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县各乡镇专职消防力量灭火救援水平,切实发挥乡镇消防作用,县公安消防大队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拟制定以下培训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xx
成员:xx、xx
培训人员:各乡镇消防负责人及专职消防力量。
二、培训时间
自2012年12月1日起,每期20天,共3期。
三、培训地点
县公安消防大队
四、培训计划
县共四镇八乡,各乡各镇每期安排一名人员参加培训,共12人。
五、培训内容
1.条令条例基础知识和队列训练。
2.燃烧常识和灭火剂、灭火器的使用。
3.着装及空气呼吸器的使用。
4.水带制作、铺设和水枪的射流变换。
5.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介绍及保养。
6.灭火救援人员班组分工介绍和职责。
7.灭火救援常用的操法介绍。
8.灭火救援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9.开展经常性的乡镇辖区熟悉和演练工作。
10.公文写作及农村的消防宣传教育。
六、培训要求
1.各乡镇消防负责人为本乡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乡镇参与培训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参与培训的人员要求政治合格、无违法犯罪行为,身体健康。
2.各乡镇参与培训消防人员须按时到达培训地点进行培训,培训期间无故不得请假,不得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3.各乡镇参与培训消防人员须携个人战斗服来队,并自带被褥、洗漱用品和防寒衣物.
4.培训期间,各乡镇消防人员须落实部队一日生活秩序,参与中队出警灭火救援和执勤站哨工作。
5.对培训期间违纪和不遵守部队一日生活秩序的人员将给予严重警告或开除,开除者取消培训资格,并报乡镇消防负责人带回,培训结束后给予乡镇通报批评。
6.其它未尽或不明事宜请与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