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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氏易传中的臣道观析论

2021-4-9 | 公共管理

从《程氏易传》对于《乾》、《坤》两卦的解释我们不难看出,在程颐看来天地所代表的这种二元结构不仅存在于自然世界中,同时也存在于人文世界中。大到政治世界,小到家庭生活都存在这种二元结构。因此,程颐认为“乾”也不仅仅代表自然之天,还象征着政治社会中的君主和家庭伦理中的父亲,他说: “乾者万物之始,故为天、为阳、为父、为君。”而与之相对地,“坤”则代表着自然世界中的大地,象征着政治世界中的臣子和家庭生活中的母亲。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可以从程颐对于《坤》卦的解释中找到他有关臣道的基本看法。

程颐在对《坤》卦卦爻辞的解释中多次提及臣道,他在注释中写道: 主利,利万物则主于坤,生成皆地之功也。臣道亦然,君令臣行,劳于事者臣之职也。为臣之道,当含晦其章美,有善则归之于君,乃可常而得正。上无忌恶之心,下得柔顺之道也。可贞谓可贞固守之,又可以常久而无悔咎也。或从上之事,不敢当其成功,惟奉事以守其终耳。守职以终其事,臣之道也。阴者臣道也,妇道也。臣居尊位,羿、莽是也,犹可言也。妇居尊位,女娲氏、武氏是也,非常之变,不可言也,故有黄裳之戒而不尽言也。为下之道,不居其功,含晦其章美,以从王事,代上以终其事而不敢有其成功也。犹地道代天终物,而成功则主于天也。妻道亦然。

在这里,我们看到程颐接受了《彖传》所提供的万物“资乾以始”、“资坤以生”的宇宙论模式,并将其扩展到政治领域,提出了“君令臣行”的政治模式,进而明确了臣子的职责是“劳于事”,这是说君主发出的号令要由臣子去完成,这与“( 万物之) 生成皆地之功”极为相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政事的完成是靠臣子的努力,但程颐却在注释中反复强调作为臣子“不敢当其成功”,这是为什么呢?在《随》卦九四爻的注释中我们似乎找到了问题的答案,程颐指出: 九四以阳刚之才,处臣位之极,若于随有获,则虽正亦凶。有获,谓得天下之心随于己。为臣之道,当使恩威一出于上,众心皆随于君。若人心从己,危疑之道也,故凶。居此地者奈何? 唯孚诚积于中,动为合于道,以明哲处之,则又何咎? 古之人有行之者,伊尹、周公、孔明是也,皆德及于民,而民随之。其得民之随,所以成其君之功,致其国之安,其至诚存乎中,是有孚也; 其所施为无不中道,在道也; 唯其明哲,故能如是以明也,复何过咎之有?是以下信而上不疑,位极而无逼上之嫌,势重而无专强之过。非圣人大贤,则不能也。其次如唐之郭子仪,威震主而主不疑,亦由中有诚孚而处无甚失也,非明哲能如是乎?

在此段注释中程颐不仅给出了为何臣子“不敢当其成功”的答案,并且还提出了作为有功之臣的正确做法。在程颐看来,为臣者之所以“不敢当其成功”是因为“若人心从己,危疑之道也,故凶”,而这种危险实际上来自于因威胁君权而产生的君主的猜忌。这种猜忌在君主专制的体制下是不难理解的,而在北宋时期这种君臣之间不可消除的潜在的紧张关系尤其明显,因此程颐将为臣的基本品质规定为( 坤) 顺之德是有着非常明确的政治指向和现实意义的。那么,有功之臣应该如何自处呢? 程颐认为其根本目的是要消除君主的猜疑,所谓“下信而上不疑,位极而无逼上之嫌,势重而无专强之过”、“威震主而主不疑”,以及《坤》卦中所言“上无忌恶之心”表达的都是这个意思。至于具体的做法,程颐则指出为臣者要保持一种“诚”的状态,即所谓“孚诚积于中,动为合于道,以明哲处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程颐一方面主张臣子“不敢当其成功”,另一方面又同时强调臣子应该积极发挥自己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他说: “言为臣处下之道,不当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 然义所当为者,则以时而发,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时也,非含藏终不为也。含而不为,不尽忠者也。”而这两方面的内容又都可以规约于“臣之分”的概念,“分”在这里指本分或职分,与理一分殊之“分”意义相近,陈荣捷先生曾指出: “( 理一分殊一语始见于程颐的书信) 这里的分并非按其平声意指分开,实际上这里应读去声,指义务、所得份、赋受”,我们看到“分”的一个重要涵义就是它常常指某种身份所伴随的义务和责任。另外,从程颐所言“臣不可过臣之分”来看,“分”同时也意味着某种明确的、不可逾越的界限。

正因为“臣之分”同时包含着责任和界限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意义,因此为臣之道就常常要在二者之间寻找一种微妙的平衡,既要充分地履行自身的责任,同时又不能超越臣子的本分。而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在一些特殊的政治局势中表现的尤为明显,比如行军打仗之时,程颐指出:居下而专制其事,唯在师则可。自古命将,阃外之事得专制之。在师专制而得中道,故吉而无咎。盖恃专则失为下之道,不专则无成功之理,故得中为吉。……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则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为者,皆所当为也,周公乃尽其职耳。子道亦然。唯孟子为知此义,故曰“事亲若曾子者可也”,未尝以曾子之孝为有余也,盖子之身所能为者,皆所当为也[1]734。

在这段文字中我们看到,由于在战争之中最容易建立大的功勋,所以程颐于兴师打仗之外,特别谈到了“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的问题。有关“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的典故载于《礼记•名堂位》,记云:“成王以周公为有勋劳于天下,是以封周公于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车千乘,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有些人据此认为周公之所以“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是因为其“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持此种看法的人,按照《日讲礼记解义》中的说法当指王安石①。对此,程颐提出了明确的批评,他认为此种观点是不知人臣之道。在这里我们看到了程颐对于“臣之分”所作的明确的界定,因此,前面所云为臣者“不敢当其成功”并不是说作为臣子要故作谦虚,相反是要真正认识到一切的功绩不过是在臣的职分内应该履行的责任罢了,故程颐一再指出臣子所取得的功绩实际上也是靠君主赋予其权力才获得的,他说: “人臣非君宠任之,则安得专征之权,而有成功之吉?”这样一方面,从臣下自身的角度来说,可以防止其有骄傲自满之心; 另一方面,从君主的角度来说,则能消除君主的疑虑之心而有利于达成稳固的君臣协作关系。如上所述,我们看到程颐的思考始终是围绕着君臣关系这一核心展开的,在君臣二元的政治结构下,坤顺之德可以说是为臣的一个根本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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