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考古学论文
一、金
“八音”中的金是指采用铜、锡等物质成分,按照一定的比例调配铸造的铜质器物。殷墟范围内考古出土的金类乐器较多,主要有铜铃、铜铙等,另外,还有一种较为特殊的仿照木鼓形制制作的铜鼓。
1.铜铃
铜铃是一种铃形器物,殷墟出土的铜铃有两种类型:一类属于装饰铃,或悬挂在车体的上端,或悬挂于狗、马等动物的颈部,这一类铜铃主要出土于墓葬附近用于陪葬的车马坑中,或出土于墓穴主棺下的“腰坑”中。从铜铃的出土地点和附近的伴出物来看,这一类铜铃不具备乐器的实用功能,属于装饰物的范畴。另一类铜铃也出土于墓葬中,但出土位置和周围的伴出物与前者有较大不同。20世纪7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殷墟西区发掘的M701墓葬中,发掘出铜铃14件,石磬一件。该墓还发现了12具殉葬者的尸骨,其中一人的头部还戴着牛头铜面具。同一时期发掘的殷墟西区M1125中和妇好墓中也有大量铜铃出土。其中,M1125中出土铜铃10枚,妇好墓中出土带舌捶的大小铜铃达18枚。根据出土地点和铜铃附近的伴出物来看,这些铜铃已经具备乐器的实用功能,由殉葬者拿在手中通过摇动发出声响,边奏边舞,已经是实用乐铃,可能已经组合使用,以发挥其多重音响效果。
2.铜铙
铙是较早出现的一种青铜打击乐器,在商代中晚期已开始流行,周代初年依然沿用。由于商铙常以顺次递减的大小三个为一套组合使用,所以也叫编铙。编铙“形体似铃,口部呈凹弧形,铙体横截面呈阔叶片,两侧角尖锐,底部置有一中空管状的短柄,与体腔内相通,柄中可置木段。”关于编铙的用途及奏击方法,商代虽没有文字记载传世,但后世文献对此多有记载。如《周礼•夏官•大司马》载:“乃退鼓,鸣铙且却,及表乃止。”《说文》云:“铙、小钲也。军法,卒长执铙。”从这些记载中可知,编铙主要用于军中,由军中掌握大权的人来击奏,其作用是“退军时用以指示停止击鼓”,即在退军时由卒长击铙向击鼓进军的众鼓手发出信号,停止击鼓,以示退军。殷墟发掘出土的编铙主要出土于商王武丁以后的墓葬中,据统计,从1928年殷墟发掘至今,殷墟出土的编铙已达13套。经实际测音,这些编铙虽然大小不同、音高有异,但尚不能演奏完整的乐曲,只能跟其他的乐器配合作节奏性乐器使用。
3.铜鼓
铜鼓是以铜为材质、仿照木鼓形状制作的一种铜质鼓类乐器,在商代,只有权势很高的的人才会享有拥有此乐器的权力。由于殷墟历代商王及大型贵族墓葬全被盗掘,有“十墓九空”之说,所以,殷墟历次科学考古发掘中均未发现商代铜鼓的乐器实物。日本京都泉屋博古馆现收藏一件商代双鸟饕餮纹铜鼓,该鼓纹饰精美,造型奇特,相传出土于安阳,日军占领安阳期间通过非法途径运往日本。铜鼓通高82厘米、鼓径44.5厘米,上有双鸟钮饰,下有四足,鼓身饰夔纹,鼓面铸成鳄鱼皮纹,鼓面是仿鳄皮。鼓身满饰云雷纹构成的饕餮纹,其外环简化成斜角形的夔纹。两端边缘饰乳丁三列,象征蒙鼓皮所用之钉。此鼓纹样繁而不乱,简而生神,大有凝重浑厚之气。
4.铜缶
缶原是先民盛放水或酒的一种器皿,因其“腹圆口小”,肚子的空间比较大,因此在轻轻敲击上口的边缘时,底部和腹部会产生共振和共鸣,从而产生悦耳动听的声音。远古时代的先民没有多少乐器可以演奏,因此,闲暇时就“击缶而歌”,娱乐消遣。商代庶人生活在社会底层,在礼乐方面毫无权利,只好击缶而歌。可能和埙一样,缶最初只是民间自娱自乐的常见乐器,后逐渐进入宫廷,所以,在高级贵族的墓葬中也有铜缶出土,但数量极少,仅出土铜缶一件,仅见于殷墟铜器二期晚段。该铜缶出土于妇好墓中(编号M5:805),口部略呈长方形,方唇,有肩,腹下部稍内收,底微内凹,口沿下饰雷纹底蝉纹和蚕纹,腹饰雷纹底兽面纹和倒夔纹,高9.6厘米。
二、石
殷墟出土的“石”类乐器主要是石磬,依据出土时件数的多少,又分特磬和编磬两种。单件使用称特磬(大磬),成组使用为编磬。殷墟曾多次出土各种形制的特磬和编磬。除了石磬外,殷墟还出土了一件石质的埙。
1.特磬
特磬是殷墟出土数量较多的乐器之一。1935年5月,殷墟侯家庄西北冈殷代王陵区1004号大墓出土一个石磬,还出土了一根碧玉棒(敲击石磬的工具);1950年春,武官村商代大墓中出土一件虎纹石磬;1972年殷墟西区93号墓出土一件石磬;1973年小屯村北洹水南岸出土一件龙纹石磬;1976年妇好墓出土2件特磬;1980年大司空村539号墓葬出土一件石磬;1987年殷墟西区1769号墓出土一件鱼形石磬。除以上特磬外,罗振玉编著的《殷墟古器物图录》中还著录六件出自殷墟墓葬中的石磬,黄?F《邺中片羽二集》中曾著录一件传世的商代鱼纹石磬。
2.编磬
随着商人音乐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磬由单一的“特磬”发展为成组、按音列组合使用的“编磬”。商代的编磬一般三枚一组。1935年殷墓出土一套编磬,共三件,三件石磬造型基本一致,磬体上分别刻有铭文“永启”、“永余”、“夭余”。有学者解释,铭文中的“永”字即咏叹的“咏”,是歌唱之意;“启”字,《说文解字》《玉篇》作“开发”解;“余”字,《说文解字》谓“语之舒也”,是“徐”字、“舒”字的初文;“夭”字是舞者侧首而舞的姿态。综合起来,石磬上所刻铭文“永启”是歌唱开始时的节奏;“永余”是歌唱徐缓时的节奏;“夭余”是舞蹈舒缓时的节奏[2]。妇好墓中也曾出土3件石磬,白色、泥质灰岩,材质、造型相近,同出一处,置于妇好墓墓底东北侧,是一套编磬。
3.石埙
殷墟出土的石埙仅见一例,出土于侯家庄一座商王墓中(编号M1550)。
三、土
殷墟出土的“土”类乐器主要是用陶土制作的陶埙,还有一部分陶缶。
1.陶埙
殷墟出土的埙有陶质、石质、骨质等,以陶质的最多,形制多为平底卵形,但也有其他形制的。1976年春,妇好墓出土三件陶埙,为殷墟二期的遗物。1988年,刘家庄北121号墓出土四件陶埙,时代为殷墟二期,这些埙均为五孔埙。
2.陶缶
殷墟考古发掘中出土的陶缶主要出土于一些平民的墓葬中,另外,在一些中等权贵甚至一些高级贵族的墓葬中也曾有多件缶出土,如四盘磨出土的陶缶、武官村大墓出土的红陶缶和黑陶缶等。
四、革(木)
殷墟出土的“革”类乐器主要是采用动物皮革制作的大鼓,鼓身采用木质材料,鼓面采用蛇、蟒等有鳞甲动物的皮制作。考古发现的商代木鼓因年代久远,大多已残毁。1935年,安阳西北冈侯家庄殷王陵1217号墓中曾出土一件蟒皮大鼓的遗痕,该鼓为桶状鼓身,横置于鼓架上,鼓身与鼓架均饰有兽面纹,通高68.0厘米,属于殷墟前期的遗物。
五、骨
殷墟出土的“骨”类乐器主要是采用动物肢骨制作的骨埙和骨管两种乐器。
1.骨埙
1935年,考古工作者在安阳殷墟侯家庄1001号一座商王大墓中发现一件骨制的埙。埙体呈橄榄形,有五个按音孔,前三孔,后二孔,前后均刻兽面纹,制作精美。采用骨质制作的埙出土极少,仅见此一例。由于该埙出土于商王大墓之中,不采用常见的陶土为材质,而使用骨质为原料,材质独特,加之该埙的制作考究,说明墓主人生前有可能擅长吹奏埙。
2.骨管
骨管是一种管状骨质乐器,形似骨笛。殷墟考古发掘中仅发现一例骨管出土。该管出土于大司空村的一座墓葬中(编号SM103:3),用兽类动物的肢骨制成,近顶端处有三孔,自上而下有一定的间隔,另一面有一孔,与正面顶端的第一孔相对,上端磨平,下端残折,残长20.5厘米,考古专家认为该管可能是一件管状吹奏乐器,有学者称其为“骨龠”,由于其形制与甲骨文“龠”字的写法有较大出入,笔者认为采用骨管一名较为合适,故整理时采用骨管一词为其命名。
综上所述,从“八音”分类的角度来看,虽然殷墟出土乐器的种类相对较少、门类尚不够齐全、制作材料也不够丰富,仅有金、石、土、革(木)、骨等几个大类,但依然能够使我们从中窥见商代乐器发展的基本概貌。如果联系商代甲骨文、金文的相关记载,可以看出后世所见的许多乐器诸如埙、鼓、钟、磬等在商代不仅已经出现,而且在形制、演奏方法以及乐器法等方面也已基本定型并逐步完善。总之,商代乐器的发展已经达到相当高的艺术水平,为后世中国民族乐器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物质基础。
本文作者:王秀萍 单位:安阳师范学院、南京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