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证券投资论文
中小投资者由于群体层次多样,整体水平较低,大多数投资者是以短期投资获利为目的,因此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缺乏应有的重视。中小投资者虽然投资金额较少,投资期段,但对于相关证券企业的收益情况等都具有平等的知情权、质询、建议权以及股东权等,由于中小投资者对于证券投资的专业技能掌握不够,整体文化水平不高,投资经验不足因此使得自身的权益受损。由此可见,中小投资者由于自身因素制约使得抵御风险能力较低,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因此权益受损的情况多有发生。
一、中小投资者权益易受损的原因分析
1.相关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相关法律规范应当以保障各群体的利益为准,规范市场交易。但是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系仍不够健全。我国最初颁布的《证券法》关于保障证券市场的法律,经历了十余年的时间才得以实施,期间主要是依靠地方法规及国务院的相关指引进行市场调节。目前我国证券法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对于证券市场调节作用甚微,没有明确的法规针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进行保障,相关程序没有明确的规定。
2.中小投资者信息获取不平等。证券市场的相关市场信息披露仍存在缺陷,中小投资者获取信息不及时,企业发布虚假信息,投资者获取信息不对等,因此使得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受损。由于缺乏有效的投资信息,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绝大多数的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途径主要来源于企业公布的财务报表、企业动态等,有关于证券交易的实质内容并没有明文规定要详述公布,缺乏有效的监管,因此许多企业为追求利益进行虚假信息披露,有损于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证券市场中信息公布监管不力,中小投资者容易轻信虚假信息,入市风险大,因此造成中小投资者的损失。
3.证券市场规模过大。就我国目前证券市场发展情况看来,市场成交金额逐年上涨,融资金额巨大,已经发展成为全球较大的证券市场。由于证券市场内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二级市场的抛售,大规模的扩张和资金的快速大量进出,导致股市震荡,在证券市场中最易受损的是中小投资者。
4.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缺乏保障,一方面与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现阶段,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监管机构执法不严,监管机制不健全,因此造成我国证券市场混乱。证券市场监管主要是以促进发展和规范市场交易为准,证券市场监管机构需要平衡发展与规范二者之间的关系,因此造成执法监管不力,使得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受损。证券监督人员缺乏认识,对于风险防范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造成证券市场监管不力。
5.中小投资者自身因素制约权益保护。在我国的证券投资市场中,中小投资者数量占大多数,但是层次多样,整体水平较低,对于证券市场认识不足,缺乏权益保护意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倾向以大众化为准,容易跟风逐市,盲目的投资以获取短期的利益,而不注重信息的获取和市场绩效分析,没有长远的投资意识。中小投资者的投机心态对自身利益保护不足,因此成为证券市场中的弱者。
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
1.健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用法律作为有效的市场规范监管手段、维持市场稳定发展、保障各阶层投资者的利益。完善证券市场相关法规应当从现有的法规着手,针对证券市场中的内幕交易,虚假信息发布,操纵市场等行为作出明确的表述,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交易的同时也应当对投资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确保受损权益得到保障和赔偿。结合国内外相关先进的经验,针对中小投资者指定专门的保护法规,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2.明确信息披露制度。对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要予以明确的规范,确保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性,以及信息的真实详尽有效,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也是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上市企业的信息公布应当定时对公司的股权动态及收益情况进行披露,保障所有投资者获取的信息对等,提高公司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御意识,依法进行证券交易,保障证券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确保各阶层投资者的权益获得保障,尤其是处于弱势的中小投资者。
3.强化证券市场监管机制。证券市场规范化管理需要加强市场监管,对违规违法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管和遏制。确保监管部门的执法严格,依法规范市场交易。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也应有所提高,针对证券交易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扩大市场监管宣传,通过媒体进行全面的信息披露和宣传,通过舆论监督督促监管部门依法监管,保障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及时有效的遏制有损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4.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组织保障投资者权益。对于证券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我国仍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使得投资者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因此建立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障组织尤为重要,尤其是针对中小投资者专门设立的。建立专门的投资者权益保障组织能够更及时有效的遏制证券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的规范证券市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不受损。
5.提高中小投资者的整体水平,强化权益保障意识。中小投资者自身的因素制约导致权益受损情况颇多,因此需要通过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改善,可以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的培训交易,强化中小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观念。只有掌握坚实的专业技能和法律知识,才能够更好的运用有效的武器保障自身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规范,共同促进证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总之,对于我国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仍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不仅要从其自身因素出发,还需要从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等方面着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监管部门和中小投资者的共同努力。
本文作者:周苏波 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