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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生态文明视阀下的执政伦理

2021-4-9 | 生态文明论文

一、生态文明作为执政伦理新视域的正当性分析

(1)生态文明彰显执政伦理的合理性

从理论上看,生态文明指人、社会、自然相互之间全面发展、和谐共生的文化及伦理形态。它是一个国家以至于整个人类追求的社会理想。就一个国家来说,这个理想的达成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党和政府的作用举足轻重。执政伦理,就是执掌国家权力的制度和方式表现出的伦理审视和道德追问,体现在生态文明方面,就是在治理国家过程中,是否兼顾了生态伦理取向。加强执政党执政过程中的生态伦理研究,既是现代政治伦理发展的需要,更是中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要求,具有现实的合理性。人类文明的衰落与生态问题密切相关。人们的需要及利益是从事一切活动的内在驱动力,那么就不可避免地以一种非理性的方式对自然界的资源进行过度的开发、占有和掠夺,结果出现了人与自然之间对立的关系,有时这种矛盾关系会发展成可怕的结果。如古代历史上曾经盛极一时的玛雅文明,在千年时间里便惨遭毁灭,成为历史的匆匆过客。究其原因,不可回避由于人口爆炸、不加节制地毁林开荒、居住的环境长期遭到破坏等生态危机的影响因素。目前,工业化过程中二氧化碳气体的大量排放,环境污染,影响了居住的环境,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如不加治理,后果难以想象。党和政府理应负起责任,在政策上加以引导,在制度上加以规范。中共十七大报告把作为一项基本国策的环境保护改变为一项战略目标来对待,强调了生态文明的重要性,这是我党重大的理论创新,是新时期以人为本的生态观和文明观。这一理论观点不再满足于技术层面和操作层面,而是把环境建设上升到了党和国家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高度,这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以及执政伦理的要求,代表了我国和世界发展总的趋势,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2)生态文明彰显执政伦理的合法性

建设生态文明有赖于政党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有赖于公权力的保障。因为从法理上讲,政府的公权力具有公共性,要求其服务于一定的阶级、政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因此,对于政党和政府而言,保障阶级、政党和人民利益的这种统治是一种合法的统治,这种合法性不是先验的,是历史发展过程中被认可的统治与被统治,是合法性与合理性二者实践的统一,是二者在社会生活中价值上的互动和观念上的认同。故在现代政党政治中,如何确保权力的公共性,如何使执政得到被统治者的认同和拥护则是关键,这便涉及执政伦理的主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助理总干事汉斯?道维勒2011年在贵阳召开的“人与生物圈计划”论坛上说,在建设生态城市过程中,城市管理者应该加强对城市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以及绿地和水体等方面的规划与建设。马克思指出:“从一个较高级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看……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受益者,并且他们应当作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马克思认为“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应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文明形态,然而“好家长”应该指执政(党)者及掌权(政府)者。亚当•斯密时代,主张政府应担当“守夜人”的角色。环境作为公共物品的性质,决定着政府对解决环境问题责无旁贷。也就是说,生态文明社会的构建,主要取决于各个国家的执政党和政府,取决于执政党和政府是否有这样的执政及忧患意识。然而,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站在国家发展和人民幸福的角度,不失时机地提出了生态文明理念,关注生产发展,同时尽力确保生活和生态二者良好发展的协调统一,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

(3)生态文明彰显执政伦理的目的性

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得到世界如果说农业文明促进了封建社会的产生,工业文明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兴起,那么生态文明必然会促进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也就是说,建设生态文明是众望所归,符合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利益。对于执政党来说,为谁执政是一个政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性因素。党和政府所拥有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执政本质,这个本质也体现在伦理范畴。生态文明的价值取向作为执政伦理的重要方面也就成为党执政伦理的核心问题。在具体实践中,党和政府制定政策管理国家应体现这一本质,即尊重社会和自然,使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政府遵循生态文明的理念,关注后代子孙的生存和幸福,可以实现中华民族的良性发展和永续发展。

二、执政伦理在生态文明方面的应然性体现

(1)执政伦理应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

中国传统哲学从一开始就着重关注人的问题,在大多数人看来,“天人合一”是个人对自己和自然尊重的统一。然而有人认为在自然界人具有主宰地位,应该受到最基本的尊重,自然从属于人,人可以随意地改造甚至破环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这是片面以人为中心的理念。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获得了较快发展,但某种程度上忽视了社会的整体发展,生态问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负面的影响开始出现。恩格斯曾认为:人类不要陶醉于我们屡屡已经战胜了自然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对于每一次所谓的胜利,都已经遭到了自然界以牙还牙的报复。我国98年发生的特大洪灾,不可否认与生态环境恶化有关,所以中国必须吸取这样的教训,绝不能再让这样的悲剧重演。人类为了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逐渐地认识和改造自然。但近代以来,传统的发展模式没有足够顾及自然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环境遭到了破坏。因为近代以前人类始终以自身生存发展为中心,以物质财富的增长为动力,变人类改造自然过程为破坏自然过程,结果可想而知。大气污染、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这些问题都充分说明:如果人类违背自然规律,必将遭到自然的惩罚。马克思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随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自然资源会得到科学的利用和合理的保护。在这个崭新的社会制度下,“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和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身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如今中国党和政府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就必须很好地理解和诠释它的深刻涵义,这个“以人为本”必须是双赢的、全面的、真正的以人为本,是充分尊重生态文明、彻底保护人类家园的以人为本。

(2)执政伦理应体现和谐的理念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社会和谐的内容是多方面的,从过去意义上说,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和谐。十七大确立生态文明的新理念,实际上提出了社会环境的和谐问题。那么,和谐就应该是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四位一体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中存在的两个基本关系,人、社会和自然这三者必须和谐统一、不可分割。从这个角度讲,人和社会的发展,不应以违背自然规律为代价,不能违背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和谐社会必须依托一定的生态环境,如果没有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就会造成生存危机,更不必说社会和谐了。环境问题实质上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和冲突。这种冲突集中体现在利益之争,体现在追求经济发展过程中导致了环境的破坏。这些矛盾和冲突的解决,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执政政策和制度的生态考量和伦理考量。

(3)执政伦理应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

人与自然同是生态系统中的两个重要存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统治与被统治、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是相互依存、和谐共处的公平公正关系。人类的发展要兼顾人、社会、环境以及当代与后代的可持续发展。尤其公平正义,要反映代际之间的公平,不能为了当代人的利益而不惜牺牲后代人的利益。公平正义不仅是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也是党和政府制定政策规范的伦理目标。保证公平正义应该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按照德国哲学家汉斯•尤纳斯(HansJonas)的观点,责任本身一般存在于“此时”的状态,而往往远离未来的考量,他主张把责任的范围延伸到未来,而且主张把范围扩展到自然中去。执政的责任体现在公平正义方面,指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兼顾当代与后代,又兼顾人与自然,既保障生态的可持续,又保障经济、社会的大发展。

三、实践以生态文明为视域的执政伦理观

(1)统筹兼顾,注重乡村生态治理

自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不过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不同步,重视经济发展,然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环境的保护,这种矛盾逐渐显现,个别地方表现也十分突出。尤其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城市外扩与企业外迁,某种程度上表现出了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导致了城乡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如城镇经济得到了发展,却破环了乡村的生态环境;城镇排污造成了农村居民污染受害。这种获益与付出,一是有失社会公平;二是破环生态环境。据有关学者估算,1997至2003年,全国耕地面积从19.51亿亩下降至18.51亿亩。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到90年代初期的40多年,政府通过不合理的工农业剪刀差等途径从农业部门吸纳的剩余近9000亿元之巨。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是城市及中心区,结果是城市市民的居环境得到了改善,而农村的耕地及林地在城市化过程中面积逐渐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工业企业的落户,污染不可避免。同时,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也向农村转移和排放,就更增加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胡锦涛总书记曾经指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维护环境和建设生态文明涉及了包括农村等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以说,政府在改善生态环境过程中,要使环境改善的成果得到公平分享,就必须统筹兼顾,注重乡村生态治理。

(2)注重伦理和法制的互动

资源环境管理的根本问题在于制度上的缺陷。突出地表现在环境资源法律以及政府涉及环境的行政政策和措施。可以说,政府制定和完善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政府应该运用行政权力,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具体落实这方面的行政行为。建设生态文明,除了在正确思想和先进价值理念指导下,政府运用法律、制度对人的生态行为进行外在他律外,还必须依靠伦道德力量自律约束,注重伦理和法制的互动,唤起人们的生态意识与责任,提高人们的生态文化素质,从而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

(3)注重对公民的伦理教育

生态问题,表面上看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但根本原因还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从世界的现实来看,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的程度同人们的思想、价值观念的先进程度成正比。所以说,提升人们的生态责任意识,建立符合环境伦理和社会公平要求的生态伦理文化,才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本途径。增强人们的责任意识,有赖于他们对“这种客观伦理关系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的主观认同,即把客观伦理关系规定的职责、任务内化为自我自觉的认识,形成一定的责任意识、责任感。”加强生态文明及生态文化教育,培育公民生态伦理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公民生态文明观念,建立完善的环保教育机制。以此规范人们的行为,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四、结语

综上,笔者探讨了生态文明视域的执政伦理问题,分析了生态文明作为执政伦理新视域的正当性,并提出了实践的路径和方法。对执政党而言,尊重人民群众的权利是执政党执政的基石,那么,尊重生态文明的伦理观念就是尊重人民,以此尊重人民的福祉。实现生态文明的美好愿景,党和政府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本文作者:王凤志 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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