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促进全市农村个私经济发展为总体要求,以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以发挥工商职能为重要手段,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举措
(一)营造氛围,鼓励创业
1、6月份,结合纪念《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颁布20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颁布19周年,在我市主流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专访、录制专题片,回顾改革开放以来个私经济发展历史,发布现阶段全市个私经济发展情况。此项工作由个私处、个私协、办公室负责落实。
2、将8月份定为个私经济发展“集中宣传月”。各直属局、分局要以所属基层分局(所)为主要阵地,以定片驻乡干部为主要工作对象,向农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鼓励支持个私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农民树立市场经济观念,支持农村剩余劳动力兴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
3、逢春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以及每年毕业生即将毕业之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邀请函、上门拜访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外出经商打工人员和在外地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联系,鼓励他们返乡创业,为家乡发展作贡献。对于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他们协调解决。
4、4月初开始,围绕“发展农村个私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县(区)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调研报告将从阐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意义和发展农村个私经济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入手,深刻分析现阶段我市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继而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特别是结合工商职能提出促进全市个私经济发展的建议。该项工作由个私处牵头负责,8月份左右完成。
(二)优化服务,支持创业
1、年检和贴花验照期间,对于农村集贸市场等个体户集中区域,提前张贴通知,集中为个体工商户办理验照贴花手续;对位于边远村组的个体户和企业,要主动进行电话预约,带齐资料,上门为他们办理年检和贴花验照;对于部分冠省、市名的企业,要主动指导、帮助他们向上级工商部门申报年检材料。
2、结合第七次全民创业调研,由法制部门牵头、个私监管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培训,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3、培育和规范农村市场,拓宽农副产品流通渠道,加快推进农村市场升级改造。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培育和规范农村市场作为搞活农村流通,实现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继续实施市场标准化管理,大力指导农村市场开展“星级文明市场”达标创建活动。认真贯彻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副产品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引导、督促农村市场开办者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尤其是棚顶市场硬件设施的改造力度,完善农副产品市场设施,提高农村市场服务能力。积极培育农副产品连锁、零售及批发市场,促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市场标准化管理和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强化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意识,不断提升农村市场运行质量。
(三)落实政策,保障创业
1、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都允许农民开办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对于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在全市所有基层分局(所)实行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制度,方便农民就近到所在地基层分局(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2、认真开展涉农收费优惠政策大检查。一查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有无公示,工作人员对有关政策是否熟练掌握;二查各项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包括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除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收费;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凭《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费用减免;三查台帐资料是否健全;四查是否存在涉农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下半年,由财务处、监察室和个私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督查。
3、对于农村各类无照经营行为,如果不涉及前置审批,无关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原则上教育在先、首违不罚、加强疏导、督促办照。而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发布虚假广告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坚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