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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

2021-4-13 | 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纯洁党员干部的思想,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环境,按照市委、市纪委统一安排,局党组决定在局机关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大会和岗位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通过听讲解、读案例、感忏悔等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职工珍惜岗位、珍惜事业、珍惜家庭、珍惜个人奋斗历程,严格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增强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行为的能力,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二)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结合单位实际,围绕“强信念、固党性”活动主题为干部职工上一堂廉政党课,以行律己,以己带人,增强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增强拒腐防变、爱岗敬业的自觉性。

(三)开展读反腐倡廉教材活动。通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等反腐倡廉读本,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带头撰写心得体会。

(四)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职工收看《廉政中国》、《拒腐防变每月一课》等警示教育片,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件发生的过程和根源,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常鸣。切实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

(五)召开组织生活会。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召开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思想、作风、行为等方面不纯洁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建立,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从政治上关心爱护党员干部,进一步培养良好风气的有效手段。要充分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切实将警示教育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注重结合,统筹推进。要把教育活动与促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振奋精神、促进工作上。一是把教育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确保活动的开展扎实有效。二是把教育活动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三是把教育活动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着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以警示教育活动的良好成效促进廉政文化建设,促进党的纯洁,增强党的先进性。

(三)创新形式,确保实效。充分利用网络、公示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加大宣传报导力度,扩大警示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四)要注重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月”活动开展的经验进行总结,着力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局办公室要于7月11日前将活动进展情况、活动专题总结、局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课件和县处级领导干部心得体会等送市纪委宣教室和第三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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