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态保护论文
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科普调查结果
1.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科普调查结论总结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基本可以得出以下几方面总体结论。(1)在目前阶段,个人投资参与科普事业的愿望几乎不存在。这种局面与我国目前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社会状况相符。(2)根据调查数据来看,受调查的大部分社会力量开展科普活动所使用的资金为企业自身经营所得。(3)绝大多数单位认为,开展科普活动给他们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4)对于推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事业的主要因素,受访者心目中的排序情况如下:①能够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得到社会更多认可;②与本单位的业务有较好的协同效应,能够促进业务发展;③国家、地方政府给予所得税返还等政策优惠;④能够得到较好的成就感,获得荣誉;⑤能够直接获得收益,打造科普产业。(5)在对当前阻碍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事业的调查答卷中,受访者心目中的排序情况如下:①优惠政策不具备吸引力;②自身经济实力不够;③优惠政策无法兑现;④不知道怎么投入开展科普事业;⑤本领域科普内容不具有参与的吸引力;⑥投入到其他公益事业。
2.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科普的动机分析
1)中小学校通过参与科普事业获得特色教育亮点:成为全国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的中小学校均在课堂教育中增加了海洋特色教育内容,在海洋特色的教育过程中,一方面,学校找到了自身发展的独到之处,并借助特色办学在所属地区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或奖励;另一方面,海洋科普也通过一种正面和积极的形式,输送到直接受众面前。此外,通过海洋特色教育,这些学校直接与海洋科研院所的有关专家建立了联系,也为学校开展科学素质教育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从这些方面来看,无论从经济、政策还是业务几方面,都具有吸引这些学校成为海洋科普教育基地的优势。
2)海洋水族场馆参与科普事业获得社会声誉:海洋水族场馆基本都是企业单位,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通过自身的特色吸引游客前来参观。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官方所具有的政策和智力资源是海洋水族场馆改善自身市场形象的助力。这些企业直接从国家获得财政经费支持的愿望通常不易实现,但通过官方的组织和扶持获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形象,也是企业提高自身品牌价值的一条捷径。
3)科研院所参与科普事业完成社会使命:科研院所的实验场所,承担着面向社会开放,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的社会责任。国家海洋局系统范围内的海洋科研院所均十分重视科普工作,并积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海洋科学考察调查船以及其他重要海洋学研究场所在成为全国海洋科普教育基地之后,均实现了在节假日及其他公众开放日免费向社会公众开发,并定期接待学生团体前来参观。实践过程中,动员他们开展科普活动并不困难。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科普的对策讨论
1.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海洋科普事业的突破点
近年来,我国的海洋问题正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对象,越来越多的海洋话题进入人们的生活。对于推动海洋科普事业发展来说,应该是一个良好的时机。同样,在这种时机下,广泛推动有意愿的社会力量加入到海洋科普事业阵营中,会对海洋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吸引社会力量投入海洋科普事业可以寻求以下几个突破点。
1)努力树立海洋科普事业需要全社会关注的观念: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建立便捷的接入渠道,以易于被接受的形式,以能够打动人心的内容,向广泛的社会群体展开宣传,促使社会力量热心投入海洋科普事业首先需要让他们意识到海洋在日常生活和环境中对人类的重要性,使这种意识真正根植于人们的观念当中。
2)科学归集热点问题吸引社会力量关注:普通社会力量在海洋热点问题面前往往怀有矛盾的心态,一方面热点有可能给他们带来可以预期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另一方面,由于缺少权威语境和渠道,因此很难借力热点来实现预期。充分发挥有关机构、组织的权威背景,为这些社会力量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调动他们积极参与社会热点的积极性,帮助其在合理的时机有效借助海洋热点来推动自身业务。
3)针对不同性质社会力量细分海洋科普内容:不同社会力量在参与海洋科普事业时,会在诸多专业领域遇到各种问题,也会因为这些问题,影响他们投入科普事业的热情和决心。因此,在动员这些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科普工作时,不要求他们完成内容非常丰富多彩的科普工作,仅结合他们的专业领域和工作范畴来开展特定的海洋科普工作,从组织者的角度,以专业的标准将海洋科普内容进行筛选和细分,发挥这些社会力量的特点和所长,使他们在完成海洋科普任务时不需要投入过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占用过多的精力,从而将参与海洋科普事业变成一件力所能及且容易做出成绩的工作。
4)将有用性和有益性最大化:社会力量能够突破自身业务投入海洋科普事业,归根结蒂还在于参与这项事业可以带来特殊的收益,无论这种收益是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或者是良好的社会声誉所带来的潜在价值。对于普通社会力量来说,几乎不会拒绝有益且无损的尝试和机会,因此,在设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科普事业方案时,充分考虑社会力量的需求,将能够给予他们的有用和有益之处最大化,使公益事业的潜在价值远远超越所需付出的实际价值。
5)奖励热衷海洋科普事业的个人力量:对于积极参与海洋科普事业的个人社会力量,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奖励。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荣誉称号或表彰等;物质奖励的奖励方式灵活多样,与其他参与海洋科普事业的社会力量单位业务相互挂钩,使奖励不脱出海洋科普事业的大范畴,使参与海洋科普事业所取得的收获融入海洋科普的氛围中。
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科普事业的模式建议
1)政策层面
(1)动员机制: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时,应事先对其愿意投入科普事业的动机进行尽量细致和准确的研究和分析。了解和掌握这些社会力量在参与科普事业的过程中新增了什么机会、解决了什么问题、推动了什么进步,甚至遇到了什么困难和阻力。一般情况下,组织和动员单位并不可能直接解决问题,但却存在各种可以帮助他们解决部分问题的可能。其二,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时,应了解和掌握这些社会力量的专业所长,熟悉他们擅长的领域,在推动开展科普活动时充分考虑他们自身的能力,以降低这些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的难度,减轻可能从各个方面带来的新压力。第三,借助有效的社会宣传手段,面向不同层面的社会力量开展动员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弘扬科学的良好氛围,正面宣传通过努力帮助其他弱势群体学习和掌握科学知识从而改变生活和命运的事例,以真情实感打动那些有条件也有能力服务于科普事业的社会力量。(2)政策规定:科普事业发展,必须有国家政策的扶持。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关系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但如此重任完全交由社会力量来完成显然不太现实。同时,完全依靠社会力量自身来全力投入科普事业也非可持续发展之计。目前的问题关键所在并不是没有有关优惠政策,而是如何切实使这些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尤其应在制定各种优惠政策的同时,调整工作方式。第一,简化有关社会力量申报减免税负所需的手续,使减免税负落在实处;第二,变由所涉相关单位自身申报为税收单位主动提醒、帮助,以鼓励纳税单位多开展科普类公益事业,多承担奉献社会的义务和职责,并且达到“促进公益,自身受益”的目标。(3)项目扶持:在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之外,设立有关的海洋科普公益项目也将是推动有关社会力量直接参与科普事业的强有力的保障。以项目监督和管理的方式科学管控社会力量参与政府主导的科普项目过程,帮助这些社会力量在完成科普项目的过程中,有事情可做、有效益可挖、有成果可积累,并且通过完成这些项目,不断熟悉科普工作的环境和条件,不断完善科普产业发展的市场,逐渐培养起自身精干的科普工作队伍,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海洋科普事业整体发展达成良好的双赢局面。(4)科普功能转移:将由政府主导完成科普事业的职能交由社会力量完成,政府在此过程中,仅扮演适合于其自身特点的角色,进一步从具体的活动事务中解放出来。由于社会力量所具有的“专业性”特点,在完成特定的科普宣传活动时,相比政府与其他官方组织所举办的各种科普活动来讲,有时会拥有更为灵活和新颖的技巧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