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农业
法国政府对农业的税收优惠种类多、力度大。比如对在落后农村投资农业的企业给予免除房地产税、增值税等补贴,对农产品实行价格补贴。为了鼓励农户购买、使用现代农业机械,政府设立农机具购置补贴,凡购买拖拉机等大型农业机械,政府给予农户20% ~30%的价格补贴,山区和偏远地区补贴标准再提高20豫 。3.重视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952年,法国政府成立了由政府统一管理的各种专业化的公私合营公司,让它们承担各地区整治工程和农田水利工程的兴建。为了改变法国西部、西南和中部农牧区交通落后的状况,政府于1955 -1965年间制定了“远景规划”,大力发展农村交通运输事业,大规模修建包括铁路、海运、公路在内的各种公共交通网络,使农村和工业区之间的交通更为便利。
重视智力投资。为了提升农业科技实力、提高农民教育素质,法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建立完善的以高等、中等和农业业余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教育体系。对于农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只有达到一定职业能力的农民才能从事管理农场的工作。比如,获得“农业职业能力证书”和“农业职业文凭”的农民仅能从事农业劳动,而不能从事农场管理。而只有取得“农业技师”的农民才具备管理农场的资格。二是建立以法国国家农业研究:为主体的农业科研创新体系,建立教育、科研、推广三位一体的农业科研新机制。三是设立“科学研究活动地方奖金”,鼓励地方和私人在农业地区创办农业科学研究机构。5援建立农业保障制度。法国的农业保障制度包括维护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和为农业设立保险两方面。1960年颁布的《农业指导法》确立了对处于“弱质产业”地位的农业进行扶持的基本政策,其中最具亮点的就是对农产品实施价格保护制度。法令规定:如果因市场波动造成农产品价格低于政府“指导价”,则由政府给予农户补贴,或者由政府委托有关部门进行收购;如果出口农产品低于国内“政府指导价”,其中的差价将由政府给予补贴。在农业保险方面,战后法国政府组建了国家中央保险机构来对农业保险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1964年,政府建立了“农业损害保证制度”。为了提高农业保险社的保险能力,分散经营风险,政府于19远远年建立了“再保险制度”,明确规定:中央保险公司为大区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不仅如此,法国政府给予农业保险以特殊优待:一方面农民只需缴纳20%~50%的保险费用即可享受全额农业保险带来的好处;另一方面通过《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机构实行了免征一切赋税的政策。
开展领土整治,推动土地适度集中
二战前法国的农业比英美等发达国家都要落后。尽管也有较大规模的农场存在,但整体上看,法国的农场规模小、数量多,且分布不均衡。为了改变落后状况,法国政府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展大规模的“领土整治”工作。 60年代后进一步转向开发欠发达地区,改变农村传统经济结构,实施农村“结构改革”政策。通过近二十年的改革,法国的农业工业化程度大大提高,中小农场也被规模较大的农场取代,农业规模化经营基本实现。
进行农场结构调整,促进农业耕地适度集中。为遏制农场规模在继承中越分越小的势头,政府规定农场继承权只能给农场主的配偶或一个子女,其他继承人则无权继承土地。推出税收优惠和银行低息贷款政策,鼓励农场联合经营,扩大经营规模。对农民自发组织的土地合并行为给予减免税费等优惠措施。根据法国《农业指导法》成立的“土地整治与农村安置公司”,利用优先购买权以高价购买农民手中的小块土地,并把它们整治成较大规模的标准农场,然后再以优惠的价格转卖给有较强经营能力的农户或者农场。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法国政府设立“调整农业结构行动基金”, 20世纪70年代初又设立“非退休金的补助金”,给年龄在55岁以上的农民一次性发放“离农终身补贴”,鼓励到退休年龄的农场主退出土地;同时,鼓励有文化的年轻人到城市投资或者就业,政府给予一定补助。
鼓励发展农村工业。在法国农村“结构改革”过程中,政府一方面实施“工业分散”政策,鼓励和引导发达工业区的企业落户西部农村地区。政府规定:新办企业和公司享有包括奖金、投资补贴、减免税在内的国家“开发津贴”,企业前5年减免营业税、公司税和红利税。凡从巴黎等大城市迁来的500平方米以上的工厂,提供60%的拆迁补贴,迁来的办事机构、行政管理机构和科研机构等可享有其投资费用10%~20%的补贴。眼猿 演 穴孕猿园怨 原猿员7 雪另一方面,通过开辟“新工业区”、设立“地区发展奖金”、 “手工业企业装备奖金”等形式,鼓励和扶助当地政府和私人企业兴办适合当地农业发展的工业企业。政府规定:对落后的农业地区和山区农村做出贡献的所有企业和个人都可以获得“农业方向奖金”。
发展农业一体化,建立健全工业反哺农业机制
农业一体化是指工商业资本家与农户建立联系,把同农业有关的所有环节熏即从农用生产资料的制造和供应、农产品的生产、收购、储藏、运输、加工、包装一直到最后产品的销售以及农业信贷等环节联系到一起组成的一个利益共同体。农业一体化已经摆脱了那种以农业生产为中心、基本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的局面熏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农业一体化是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商品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农户的抗风险能力,减少盲目性。其实质是“资本与农业的结合”眼源 演 穴孕远员 原 远源 雪,是工业反哺农业的表现形式。
农业一体化在法国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法国的经济从二战的打击中迅速恢复和发展,城镇人口猛增,农业人口大大下降,农业生产能力与巨大的粮食需要缺口之间的矛盾突出,这必然要求农业有相应的发展。与此同时,传统的老工业面临产品滞销、经济增长乏力等问题。为了协调国民经济发展和加强国际竞争力,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支持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产业发展,探索出工业反哺农业的新机制。法国的农业一体化有多种形式。按照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就是农业资本和工商业资本相结合,产、供、销为一体的综合企业。按照资本家与农户的关系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相互控股类型,指由工业、商业、金融和农场主相互控股组成的企业。二是垂直的合同关系。这是一种通过合同把与农业有关的行业组织起来形成的综合体。横向一体化是组织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如购销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合作社、服务合作社、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其组织形式比较分散、灵活,加上农户自愿组织、退社自由,因而深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