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历史小说论文
汉代神怪小说的演变———从《列仙传》到《风俗通义》
汉代的文化与楚文化有着直接的相承关系。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尽管在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方面‘,汉承秦制’,刘汉王朝基本上是承袭了秦代体制。但是,在意识形态的某些方面,又特别在文学艺术领域,汉却依然保持了它的南楚故地的乡土本色”。“蕴藏着原始活力的传统浪漫幻想,却始终没有离开汉代的艺术”(李泽厚《美的历程》)。这种“传统浪漫幻想”,不仅鲜明地表现在汉代的辞赋、绘画、雕刻、园林、建筑等艺术中,也浓重地渗透在汉代神怪小说的创作中。
不过仔细考察起来,西汉前期对“黄老之学”的推祟,颇有利于道家方术之士“长生不老”和“白日飞升”思想的传播;特别是汉武帝,一面追求建立超越五帝三王的功业,一面制礼作乐,仰慕黄帝封禅仙去之说,更鼓励了神仙思想的流行。上层风气所染,西汉的小说便更多带有神话和“仙话”的色彩。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儒学地位的逐渐处于一尊,在很大程度上有抑制神仙思想发展的趋势;但由于他的思想又融合了阴阳五行、“天人感应”,重视从天象变异中推演政治和人事,这又将人们的一部分注意力引向了种种灾异变怪之说。到了东汉,又与统治者所崇尚的“谶纬之学”结合在一起。因此,东汉的小说“,神话”、“仙话”成份逐渐淡薄,而演变为以记叙狐鬼木石之变为主的志怪小说。西汉神怪小说的代表作,有刘向的《列仙传》①和扬雄的《蜀王本纪》。
刘向是西汉一代大学问家。成帝时与子刘歆受诏领校中秘书,在校勘整理先秦古籍方面作出了卓著贡献。此外,他还“采取诗书所载贤妃贞妇兴国兴家可法则及孽嬖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采传纪行事著《新序》、《说苑》凡五十篇”(班固《汉书•刘向传》),均为后世所推重。刘向从小就爱神仙之道,加之汉宣帝“循武帝故事”、“复兴神仙方术之事”,其《列仙传》之作,大约正适应了上层的这一爱好。后人疑为东汉人伪托,恐怕不确。《列仙传》分上、下2卷,所记70余篇,收录于《道藏举要》、《云笈七签》等书中。所叙神仙故事,大多篇制短小,较少情节内容和具体描绘。不过,有些故事中所显示的想象力,却瑰奇缤纷,文笔亦颇有轻灵流动者。如记“冠先生”一则———冠先生者,宋人也。钓鱼为业,居睢水傍百余年。得鱼,或放,或卖,或食。常著冠带,好种荔,食其葩实焉。宋景公问其道,不告,即杀之。数十年,踞宋城门鼓琴,数十日而去。宋人家家奉祀焉。描述这位神仙中人“钓鱼”、“种荔”生活,好不潇洒。就是被宋景公“杀”了,也依然不死,数十年后又踞城门“鼓琴”,真可令世俗之人羡慕死了。又如记“陶安公”之升仙:陶安公者,六安铸冶师也。数行火,火一旦散上行,紫色冲天。安公伏冶下求哀。须臾,朱雀止冶上,曰:“安公,安公,冶与天通。七月七日,迎汝以赤龙”。至期,赤龙到,大雨。安公骑之,从东南上。一城邑数万人众共送视之,皆与辞决也。冲天的炉火,居然能“与天通”,不禁使此公胆战心惊。而朱雀的降临,却带来了意外喜讯。一位普通的冶匠,就这样在“大雨”中乘龙仙去。“一城邑数万人众”的送行,更为这幕喜剧增添了热烈仰慕的氛围。故事虽短,思致却颇为葱茏。
值得注意的是,在先秦时代,这种神话大多是与往古的历史传说结合在一起的,得以升天为神者,也多为地位显赫的圣王、贤相。但刘向《列仙传》,则把反映的范围扩大到了当代,而且连一些不见经传的普通人,也能升仙。“陶安公”是一例,与此相似的还有“阴生”、“园客”:阴生,长安渭桥下乞儿。常止于市中乞,市人厌苦,以粪洒之,旋复在里中,衣不见污如故。长吏知之,械收系,著桎梏。而续在市中乞。又械欲杀之,乃去。洒者之家,室自坏,杀十余人。故长安中谣曰:“见乞儿,与美酒,以免破屋之咎”。———《阴生》园客者,济阴人也。姿貌好而性良,邑人多以女妻之,客终不取。常种五色香草,积数十年,食其实。一旦有五色蛾,止其香草末。客收而荐之以布,生桑蚕焉。至蚕时,有好女夜至,自称客妻,道蚕状,与俱收蚕,得百二十头,茧皆如瓮大。?一茧六十日始尽。讫则俱去,莫知所在。———《园客》孤苦无依的乞儿,为市人所不容,而且屡受污辱和虐待。谁料他却是粪水“洒”不污“、桎梏”械不住的“仙”乞!谁要不予顾惜怜恤,谁就得遭殃。这位乞儿,与汉乐府《孤儿行》中那位饱受兄嫂虐待的苦命儿,命运就大不同了。此类“仙话”的出现,恐怕正是下层人民对世道不平涌生的反抗之思———只不过取怪诞的方式罢了。至于园客,原本是一位种香草者,却能得到“好女”(香草仙子?)之助,育出“如瓮大”的蚕茧,最后得与好女共赴仙界。一位普通种草者的辛勤劳动,正与前引冶者陶安公一样,通过荒诞不经的“仙去”故事,得到赞扬和肯定。以“神仙”小说反映当时的社会生活,为王公大人所瞧不起的下层乞儿和劳动者,也可涉足成“仙”的境界———这正是刘向《列仙传》所表现的新特点。就这一点看,《列仙传》无疑于荒唐之思中,体现了一种积极乐观的精神。
西汉的神怪小说,还有扬雄的《蜀王本纪》(见《全上古三代秦汉六朝文》辑)。《蜀王本纪》今亡佚,其所叙“望帝”传说,在后世却影响颇大:……蜀民稀少,后有一男子名曰杜宇,从天堕止朱提(山)。有一女子名利,从江源井中出,为杜宇妻。乃自立蜀王,号曰望帝,治汶山下邑曰郫,化民往往复出。望帝积百余岁,荆有一人名鳖灵,其尸亡去,荆人求之不得。鳖灵尸随江水上至郫,遂活,与望帝相见。望帝以鳖灵为相,时玉山出水,若尧之洪水,望帝不能治,使鳖灵决玉山,民得安处。鳖灵治水去后,望帝与其妻通。惭愧,自以德薄,不如鳖灵。乃委国授之而去,如尧之禅舜。鳖灵即位,号曰开明帝……望帝去时,子圭鸟(规)鸣,故蜀人悲子圭鸟鸣而思望帝。望帝,杜宇也。这则神话所描述的望帝,“从天而堕”,仿佛就是为了救治蜀民;他信用鳖灵,为民治水除害。当然他也有缺点,或者说在“私生活”上不很检点,但尚能“自以德薄”、惭愧引退。就这一些看,望帝就很了不起,他因此得到了蜀地人民的长久怀思。文中的“望帝去时,子圭鸟(子规)鸣,故蜀人悲子圭鸟鸣而思望帝”,写得很动情,留有袅袅余韵。这则小说,世俗的成份更多于神奇的荒诞。故事虽然简明,对望帝的性格表现却不单一。与刘向《列仙传》一样“,望帝”的故事也显示了西汉神话小说所特有的明快爽朗的色彩。
东汉的神怪小说就不同了:神话的成份逐渐为异闻怪说所取代,而表现出“志怪”的特点。东汉末年应劭所著《风俗通义》[3],就是其代表。《风俗通义》是一部杂著,总体上算不得“小说”,但其中的《正失》、《怪神》,记载了不少神怪传说,我们不妨将其视为“小说”来读。就思想倾向说,应劭并不相信怪异荒诞之事。他的撰写《正失》,就是为了揭示怪异传说之荒谬的。这与干宝作《搜神记》以“发明神道之不诬”,正好相反。例如《鲍君神》:汝南?阳有于田得麋者,其主未往取也。商车十余乘经泽中行,望见此麋著绳,因持去。念其不事,持一鲍鱼置其处。有顷,其主往,不见所得麇,反见鲍鱼。泽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为神。转相告语,治病求福,多有效验。因此起祀舍,众巫数十,帷帐钟鼓,方数百里皆来祷祀,号“鲍君神”。其后数年,鲍鱼主来历祠下,寻问其故,曰:“此我鱼也,当有何神!”上堂取之,遂从此坏。传曰:“物之所聚,斯有神”,言人共奖成之耳。这则小说对于揭露神道之生于虚妄,乃愚昧之人所“共奖成之耳”,是很有说服力的。不过,对于那些赋予清廉之官为民除害异能的神怪传说,应劭并不排斥。如《李冰斗江神》:秦昭王遣李冰为蜀郡太守,开成都两江,溉田万顷。江水有神,岁取童女二人为妇,不然,为水灾。主者白(冰),出钱百万以行聘。冰曰:“不须。吾自有女”。到时,装饰其女,当以沉江。冰径至神祠,上神坐,举酒酹曰:“今得傅九族,江君大神,当见尊颜,敬酒”。冰先投杯,但澹淡不耗。冰厉声曰:“江君相轻,当相伐耳”!拔剑,忽然不见。良久,有两苍牛斗于岸旁。有间,冰还,流汗谓官属曰:“吾斗大极,当相助也;若欲知我,南向腰中正白者,我绶也。”主簿乃刺杀北面者,江神遂死。蜀人慕其气决,凡壮健者,因名冰儿。这则故事,与褚少孙所补《史记•滑稽列传》中“西门豹治邺”故事相近。所不同的是,李冰的治水被蒙上了浓重的神怪色彩。从结构上看,前文叙李冰“装饰其女,当以沉江”,是故布疑阵;中间叙李冰邀江神饮酒,亦颇诙谐;写到李冰“厉声”而叱“当伐”江神时,情节在小小的曲折中发生急转;而后描述李冰化牛与江神斗于岸旁,更多情趣。作为一则故事,其叙事技巧显得凝炼而圆熟。
应劭虽不信荒诞之事,但在《怪神》篇中,则又记叙了不少狐鬼怪异之变,显示了他对传闻的轻信。如《鬼魅亭》、《家狗之变》、《郅伯夷》等。其中《鬼魅亭》尤为离奇: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宿止,辄有死亡……其后郡侍奉掾宜禄郑奇来,去亭六七里,有一端正妇人,乞得寄载。奇初难之,然后上车,入亭趋至楼下。吏卒檄白“:楼不可上”。云:“我不恶也。”时亦昏冥,遂上楼,与妇人栖宿。未明,发去。亭卒上楼扫除,见死妇,大惊,走白亭长。亭长击鼓会诸吏,共集诊之,乃亭西北八里吴氏妇。新亡,以夜临殡火灭,火至,失之。其家即持去。奇发行数里,腹痛,到新顿利阳亭加剧,物故。楼遂无敢复上。(卢文??《群书拾补》辑《风俗通义》逸文)文中对郑奇遇“鬼”事娓娓叙来,氛围颇觉森然,情节亦多变化。可称后世“狐鬼小说”之滥觞。这类故事的流传,与东汉盛行的灾异变怪之说,恐怕有很大关系,其影响所至,连应劭这样比较清醒的学者,也不免有所迷惑而轻信了。
与“神怪小说”不同的,还有一类“世俗小说”。因为现存这类汉代小说太少,无所归并,特在此略为介绍。“世俗小说”完全不同于神怪小说的多述神仙怪异,而把注意力放在了描摹世态人情上。汉末邯郸淳所著《笑林》,堪称其中之杰作。《笑林》至宋即已散佚,现仅存遗文20余则,见于《艺文类聚》、《太平御览》、《太平广记》等书,鲁迅《古小说钩沉》有辑本。其所叙多为现实生活中传闻的笑话,往往能以极简炼的笔墨稍事勾勒,便使人物的可笑情态跃然纸上。如《楚人居贫》———楚人居贫,读《淮南》,方得“螳螂伺蝉,自鄣叶可以隐形”,遂于树下仰取叶。螳螂执叶伺蝉,以摘之,叶落树下;树下先有落叶,不能复分。别扫取数斗归,一一以叶自鄣,问其妻曰“:汝见我不?”妻始时恒答言:“见”。经日乃厌倦不堪,绐云“:不见”。嘿然大喜,?叶入市,对面取人物,吏遂缚诣县。县受辞,自说本末。官大笑,放而不治。这位书呆子,显然被穷困逼急了。读书而将螳螂的“隐形”于叶后,误为人亦可借叶“隐形”,已显憨态。竟又真的觅取其叶,至于“扫取数斗归”,而自鄣问妻:夸张的笔墨渲染,更衬出主人公的愚顽情急。及至“对面取人物”而受缚,虽早在读者意料之中,仍不能不激得人们捧腹大笑。凡是令人发笑的事情,往往伴有人物举止、心态上的某种荒唐、乖谬性;在艺术表现中,则又离不开“夸张”笔墨的运用。《笑林》的作者,正是紧紧抓住了故事中人物的乖谬情态,加以适当的夸张、渲染,从而大大增强了故事的可笑意味。
鲁迅先生以为,《笑林》不像元明之际托名苏轼的《艾子杂记》那样,带有“嘲讽世情,讥刺时病”的特点,而是“无所为而作”(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世说新语与其前后》)。倘从此书的总体倾向看,无疑不是带有政治色彩的“讥刺时病”之作;不过对“世情”的“嘲讽”意味,其实倒是颇浓的。例如《有甲》:有甲欲谒见邑宰,问左右曰:“令何所好?”或语曰:“好《公羊传》。”后入见,令问:“君读何书?”答曰“:惟业《公羊传》。”试问:“谁杀陈他者?”甲良久对曰:“平生实不杀陈他。”令察谬误,因复戏之曰:“君不杀陈他,请是谁杀?”于是大怖,徒跣走出。人问其故,乃大语曰:“见明府,便以死事见访,后直不敢复来,遇赦当出耳!”明明一窍不通,偏要告称精读《公羊传》,于是就闹出了“明府以死事见访”的误会,和“平生实不杀陈他”的窘急申辩笑话。文中对某甲“于是大怖,徒跣走(跑)出”慌张举止的夸张渲染,以及“大语”“遇赦当出耳”的口语描摹,均隽永有味、令人解颐。这样的故事,表面上看似乎是无所谓的笑谈,但从其强调某甲谒见邑宰,先打听邑宰“何所好”这一点看,显然是对阿?逢迎、不学无术世态的绝妙讽刺。它与“楚人居贫”对贪财者异想天开的丑态描摹一样,都带有一些“嘲讽世情”的弦外之音。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笑林》是以其“举非违,显纰缪”的诙谐幽默为表现特色的。鲁迅称它“实《世说》之一体,亦后来俳谐文学之权舆”[1],可见影响之久远。
由此可知,在魏晋六朝得到相当发展的志怪(包括“轶事”)小说,其实早在汉代就已初具规模了。不过,这些小说也与六朝小说一样,“大抵一如今日之记新闻,在当时并非有意做小说”(鲁迅)[1],而且文字简明,情节构思虽时有曲折或波澜,但只重在交代故事本末而不重人物风貌的细致刻划。所以,它们还处在小说发展的早期阶段。
借历史为小说的成功尝试———《燕丹子》、《吴越春秋》
先秦的历史著作,往往采纳历史传说或民间传闻,因而有类似后世的“小说”成分。特别是有关五帝三王的事迹,更与神话、传说结了不解之缘。我国史官文化发达甚早,到汉代又出现了《史记》、《汉书》这两部辉煌巨著,在为当代社会治理提供历史借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些都使“史”的地位大大提高,竟能与“经”、“子”平起平坐而分庭抗礼。这样的地位,正是被鄙视的“小说家”们所希冀和追求的。因此,后世的小说创作,便常常以“历史”、“杂著”的面目出现,借以提高自身的地位。从小民百姓来说,历朝历代兴亡故事,历史名人的轶事传闻,也正是他们饭后茶余、巷语街谈的重要消遣;较之于现实中的日常传闻,历史题材与他们又有着一定的“距离”,更富有某种陌生和神秘感,谈说者也有更多驰骋想象和虚构的天地。这就为小说家的创作,提供了层出不穷的“传闻”来源和听者、读者的“市场”。正是这些社会心理特点和需求,促进了汉代历史小说的发展。汉代的历史小说,大多是在《左传》、《国语》、《战国策》、《史记》等历史著作的基础上,又吸取民间传说,铺衍加工而成。其中比较著名的,是《燕丹子》[4]、《越绝书》[5]和《吴越春秋》[6]。
(一)“古今小说杂传之祖”———《燕丹子》
《燕丹子》取材于战国末期“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关于其成书年代,或以为乃秦汉间人所作(宋濂《诸子辨》),或以为乃“出于宋齐以前高手所为”(李慈铭《孟学斋日记》)。但从其文字特色看,似乎明人胡应麟所说较为恰当:“《燕丹子》三卷,当是古今小说杂传之祖,然《汉艺文志》无之。《周氏涉笔》谓太史《荆轲传》本此,宋承旨亦以决秦汉人所作。余读之,其文彩诚有足观,而词气颇与东京类,盖汉末文士因太史《庆卿传》增益怪诞为此书。……”(《少室山房笔丛•四部正讹下》)。有关燕太子和荆轲的传说,大抵早在汉初即已流行,且有文籍记载,故邹阳《狱中上书自明》、《淮南子》等均提及。此当为司马迁作《刺客列传》所本。到东汉末,又经无名氏文人增饰、写定,但尚未以《燕丹子》名世,故应劭《风俗通义》引述燕太子丹事而不注书名出处,但称“闾阎小论饰成之耳”。总之,将它视为汉代作品,应该是无大错的。
上文已经指出,汉代的神怪小说,还没有脱离记闻式的杂著形态,故大多是片断的记叙,很少曲折的情节描述。《燕丹子》却不同,它对历史事件的记叙和人物形象表现,已有着较为完整的构思。全书以燕太子丹的报仇始末为线索,推动情节的发展;又以刺客荆轲为中心人物,作为描述、刻划的重点。整个事件的叙述,在跨度较大的时空中延续和转换。出场人物之间,也能互相映衬,并在矛盾冲突之中,表现各自的性格特点。全书分上、中、下3篇。上篇从太子丹入秦为质、秦王待之无礼发端,引出太子丹的求归和秦王提出难以实现的条件。简洁的开篇,一下就把读者引入了饶有兴味的期待之中。接着便是太子丹感动上苍奇迹的出现,以及闯桥过关的险遇:丹仰天叹,乌即白头,马生角。秦王不得已而遣之,为机发之桥,欲陷丹。丹过之,桥为不发。夜到关,关门未开。丹为鸡鸣,众鸡皆鸣,遂得逃归。这就是司马迁在《刺客列传》论赞中提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的部分情节。作为史传,太史公将其删略无疑是恰当的;但在“小说”中,糅合这类神奇传说叙来,就成为引人注目的情节发展之喜剧性插曲了。
然后描述太子丹归燕与其师?武的书信往还,表现他急切的报仇之心,以及?武那“疾不如徐,走不如坐”的近忧远虑。惹得急于欲觅刺客以“一剑之任,可当百万之师;须臾之间,可解丹万世之耻”的太子丹,气得“睡卧不听”。人物精神风貌和性格特点,在这一急一慢的冲突中,得到了很好的表现,并由此引出了另一重要人物田光的出场。《燕丹子》中篇续写田光见太子丹,太子丹“膝行而前,涕泪横流”急于求教,田光却“三月”进食而“无说”。情节发展,又在太子丹疑怪丛生的烟云之中,出现了跌宕。然后再由田光为太子丹剖析,他身边的夏扶、宋意、武阳等士,或“怒而面赤”,或“怒而面青”,或“怒而面白”,皆不可当大任,引出“光所知荆轲,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的热情夸赞。主人公荆轲尚未出场,却已在田光的荐举中先声夺人。这些都还是铺垫,情节发展最激动人心的部分,则全在下篇。
下篇表现荆轲,在情节构思和安排上更见匠心。荆轲刚在太子丹隆重接待中出场,先就带来了田光为送荆轲“吞舌而死”的惊人消息,使荆轲这位由田光以死相荐的奇士之出场,蒙上了一重悲壮的氛围。接着描述太子丹助手夏扶在席间的猝然问难,荆轲则以非同凡响的回答折服坐上众宾,竟使满座宾客“竟酒”而“无能屈”。这一情节,颇与后世《三国演义》叙诸葛亮“舌战群儒”的表现相仿佛,只是没有后者那样铺张和酣畅罢了。全文最感人的描述,则是“易水送别”和“廷刺秦王”。“易水送别”描述荆轲作歌,“高渐离击筑,宋意和之,为壮声则发怒冲冠,为哀声则士皆流涕”。这与《史记》尚无多大不同。但当荆轲、武阳“二人皆升车,终已不顾”而去时,作者还补写了“夏扶当车前刎颈以送”的情景,更为这一幕生死诀别,增添了无限的悲慨和壮烈。
《史记》对荆轲刺秦王的场面,已作过光彩照人的描绘,这对于小说《燕丹子》的写定,当有很大影响。《燕丹子》的创新之处在于,它在渲染这一幕惊心动魄的行刺情景时,又增添了一民间传说———秦王曰:“今日之事,从子计耳!乞听琴声而死。”召姬人鼓琴,琴声曰“:罗?单衣,可掣而绝。八尺屏风,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可负而拔。”轲不解音。秦王从琴声负剑拔之,于是奋袖超屏风而走……一场剑拔弩张的行刺,与琴声的琮琮鸣奏交融在一起,真是又惊心、又奇妙!全文在荆轲“决秦王,刃入铜柱,火出”和“秦王还断轲两手,轲因倚柱而笑,箕踞而骂”中结束,一位勇毅、果敢、视死如归的刺客荆轲,以其铮铮壮节站立在了读者眼前。
由此可见,《燕丹子》的基本内容虽与《史记•刺客列传》大体相同,但在情节安排上又有不少增补、铺衍和改动。作者既“忠于史实”,又不拘泥于史实,大胆吸收正史所不载的民间传闻,加以虚构和想象,从而使历史上的荆轲故事,带有了更动人的“小说”表现特点。它的意义其实远远超过了自身的内容,而提供了如何处理历史题材的创作,如何在史实和民间传闻的基础上,发挥想象和虚构,进行艺术再创造的成功经验。就是从描写技巧看,它也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宋濂说它“序事有法,而文彩烂然,亦学文者之所不废哉!”(《诸子辨》)谭献更盛推它“文古而丽密,非由伪造,小说家之初祖”(谭献《复堂日记》)。
(二)吴越相争的壮丽画卷———《越绝书》和《吴越春秋》
作为历史小说,《燕丹子》所记叙的,毕竟还是燕国历史发展中的局部事件,只能比之为历史小说的短幅画。至于壮丽动人的长幅画卷,则有东汉袁康的《越绝书》和赵晔的《吴越春秋》。《越绝书》今传15卷。关于它的作者,其《本事第一》以为乃出于孔子弟子“子贡所作”,又说出于“伍子胥”。但书末的《叙外传记》,则又以“离合诗”的方式,暗示了它的作者和写定者———“记陈厥说,略有其人:以去为生,得衣乃成(袁);厥名有米,覆之以庚(康)。”“义属辞定,自于邦贤。邦贤以口为姓,丞之以天(吴);楚相屈原,与之同名(平)。”显然出于袁康、吴平之手。其成书年代,亦可从书中提供的下述材料判明———“句践以来,至于更始之元五百余年,吴越相复见于今”(《叙外传记》),“句践徙琅邪到建武二十八年,凡五百六十七年”(《吴地传》)。可见此书之作在更始(23-25)至建武(25-56)年间,乃东汉初期的作品。
《吴越春秋》原有12卷,今存10卷。据《后汉书•儒林传》,其作者赵晔乃会稽山阴人,“少尝为县吏”,后“到键为资中,诣杜抚受《韩诗》。究竟其术,积二十年。”还家后,“州召补从事,不就。举有道,卒于家”。其作《吴越春秋》,盖在杜抚卒而归家期间。杜抚卒于汉章帝建初(76-84)年间(见《后汉书•杜抚传》),则此书之成当更在建初、元和(84-87)时期,较《越绝书》至少晚二、三十年。此二书内容,“大抵本《国语》、《史记》,而附以所传闻者为之”(《重刊〈吴越春秋〉序》),都以记叙春秋后期的吴越争霸历史为主。比较起来,《越绝书》内容较杂,既有吴、越争霸故事的记叙,又有《吴地传》、《越地传》,专记吴中、会稽的城邑、宫室、山水台榭等历史掌故;个别章节,还掺杂有某些解经之文。全书似乎没有统一的体例和严谨的结构,文字也较少修饰。《吴越春秋》就不同了。全书前后贯串,有着严整的情节结构,文字也颇多修饰,生动活泼。从赵晔、袁康均为越人,相去的年代又不太远,而且《吴越春秋》所记有关吴王夫差、伍子胥、公孙圣的传说故事,大多与《越绝书》相似,甚至连文字亦多重复看,赵晔之作《吴越春秋》,显然对《越绝书》有所参照。或者说,它当是在《越绝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改作、润色,而更多带上了小说的色彩。明人钱与谦称《吴越春秋》“字句间或似小说家”,正指明了这一特点。下面即以《吴越春秋》为例,来考察一下它在较大规模历史小说创作上的某些特点。
先看结构。《吴越春秋》上卷“内传”5篇,记叙吴之先君太伯奔荆蛮,断发文身、创建吴国,以及阖闾、夫差父子相承,崛起东南,伐楚、收越的兴旺发达,直至伯?何蠊?⒆钪崭裁鸬男送隼?贰6?晕樽玉愕脑饽驯嘉狻⑿耸Ρǔ?驮獠鞔退溃?魑?枋龅闹氐恪O戮?ldquo;外传”5篇,则记叙越之先君无余的封越建国,直至越王勾践在吴越之争中亡而复兴、终于灭吴的历史。而以勾践入臣,范蠡、文种辅助越王发愤图强、伐吴雪耻,作为描述的重点。内、外十传,互为表里、前后相映,构成了一部时间跨度长达数十年的吴越相争壮丽史诗。从总体构思看,这样的结构方式既脉络清晰,又交汇一体,在各有侧重中见其兴亡始末,显示了一种宏伟的气象。
但宏伟的总体构思,倘若不与细密的结构布局结合起来,便可能流于粗疏。《吴越春秋》恰恰在这方面惨淡经营,既注意了对具体事件来龙去脉的交代,又十分注意人物活动情节上的前后照应。如内传《王僚使公子光传》叙“楚之亡臣伍子胥来奔吴”,即用了很大篇幅,追述伍氏先人伍举在楚庄王时辅助朝政的功业,以及楚平王时伍奢父子以忠遭害的始末。这就为后文伍子胥的率师伐楚,以至于怒鞭楚平王尸的情节展开,伏下了千里“灰线”。作者之叙伍子胥奔宋,还插进了道遇申包胥,立誓“覆楚幸以雪父兄之耻”,申包胥答以“子能亡之,吾能存之”的情节。这又与后文“申包胥哭秦庭”部分,作了有力的呼应。这些都是吴楚争战中的局部事件,作者将它们细针密缕地组织于情节发展的主线中,固然十分重要。令人赞叹的是,就是在对某些不太为人注意的细节叙述中,《吴越春秋》也善于从情节发展的全局上妥贴安排,使之回环、照应,巧妙喜人。如叙伍子胥自郑奔吴,在追兵紧随不舍的危急关头,终于得到渔父的帮助而脱险,文中有这样一段与渔父的对话:子胥曰:“请丈人姓字”。渔父曰“:今日凶凶,两贼相逢,吾所谓得楚贼也。两贼相得,得形于默。何用姓字为?子为‘芦中人’,吾为‘渔丈人’。富贵莫相忘也”。子胥曰:“诺”。后来,子胥既去,渔父“覆船自沉于江水之中”。所谓“富贵莫相忘”的约言,对伍子胥来说,似乎已失去“践约”的可能。但在子胥率师攻破郢都,移师“击郑”时,情节发展中却又意外地推出了渔父的儿子———郑定公大惧,乃言国中曰:“有能还吴军者,吾与分国而治”。渔者之子王?曰:“臣能还之,不用尺兵斗粮,得一?锒?懈栌诘乐校?椿刮?rdquo;。乃与渔者之子?铩W玉憔??粒?钡揽?锒?柙唬?ldquo;芦中人。”如是再,子胥闻之愕然大惊,曰:“何等谓与语?公为何谁矣?”曰“:渔父者子。吾国君惧怖,令于国有能还吴军者,与之分国而治。臣言前人与君相逢于途,今从君乞郑之国”。子胥叹曰“:悲哉!蒙子前人之恩,有约于此,上天苍苍,岂敢忘也!”于是乃释郑国。……
前文所叙渔父那看似无关宏旨的相约之辞,在相隔十数年后,竟在渔父儿子身上得到了关乎郑之存亡的相报。情节安排之细密精巧,于此可见一斑。《吴越春秋》在对人物形象的刻划上,也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其中写得最富神采的,自然要数伍子胥了。伍子胥是关系到吴之兴亡的中心人物,作者对他的性格、风貌,联系着春秋复杂多变的斗争风云,作了多侧面的刻划。出现在作者笔下的早年伍子胥,是一位“其状伟,身长一丈,腰十围”的壮汉子。他出亡之际“,贯弓执矢”,厉声喝令追赶的使者:“报汝平王,欲国不灭,释吾父兄;若不尔者,楚为墟矣!”语壮意决,气撼山岳。他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吴国“,披发佯狂,跣足涂面”,以极大的毅力承受了“行乞于市”的耻辱。他谒见吴王,“每入语,语遂有勇壮之气;稍道其仇,而有切切之声”。一当报仇时机到来,他便一奋其气,率师直捣楚郢,甚至因“不得昭王,乃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之口杀我父兄?岂不冤哉!’”作者刻划的早年伍子胥,正以如此的勇决沉毅和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敌忾之气,显示了个性特点。但从政治上说,他的视野毕竟还狭隘了些,言行举止之间,表现的更多是刚烈和血性。
后期的伍子胥,则已在各方面成熟起来,虽然仍不失刚烈之性,但深谋远虑、总揽全局,显示了一位托孤老臣的忠贞和耿直。当吴王自得于“小胜”之时,他敏锐地预见到隐藏的危险;在越师大败之际,他谆谆劝谏吴王抓住时机灭越,切切不可留下后患;当夫差北伐中原的时候,他又极力陈明利害,苦口婆心诱导夫差认清主要敌人。这些都表现了伍子胥识见之卓绝、谋虑之深远。尽管如此,作者仍注意到了伍子胥性格表现的前后统一性,在写他的忠贞和远虑时,也没有忽略其耿直和刚烈的一面。例如当吴王夫差胜齐归来,并责问子胥“于吴则何力焉”时,作者对伍子胥作了如下的刻划:伍子胥攘臂大怒,释剑而对曰:“昔吾前王有不庭之臣,以能遂王之计不陷于大难。今王舍弃所患外忧,此孤注之谋,非霸王之事……王若觉寤,吴国世世存享;若不觉寤,吴国之命斯促矣。员不忍称疾辟易,乃见王之为擒。员诚前死,汝植吾目于门,以观吴国之丧!”一位老臣的忠贞,正是借助于如此耿直的个性特征,而得到鲜明体现的。从中,读者仿佛还能听到伍子胥当年警告楚平王那种悲亢辞气之震荡。当伍子胥终于被赐剑而死时,作者又进一步描摹他“受剑徒跣,褰裳下堂,中庭仰天”的神态,发出了“吾始为汝父忠臣,旋设谋破楚,南服劲越,威诸侯,有霸王之功。今汝不用吾言,反赐我剑。吾今日死,吴宫为墟,庭生蔓草,越人据汝社稷,安忘我乎”的呼号。其悲愤之气,甚至在死后也不能平息,还化作滔滔江潮“荡激崩岸”!这些都与主人公前期的经历和性格表现一脉相承,显示了性格刻划上的发展及其统一。
需要指出的是,《吴越春秋》在刻划伍子胥、夫差、勾践、范蠡等主要人物时,还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史家讲究“雅驯”的局限,更多表现了“小说家”的创作特点。文中大量吸收民间传说异闻,并运用想象和虚构,将一部吴越相争的历史,表现得既波澜壮阔又有声有色。如写伍子胥的出奔,则穿插了“渔父助渡”、“村姑赐饭”的动人传说;写阖闾当政,则通过伍子胥举荐,引出“专诸刺王僚”、“要离刺庆忌”和孙武操练宫女的故事;写阖闾晚年昏庸,杀生以送死,便穿插了“湛卢剑亡去”和“风湖子为明王论剑”的传说;写吴王夫差的败亡,又插进了“公孙圣占梦”和“冤死显灵”的情节。史事和传说通过作者的想象加工,有机融合在一起,构成了多姿多彩的情节故事。作者描写人物的笔法,也与史家不同,更多运用了场景、氛围的渲染和人物神态的生动勾勒。如叙专诸:伍胥之亡楚如吴时,遇之于道。专诸方与人斗,将就敌,其怒有万人之气,甚不可当,其妻一呼即还。子胥怪而问其状“:何夫子之怒盛也,只闻一女子之声而折道,宁有说乎?”专诸曰“:子视吾之仪,宁莫愚者也?何言之鄙也!夫屈一人之下,必伸万人之上。”子胥因相其貌,碓颡而深目,虎膺而熊背……专诸的精神风貌和形貌物征,为《史记》所不载。正因有了《吴越春秋》这段富于情趣的描摹,而更鲜明地活现在了后世读者的面前。又如写勾践灭吴,作者特意虚构了子胥的神奇形象,以渲染这悲惨的一幕:越王追奔攻吴兵,入于江阳松陵,欲入胥门。未至六七里,望吴南城,见伍子胥头巨若车轮,目若耀电,须发四张,射于十里。越军大惧,留兵假道。即日夜半,暴风疾雨,雷奔霆激,飞石扬砂,疾于弓弩,越军坏败……伍子胥悬首城头,怒遏越师,这样的表现荒诞吗?当然是荒诞的。然而,它在显示这位人虽死心却不甘于故国覆亡的老臣之悲慨正气上,却带有如此凛然逼人而不可犯之势!令人读过掩卷,仍对他不胜怀想。这正是小说家惯用的想象和虚构。所以,前人称《吴越春秋》“字句间或似小说家”,正是一点不错。
综上所述,《吴越春秋》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留下了借历史为小说的第一部长篇之作。这是一部壮丽的长幅画卷,展出了吴越相争的变幻风云,绘下了伍子胥等性格鲜明、形象丰满的历史人物群像。它集中体现了汉代小说的发展水平,并为后世长篇历史小说的创作,提供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将它与《燕丹子》一起介绍给读者,正是为了让人们清晰地看到:在汉代,除了《列仙传》、《风俗通义》之类片断式的神怪小说,以及刘向《说苑》、《新序》等寓言、杂说外,还存在着这样一类铺衍史事、糅合民间传闻而创作的历史小说,其情节结构、描写技巧和人物塑造,都有了较大的进展,应该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
本文作者:潘啸龙 宋贤 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