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旅游管理
一、桃坪羌寨公共资源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房屋扩建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根据旅游社区参与旅游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将社区参与旅游发展一般分为4个阶段:个别参与、组织参与、大众参与和全面参与。根据桃坪羌寨目前社区参与的现状来看,整个桃坪羌寨正处于第二个参与阶段:组织参与阶段。其主要表现为村民开始自发的建造简便的商业设施和组织简单的服务机构,有组织的为游客提供手工艺品、土特产等商品和导游、景区交通等服务。目前,桃坪羌寨98户人家,家家相同户户相连,9层的层高,宛如多座碉堡连成一片的石头城,巷道交叉犹如迷宫。部分村民搞起了旅游接待,将自家房屋装修改造为客房,通过经营家庭旅馆,为外来游客提供简单的膳食、住宿、歌舞、表演等服务,从旅游活动中获得了实际的经济收入,扩大了就业。而正是由于这部分“示范带头”的村民通过参与社区的旅游活动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个别村民还致了富,于是调动了其余村民参与旅游的积极性。越来越多的村民加入到经营家庭旅馆、开展民居接待的旅游活动中来,开始修建、改建房屋。而已经开展旅游接待活动的村民,随着外来游客人数的不断增加,出于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也开始大规模地改建和扩建房屋。于是,整个桃坪羌寨的村民参与旅游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都越来越高,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竞相修建房屋,扩大规模。桃坪羌寨寨内的巨大碉楼,雄浑挺拔,屹立于比肩走袂的村寨中,高高低低,从数米到数十米,建筑形式有四、六、八角,以土、石、麻筋、木为料,有的仅用土木。寨内的地底下,挖掘了众多的引水暗渠,上盖石板和土,一定距离间留有活动石板,揭开即可取水。这些水渠方便、保密,在寨内编织成流经每栋碉楼的水网,为战时提供了巨大的生存空间。桃坪神奇的路网、水网、房顶,组成了羌寨内地上、地下、空中三种立体交叉的道路网络和防御系统,这也是桃坪羌寨建筑的奇特之处。建筑使用原始的材料,包括山石、泥、麻筋、木等,并一直采用原始的建造技术,村民也一直保持着就地取材的习惯。因此在竞相修建、扩建房屋的过程中,整个桃坪羌寨四周山上树木被大量的砍伐,生态环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旅游给桃坪羌寨带来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羌寨带来了日益严重环境问题。
(二)村民对自然资源保护意识不足
一个完整的旅游社区必须包括三个基本条件:有吸引游客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及其他资源,有布局完善、功能齐全的旅游生活服务网点和有满足游客丰富多彩的消费需求的旅游产品生产能力。同时,社区旅游资源作为“对旅游者所产生吸引力”的来源,包括了社区内的自然资源(含社区的地理景观、生物景观及天象和气候资源)和人文资源(含遗址遗迹、建筑与设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动),是一个资源复合体。但实际上每个旅游社区又有所不同,各自主要依托的旅游资源也各不相同。以自然景观为主要依托的旅游景区,比如云南中甸县的碧塔海旅游景区,当地社区的羌民在经济利益机制驱动下,增进了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自觉地充当起碧塔海生态环境的义务宣传员、森林防护员,自觉清扫景区垃圾等。认识到良好的自然环境是碧塔海发展旅游的前提条件,认识到保护碧塔海的自然环境,就是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而桃坪羌寨不同于一般的以自然山水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社区,桃坪羌寨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社区,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是以地方性或民族性为标志的民情风俗。因此,更多的是依靠房屋建筑和民族风情吸引游客,尤其以古碉和羌寨最为吸引人。这样以来,容易给知识水平有限的村民造成一种误解,认为桃坪羌寨并非以自然山水为主要依托的旅游社区,自然资源不重要,可是随意的使用,只要保护好古碉和羌寨就可以开展旅游并获得经济收入。进而造成村民对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的忽视和对自然资源无意识的破坏。
(三)公共资源产权的不可划分性
在类似于桃坪羌寨这样由一个个单体民居建筑共同构成的旅游社区当中,由于所依托的旅游资源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质,比如整座山、河流、森林和植被等都是由村民共同所有,不能将其进行准确的所有权和归属权的划分,变成村民私有产权的一部分,归村民所有。即社区旅游资源产权主体的混合性以及价值的整体性,决定了资源的一部分受到破坏就会影响资源的整体价值,即资源的各个部分间存在紧密依存的关系。于是在开展旅游活动之后,就容易由于资源产权不清和所有权不明,造成村民对自然生态资源等公共资源的破坏,产生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包括空气质量的降低,河流、水资源的污染,生活垃圾无人处理,公共街道无人打扫、噪音污染等问题。而目前桃坪羌寨在水这一重要的公共资源方面,就已经开始出现了问题。
旅游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发展与保护永远是一对矛盾体。因此不可避免在使用旅游资源的同时对旅游资源造成浪费和破坏。而为了恢复浪费和破坏所造成的影响,则需要支付大量费用。诺思曾提出,当个人利益靠白搭车而仍可以得到时,有理性的个人便不会承担参与大团体活动的费用。即当每个桃坪羌寨的村民接待户都可以靠白搭车,靠免费使用公共资源为自己谋取收益时,有理性的村民是不会去承担整个羌寨相关环境保护等活动的费用的。同时诺思还提到:只要所有资源都是公有财产,改进技术(如在狩猎和采集环境中发明弓)只不过导致更快地耗尽资源基础[7]。也就是说,随着旅游活动进一步的发展,如果不及时解决和处理好公共资源利用方面的相关问题的话,那么生态环境问题只会越演越烈。因此,不难想象,如果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话,旅游资源的消耗会越来越快,环境污染也会越来越严重。一旦桃坪羌寨的这些公共资源消耗殆尽或者严重污染的话,那么整个桃坪羌寨也就不复存在了。
三、政府主导解决公共资源问题的措施及办法
(一)由政府主导的原因分析由于桃坪羌寨公共资源问题的存在,因此为了保证旅游社区内的公共资源实现有效配置,有必要引入政府参与旅游社区经济发展机制,即应当由政府出面解决公共资源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