湖南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拥有较好的内部优势和良好的外部环境,尤其是长株潭地区更应以SO战略为主体战略,抓住国家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转变农业经营方式以及加大农机扶持力度的重大机遇,将自身优势发挥至极致。湘西地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落后,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最好以WO战略为主体战略,抓住机遇弥补自身不足之处。湖南各地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较大,为弥补区域差异性,建议湖南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时辅以ST战略,因为诸如经济全球化、市场机制、自然灾害等风险是很难避免的,唯有以己之长规避风险或者尽可能降低风险的危害程度,做好防御措施。虽然不适宜采用WT战略,但是建议学习其所采用的防御性措施,如加强农村教育、完善农村金融等。综上,湖南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构建本着利益最大化和地区差异化原则采取混合战略组合,整合现有资源,“构建主体多元化、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二、构建湖南省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对策
(一)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一些地区认真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主张“建立健全多元推广制度,加快构建‘一主多元’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所谓“一主多元”是以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为主导,会同科研院所、涉农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层组织,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共同完成现代农业技术“最后一公里”的推广[4]。之所以选取这种“一主多元”的推广体系,是因为该体系有利于有效地建立起农业新型化社会服务体系平台,并使得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进村入户的效率大大提高。为了更好地实现“一主多元”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还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第一点是要以地方主导和特色产业为核心,实现农业技术推广关键技术成果开发的产业化;第二点是建立起由龙头企业、开发基地和生产农户合作联动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第三点是要抓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实现农产品的无公害生产。
(二)提高农业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为提高湖南农业科技技术成果转化率,各市州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科技计划的市场引导、组织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由基层政府牵头,联合企业和高校院所,集中人财物重点支持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高、产业化前景好、成长潜力大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在当地企业的转化,培育壮大一批农业产业化企业。为保证项目的实施质量,应抓住本省农业技术强的特点,在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优质丰产高效种养等,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注重原始创新,扩大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突破,着力培育区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农转资金转化项目的管理上,注重各个环节的协调。
(三)创新农业科技多样化服务方式。立足湖南农业现状,针对农业市场和产业发展的需求,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多样化的农业科技服务。包括利用广播、报刊杂志、电话、互联网等多种信息化手段进行信息的发布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的开展,尤其要重视产前、产后的信息服务质量。通过频繁的信息交流来了解农民日益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引导其采用恰当的技术。开展生产和加工销售等环节的技术服务,尤其是利用物技结合、连锁经营服务等方法,推广应用优质农产品生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重大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创新成果。开展技术指导和科技成果示范转化,尤其是依靠科技示范园区(场)。
(四)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参考中国农科院与北京雷力公司合作采用的“大讲堂、农博士、样板田”模式对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进行培训、指导与示范。各科研院所与农民合作组织密切合作,采用基层现场培训与信息化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让省农科院的专家对基层农技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进行培训,培训数百名智能农博士直接在田间地头为农民服务,并在农民身边建立农业新技术应用的“样板田”,让老百姓看得见、学得会、用得着,不仅能达到提升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民的整体科技文化素质,而且能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集成示范推广效果。
作者:傅凌云 单位:湖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