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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投资权益法中长期股权的缺陷

2021-4-9 | 股权投资论文

一、新会计准则中有关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发生的变化

(一)改变了投资收益的确认方法

依据新会计准则,在进行投资收益的确认时,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然后再对被投资单位所产生的利润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确认,这种确认方法更加全面。在核算过程中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和折旧;二是对减值损失金额的核算。

(二)对超额亏损的处理方法更加细致

旧的会计准则下,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出现巨额亏损时,会将“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价值清零。但是并没有将亏损额计入相关账户中。但是在新会计准则中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要求企业在出现亏损时,要先冲减长期投资股权账户,如果账面价值不足,要以被投资单位长期股权账目价值为限额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款项目等。这样,对于超额亏损就有了更加细致的处理方式。

二、长期股权在投资权益法的缺陷

(一)权益法核算造成企业投资资产虚增

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如果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被投资企业只要实现了账面利润,投资者就可以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投资收益的确认,与此同时账面价值也可以进行等额增加。如果被投资者在这一过程中不立即发放股利,那么这些收益或者是资产就会保留在企业的帐面上,不能立即形成可以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不能被投资者支配。这样,在核算过程中就大大增加了企业的投资价值,出现资产虚增的状况。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在进行长期投资时所产生的这一增加额并不是投资企业的实际经济资源,这些投资也不一定能够为企业创造出经济效益。但是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必然会进行股利分配,但是这些股利并不是由长期投资所产生的增加额而创造的经济效益,只是企业在进行原始投资时所出现的风险价值和货币时间价值的总和。所以,这部分增加额如果不在长期投资账户中进行确认也不会影响股利分配。第二,在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产生的这部分增加额不仅不受投资企业控制,也不被企业拥有。对于这部分增加额,企业只有在进行破产清算时,才能行使对这部分增加额的所有权。但是如果企业破产,企业投资成本收回可能性都极小,更何况这部分增加额。因此这部分增加额实际上并不能为企业带来相应的收益。

因此,在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如果采用权益法会出现长期投资增加额。这部分增加额有可能在某一时刻转变为企业资产,但是在此之前,这部分增加额并不属于企业资产。不能对这部分增加额进行确认,这就会产生企业资产虚增问题。这一问题的出现会对企业信息的使用者造成极大的误导,使其对于企业的财务状况过于乐观,这对投资者是十分不利的。但是,当出现企业亏损时,可以利用权益法将这部分资产进行确认,减轻企业负担。因此,在不同的经营环境下,权益法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在使用过程中我们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不符合资本保全的原则

在进行企业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必须要遵循资本保全原则,所谓的资本保全具体指的就是企业在进行投资时,只有将投入的资金或者是发生的成本保全或弥补后才能进行企业收益的确认。然后才能进行企业利润的分配工作,这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原则的要求下,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必须保证在进行企业利润分配时,不能侵蚀到企业的资本金。根据这一原则所确认的企业受益,也必须能够增加所有者的权益。我们都知道,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总资产扣除掉总负债所产生的净资产额就是所有者权益。但是如果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过程中采取权益法,就会将投资者的收益转化成长期投资所出现的“增加额”。这部分增加额会造成企业资产虚增。因此,这部分增加额不能真正提高企业的净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也不是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错误的将这部分增加额纳入到企业资产中,并对这部分内容进行利润分配,就会出现超前分配现象。这对于企业的经营十分不利,违背了资本保全原则。

(三)过于强调表决权比例

依据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必须要保证20%~50%的投票表决权,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企业的重大影响和控制能力。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企业对其他企业并没有达到50%的表决权,但是其依旧可以实行对这一企业的控制能力。这种情况下,会导致一些不具有控制能力的企业掌握企业的控制权,大大影响了企业的经营效果。

(四)造成表外融资

如果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采取收益法,就不需要合并被投资方的负债和资产账户。这样投资方所做的资产负债表只能反映一个账户的资金。与此同时,资产账户也只能反映一个投资收益的金额。这样就会造成表外融资问题。

(五)潜在的扭曲了企业的业绩指标

除了会影响表外融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还会扭曲企业的业绩指标,使得资产的回报率以及销售的回报率都表现过高,而企业的负债和权益要比实际数额低。这对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会产生巨大影响。比如说可口可乐公司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曾经采取过权益法,这样就会使得可口可乐公司将其拥有的40%以上的流通在外的表决权股权与权益投资在财务报表中合并,使得其负债增加了30%左右,其中企业债务与权益比也大大提高了。这就导致外界在对可口可乐公司进行评级时,出现了实际情况与模拟基础不符的现象。因此,如果企业采用权益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就可以使其财务报告更加的好看,也不需要进行合并抵销,这也就直接影响了企业业绩指标的真实性。

三、具体改进措施

(一)单独列示和限制权益法下确认的资产

如果当前的会计准则不发生变化,企业应该采取收益法来核算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和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并在会计科目下设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下设“已实现利润”以及“权益法待实现利润”两个明细科目。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有效的避免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出现充分计提盈利问题,这样就可以更好地划分不可支配利润与可支配利润之间的范围,使企业决策更加的合理。另外,在进行企业绩效考核过程中,采取这一方法可以更加全面、合理的反映企业效益,防止企业出现资金短缺现象。

(二)建立数学模型,避免重复计算利润

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采用权益法,会造成企业利润重复计算问题。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通过建立方程式来求解,这样才能准确的计算出企业的真实收益。避免出现利润重复计算问题。

(三)限制权益法的适用范围,采用成本法计算

企业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核算方法,不能只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对于那些上市公司或者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无论占有多少持股比例,都可以选择成本法来进行计算。而对于非上市公司,则可以选择权益法进行核算。通过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满足一般公司的核算要求,也可以避免股市泡沫。

四、结语

在企业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过程中,核算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传统的核算方法严重影响了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真实性,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投资。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式,不能一味的选择权益法,这样不仅不能为企业发展带来帮助,还会影响企业的顺利发展。因此,我们必须要认识到权益法存在的缺陷,保证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科学性。

本文作者:姚懿峡 单位: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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