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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文化产业议案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1-4-13 | 调查报告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了《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议案,交由市政府研究办理。为推动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务副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的议案督办组。议案督办组带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赴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并交流学习体会,进一步明晰办理工作思路。8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就加快议案办理进度、提高议案办理质量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我委根据督办组的工作部署,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先后听取了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前往市文广新局等部门了解办理情况,并赴中国睡眠文化产业园、麒麟红木文化产业园实地察看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市政府把办理发展文化产业议案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议案办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保障。为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市政府在组织、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了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明确该议案办理由分管文化产业工作的副市长负总责,市文广新局具体实施,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成立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文广新局等2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于文广新局,具体负责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今年,市财政划拨500万元作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用于扶持、奖励文化产业项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市文广新局帮助文化企业申请到省文化产业引导扶持资金160万元。三是加强政策保障。制定了《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文化产业统计办法》等文件,文化产业发展有了基础性的政策保障措施。同时,把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列入了全市三个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现代化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二)编制规划。市政府邀请专家编制了《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定位、主题、总体架构、产业体系建设等。该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制定出台了《市文化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了我市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和扶持引导重点。

(三)力推项目。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文化产业基本情况、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情况、新增文化产业项目和招商情况等进行深入调研和盘点,在此基础上,确定了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集聚区、培育文化产业基地的工作重点。一方面,加大项目招引力度。编制《市文化产业投资服务指南》,在南京组织了文化产业推介活动。市文广新局认真编制文化产业招商项目,共征集文化产业招商项目13个,其中7个纳入了《市文化产业招商目录》,将在市组织的大型专业性招商活动中推介发布。另一方面,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分析会等形式,积极推进在手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截止10月底,全市新增500万元以上文化产业项目13个,在建文化产业重大项目30个,超亿元的文化企业5家,初步形成5个文化产业园。

二、存在不足

在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议案办理取得了一定成效,发展文化产业的组织保障、政策引导等措施均已从无到有,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我市文化产业还处于初始阶段,年的GDP占比为1.87%,对照现代化指标要求,要在2015年底顺利达到GDP占比6%的目标,难度较大。办理工作与议案提出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工作合力尚未形成。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未建立常态化的工作例会制度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下设的办公室仅有市文广新局一个部门从事具体工作,其他部门参与度不高。少数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有偏差,对发展文化产业工作重视不够。乡镇、园区发展文化产业工作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大部分乡镇、园区至今没有建立相应的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工作小组,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还未形成,工作合力不够强。

(二)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一是考评推进不够有力。文化产业工作虽然纳入了年度综合考核,但未纳入季度考评体系,没有真正实现与经济工作同步考评、同步推进。二是保障措施不够完备。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相配套的金融扶持、科技融合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尚未制定;发展文化产业的投融资平台、行业管理平台、统计平台等暂未建立健全;发展文化产业所需的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外向型、领军型人才更是严重匮乏。

(三)项目支撑尚不明显。文化产业方面的专业性招商活动还未独立开展,引进的优质项目少。文化产业布局调整和资源整合不到位,现有文化产业项目分布较散、规模较小、层次偏低,年的GDP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文化企业主要集中在传统领域,在创意、动漫、数字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还很薄弱,文化产品的品牌不够响亮,缺乏核心竞争力,还没有形成科技含量高、创意程度高的企业梯队。龙头项目和园区、基地建设推进不快,尚未真正发挥带动、集聚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发展文化产业议案办理工作,认真执行《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确保我市文化产业于2015年底按时达成现代化指标要求,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文化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附加值高的优势,是引领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朝阳产业,同时,文化产业也是现代化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文化产业的认识,把文化产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积极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一要发挥牵头协调和指导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市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文化产业发展工作,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序时推进;抽调相关成员单位的人员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力量,调动各成员单位积极性,齐心协力做好发展文化产业的各项工作。二要督促各乡镇、园区尽快建立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形成市和乡镇、园区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三要落实文化产业工作年终考核、季度讲评等制度,真正把发展文化产业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四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在全市上下营造共谋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全社会工程。

(二)多措并举,优化保障。一要完善政策。在全面落实现有的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等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文化产业人才引进、培育、奖励等政策,构建较为完备的推动和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制度,并结合文化产业名录库调整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培训,促使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化。二要夯实平台。加强文化产业招商平台、投融资平台、行业管理平台建设,并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项目审批服务,开辟文化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营造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三要培育人才。加强文化产业队伍建设,注重培育专业领军人才;加大人才招引力度,积极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设立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奖励扶持基金,吸引高端文化人才和团队。

(三)项目带动,助推发展。发展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是重中之重。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把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企业、基地、园区作为工作重点,全力打造业态优、集聚高的文化产业体系,逐年提升文化产业GDP占比,确保按时实现现代化指标要求。一要大力招引项目。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推介,切实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特别是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的对接合作。根据全市招商服务指南和招商目录,结合金花节、科技节等活动,举办专题文化招商活动,吸引项目落户。二要大力培育企业。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培大扶强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运用联合、重组、兼并等形式,进行跨行业、跨媒体经营,培育和组建一些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不断壮大经营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要综合运用现代科技、金融等手段,推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三要大力建设基地。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区域布局规划,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重点打造滨江文化创意园、张謇文化产业园、家纺创意设计产业园、红木工艺创意园、滨海文化产业园等五大文化产业园区,培育凤凰国际文化广场、蛎岈山国家海洋公园、中国睡眠文化产业园区等一批创意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主题公园,提高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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