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农业科技成果没有达到推广转化阶段
我国许多农业科技成果只是停留在基础研究阶段和实验室成果阶段,没有达到应用技术开发阶段和中期实验、示范阶段,这些农业科技成果大多是在农业生产的重要问题上取得某些进展,或在主要技术环节上取得一定突破,甚至体现出了比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恰好与当前的科学成果评价体系相符合,能够获得重要的奖项,但是这些农业科技成果还要与常规技术相配套,由于这些常规技术难以与所取得的农业科技成果相配套,致使农业科技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多数难以实现。
(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队伍建设出现滞后现象
现阶段我国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队伍缺乏营销理念,营销手段落后,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一线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手段单一,只重视种植技术推广,不重视农产品和农产品加工推广,无法适应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现代需要;二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队伍人才匮乏,缺乏年富力强的人才,无法满足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长远需要;三是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人员缺乏创新意识,观念落后,知识陈旧,无法达到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的时代要求。
(三)农村土地经营体制限制着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农业耕地实行分田到户,大多数农户平均经营耕地规模小,且每个农户耕种的土地田块比较分散,这种经营规模较小,经营土地分散,不利于农业经济作物的田间管理,也不利于广大农户进行大规模生产和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并且有些农村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对不稳定,难以保障其长期的经济利益,加之农民自身经济实力有限,致使广大农户对农业科技投入有很大的顾虑,限制了农民使用农业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四)农业科教机构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单位缺乏有效的合作
我国的农业科教机构和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单位在科研项目研究,科研成果取得和科研成果转化,各自具有不同的优势,两者可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进行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进行科研项目研究,促进科研项目转化,但由于种种的历史原因,至今我国农业科教机构与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单位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仍存在着条块管理,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的局面,难以形成有效的整体合作优势,这种局面严重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完善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农业科研管理机制,提高农业科研成果质量水平
我国要提高农业科研成果的质量,必须加强农业科研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农业科研管理与监督机制,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打下很好的基础:一是在科研项目立项上,选题立项要在广泛进行农村和农业的调查研究中进行,既要符合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又要符合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求。二是科研项目审批上,坚持技术和经济论证相结合,对于可行性科研项目给予支持,对于不可行的科研项目予以取缔。三是在科研项目验证上,是以市场验收为前提,是以科研项目是否增产或增收为标准,是以农民是否满意为基础,确保农业科研成果质量水平提高,促进农业生产有效的发展。
(二)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队伍建设,增强推广人员业务能力
为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必须建立结构合理,技术多样,充满活力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队伍,不仅要有粮食作物的技术推广,而且有其它农作物,特别是特色农业的技术推广,不断吸引农业高等院校愿意从事农业推广工作的人才,充实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队伍,而且选拔优秀农民通过职业培训后充实到推广队伍中来,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促进其知识更新,拓宽知识领域,提高其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我们要进一步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大力培训农村实用人才,提高他们的科技素质、职业技能、经营能力,充分发挥这些农业优秀人才的作用,才能更好的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从而才能又快、又好的将科技成果应用到实际的农业生产中,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三)实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奖励制度
为了改善我国农业科技人员的工作环境,提升工资和待遇,必须制定以科研质量、创新能力和成果应用为导向的评价标准,注重工作绩效和实效,使付出与收入相对应,提高工作满意度。各级政府、农业科研单位、企业内部实行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制度,设立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奖,特别鼓励自主创新并成功转化能投入生产的项目,评选出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按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金鼓励,从而推动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我国的科技创新活动都是依靠政府的配合、协调政策来策划、执行并完成社会转化整合的。政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起着主导作用,只有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给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营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各级政府要构造和完善有利于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体系,建立相应的科技、产业、金融、财税、管理等政策来支持农业科技的发展。我们除了实行奖励的制度外,还要减征企业为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而购置的试制用设备、测试仪器等费用的税收。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农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服务于农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免征或少收所得税,并将减免的税金回馈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去。
(四)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经费投入,探索多种综合服务方式
我们要保证推广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就必须逐步实行共担费用的农业推广方式,使农业推广经费在各受益者之间合理分摊。鉴于我国的国情,新的服务方式主要有:一是现阶段的农业推广要继续坚持以政府支持的无偿服务为主,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业推广的投入力度,并适当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二是可以通过建立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对农民采用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入网的农民可以免费参加各种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无偿使用网络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信息,优惠享受网络提供的生产资料。通过无偿指导、咨询等服务吸引农民入网,通过有偿的新品种、新产品供应使科研人员获得经济回报,从而使科技服务工作得以持续发展。三是对一些经济效益大、技术要求高的服务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对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制定公开、合理的收费标准,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村镇政府、中介组织、专业生产组织等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四是完善农业科技成果的基本管理机制、监管机制。从农业研究、开发等方面对其科技成果进行界定和分类是我国科技活动的重要方面。要建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并依托完善的有效机制,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可以转化的力度,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五)提高农业成果转化率和规模效益,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我们要以科技项目为基础,以政策为导向,将科研、现实生产、实施等有效的结合到一起,整合力量,发挥农业科研、农业教育、农业推广的整体功能。过去农业科技水平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所以,要积极克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自身的障碍这一因素,加强对科技成果的吸收,适应现行的农业技术推广,使其适应成果转化的要求。同时,要提高农业科技含量,提高农业科技增产率,这样才会更好的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抓住以市场为导向,搞好农业技术开发,提升从事农业人员的科学技术水平,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要坚持实行市场导向与政府扶持相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改造传统产业相结合,自主创新与引进创新相结合。还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作物种子种苗、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安全与标准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等方面的科技创新、引进和成果转化,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同农业科学技术转化机构、农民技术协会和科技示范区、科技示范户的相互合作,实现从实验室阶段到进入市场再到完成产业化的过程整合,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作者:吴长茂 单位: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