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社会生态论文
基于城市生态版图理论的城市发展
突变诱导因素可分为行政、经济、交通和自然四大类。根据突变距离的大小,行政突变诱导因素可分建成区、市域、省域、国家和洲际五个层次;经济突变诱导因素可分服务业主导型经济、工业主导型经济和农业主导型经济三个层次;交通突变诱导因素可分为近程交通、中程交通和远程交通三个层次;自然突变诱导因素可分为地形、地带、流域和海陆四个层次。由于城市所处区位不同,各种突变诱导因素对城市生态风险的影响存在很大差异,同时各种突变诱导因素所对应的突变距离也存在差异。距离存在差异,对城市生态风险的影响也就存在差异,距离越远其生态风险越大,产生城市发展生态负外部性的概率也越大。城市生态版图空间变化与生态公平效应生态公平指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协调,即生态公平观念同时涉及经济领城、社会领域和环境领城三个领城。本文中的生态公平特指所有城市都有平等地享受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服务的权利。从根本上说,生态公平就是不同城市在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方面承担着共同的责任。主体对自然的开发和补偿应是对等的,在资源上获益多就应对自然资源保护承担更大的责任。生态公平核心的目的在于有效保护平等的环境权利,并尽量减少城市之间因不平等关系而导致的不平等环境影响,倡议在利用资源和保护生态的过程中,取得权利与义务的对应、贡献与索取的对应、机会与风险的对应。城市生态版图空间变化的生态公平效应过程与生态风险效应过程一致,具有渐变与突变的特征。与生态风险效应不同的是,行政边界与经济边界对生态公平变化过程的影响更大,这是因为生态公平具有社会性,即生态公平只有在两个不同社会属性空间单位之间才能产生。例如,生态公平主要在城市间、省域间、国家间等行政空间单元之间,以及城市与乡村、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等经济空间单元之间产生。特别指出的是,城市生态版图扩张或者收缩并不直接导致城市或区域间生态的不公平,而是增加了生态不公平出现的概率,也就是城市生态版图心距的提高,不一定直接导致城市间的生态公平失衡,但生态公平失衡的可能性一定会增大。城市生态版图理论视角下城市发展的基本观点城市发展影响到外部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版图用地由生物用地、建设用地、能源用地、水用地及氧用地等共同构成,这些生态版图用地不仅分布于城市行政区范围内,还大量分布在城市行政区外部。随着城市内外部条件的改变,城市生态版图用地的空间结构与边界也会随之变动,即城市发展所需要的生态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流动,一方面城市发展所需的部分生态资源可能依靠城市外部城市输入,另一方面城市内部的生态资源可能并非全部为自己所消费。因此,城市通过生态版图与外界城市进行交流,并影响到外部生态系统。城市发展的生态伦理观有待建立城市生态版图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生态版图过度扩张或收缩,即生态版图空间面积超过或小于行政版图面积,造成生态外流与生态外侵的潜在危险,生态外流可能引起城市生态环境恶化,而生态外侵可能削弱城市生态安全。现实中有生态外侵城市,就必然会有生态外流城市,若不加以控制就可能出现城市生态灾难。发达城市具有较高的生态资源利用效率,而落后城市的生态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现实中生态资源从落后城市流向发达城市,市场配置体现了其对资源利用的高效性,但生态资源的刚性需求要求生态资源分配具有均匀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资源人口环境的协调发展。从制度和技术层面来解决此问题的途径会越来越多,但不能从根本上得到完全解决,意识层面的约束性准则或认识,如健康正确的城市发展生态伦理观则是解决此问题的有效途径。
城市生态版图理论视角下的应对策略
城市跨区域生态占用的途径是通过贸易,而贸易总是存在生态不公平。贸易生态不公平是指市场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生态资源价值,这种不公平持续存在会造成城市局部生态严重外流,从而导致城市局部生态环境恶化,而城市间生态补偿就是贸易生态不公平补偿的一个有效措施[9]。因此,建立起能协调城市关系、体现社会公平及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城市间生态补偿制度势在必行。城市间生态效益的经济补偿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社会分工和利益共享,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市间协调发展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具体要求。城市间生态补偿增加了城市跨区域生态占用的成本,从而达到增大城市生态版图收缩力、减少产生城市发展生态负外部性的目的。尾物外部性内部化策略尾物外部性内部化是指城市把其产生的尾物转移到其原生产地的过程。通过生态承载力分析,生态问题产生的原因之一是尾物的空间错位,即城市只跨空间占用生态资源,而不把尾物放回生态资源生产点,从而造成城市发展的生态负外部性。目前解决此类生态负外部性比较成熟的方法是庇古税与排污权交易,而尾物外部性内部化策略就是在这两种方法的基础上把尾物空间错位回归的成本加入到排污成本中。虽然尾物空间错位造成生态问题的研究还处于空白,但尾物空间错位引发的生态问题却普遍存在。尾物外部性内部化策略只是把解决方案提出来,要在现实中实施还需要不断深入研究和探讨。行政空间重构策略行政边界调整是一种有效解决因城市生态版图心距过大而造成的生态风险与生态公平失衡问题的策略,也是解决近距离城市间生态负外部性问题的途径。空间重构并没有改变城市生态版图心距,而是消除了城市间行政边界造成资源利用与管理的障碍,从而避免了生态公平失衡和生态风险随心距变化在行政边界区域出现的跳跃式变动。行政空间重构策略适用于城市区位、区域政策和重大项目等外部条件出现巨大变化及得到外部力量大力推动而快速发展的城市。这些城市的共同特点是空间资源、生态资源不能支撑城市发展,行政边界的存在已明显制约了城市的发展与生态安全,需要通过行政空间重构获得更大的生态资源支持,以消除行政边界的负面制约,减少城市发展的生态负外部性。适度贸易机制策略区域和城市间的不合理生态资源贸易实质上是在改变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过程,若这种改变超出生态系统自我调整和自我修复能力,那就会造成生态环境问题。生物资源、水资源及其他资源,由于气候、地理、资源禀赋等自然原因,无论在全球范围还是在我国国内各区域和城市间的分布都不均衡,有时与城市、区域发展的消费需求存在明显的空间错位,单靠本地资源通常无法完全满足本地的消费需求。贸易作为辅助性手段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实现了生态资源空间流动,互通有无,促进城市生活水平提高。但无序的、单以经济利益为驱动的贸易流动可能造成局部城市、区域的生态资源过度开发,削弱当地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本,使此城市、区域的生态系统走向不可逆转的衰退,造成城市发展生态负外部性。此问题的应对政策是制定促进生态资源合理流动的城市和区域间贸易政策,采取多样化的经济与行政调控手段,促进生态资源区域配置的经济效率与生态效率的不断提高,合理输出与输入,以及加强城市和区域间合作,推动生态资源的适度贸易机制。从大生态系统的角度看,城市、区域间应建立大生态系统生态资源适度贸易机制,从总量上控制对生态资源的利用程度,控制单个城市生态版图空间的过度扩张,重视城市和区域间贸易中不合理的生态输入、输出问题,减轻贸易对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最终实现城市、区域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