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宗教文化论文
1517 年 10 月,路德在维登堡教堂门口张贴《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九十五条论纲》),强调信徒凭借信仰,无需教会就能够直接与上帝沟通。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以下简称为公开书)及《基督徒的自由》等书中,路德都阐述了“因信称义”,强调信仰的作用。路德驳斥了中世纪的“神权论”,他认为上帝设立了两个王国:一个是属灵王国,即教会。在属灵王国,人是完全自由的;一个是俗世王国,即国家。在俗世王国,人是受管辖的。二者都是上帝的王国,但又是完全独立的。也有两种法律:上帝的法律和世俗的法律,前者适用于恩赐与仁慈的国度,后者适用于愤怒的国度,国王手里拿着宝剑,保有惩罚、法庭和判决。路德进一步论证了世俗权力来自上帝。“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凡掌权的都是上帝所任命的。”??世俗政府行使权力是合法的,因为上帝是全能的。世俗的政治权力是上帝委任的,服从并依赖于上帝。国家是上帝在俗世中的仆人与佣人,它的建立是上帝对人们的关怀,是为了惩恶扬善以及教会的福祉。基于此,路德主张君权独立。路德认为世俗的政权独立性是直接由上帝的意志来决定的。他号召推翻超国家的教会神权,代之以民族的世俗权威,建立一个由世俗政府统治的、独立于罗马的国家,并鼓励世俗君主来领导宗教革命。他说:“教皇应该交还我们的自由、权利、财富、荣誉、身体和灵魂,让帝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帝国。”??路德认为罗马教廷是德意志长期分裂的罪魁祸首。他敦促德意志王公贵族使用暴力,把教皇使者驱逐出德意志,实现真正的民族独立。在《公开书》中,路德呼吁,让德意志的皇帝做一个真皇帝,不让他的权力或刀剑为教廷伪君子的糊涂托辞所压服。《公开书》是路德宗教改革的政治纲领和德意志的独立宣言。其次,在国家和教会的关系上,路德主张政教分离。路德认为国家和教会并非隶属关系。神授的君权独立于教会,可以用国家权力约束、惩罚教皇和教士,并有改革教会的义务。针对教皇世俗权力过大现象,路德认为教权所辖范围仅涉及灵魂,不应涉及金钱、土地以及世俗的行政、司法权力,不能干预国家事务。在国家管理上,国王的权力是唯一合法的。路德主张世俗事务划归国家管辖,教会活动也由国家来监护。
针对宗教改革运动中国王干涉宗教信仰问题,路德发表《论世俗的权力》,规定了国王权力的限度。路德说,只有上帝与人的灵魂得救有关,因为人内心是人难以看见、知晓、审判、惩罚和改变的。因为灵魂只受上帝所辖,所以假如世俗权力擅自为灵魂制定法则,就必然侵犯上帝的统治,只会将灵魂引入歧途而毁灭。他认为国家应避免使用暴力干涉信仰,异端邪说从来都不能以武力征服,只能以上帝的话来进行争论。1545 年, 路德还进一步阐述了世俗政权无权干涉上帝领域的原则。再者,在国家和人民的关系上,路德主张人民必须服从世俗政治权力。路德认为国家的存在来自于神的旨意,君主的权力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是绝对的。君主的权力是神授的,而教皇的权力则是人为的。包括神圣罗马帝国在内的世俗政权都是上帝创立的。它的成立是上帝慈爱的工具,同时也是上帝愤怒的工具。路德认为,既然世俗权力是上帝的佣人与代理人,是合法的,那么人人必须服从世俗政治权力,这也是对上帝的服从。任何对世俗政权的反抗都是有违上帝,即使君主不公,也不得反抗。服从是良好的品德,反抗是最大的罪恶。基督徒生活在上帝统治的宗教国度里,同时也生活在依法治理的世俗国度里,顺从一个不公正的君主实际上是人在尘世中必须背负的一个十字架和必须承受的苦难。同时,路德也认为:由于世俗权力是上帝意志的体现,故此世俗政治权威也应受到限制。路德强调诸侯必须负责地行使上帝授予的权柄,虔敬地服务臣民,保护和促进臣民的和平与富足。路德提倡因信得救和“君权神授”,根本否定了教会的教权至上论,并对世俗政权的合法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是当时西欧正在萌发的民族意识的反映,为民族国家和民族教会独立于罗马教会提供了理论依据。此后,罗马教会在德意志的神权统治江河日下,德意志新教诸侯势力大大加强,以诸侯国为中心的地方性民族统一倾向日趋增强,为 19 世纪德意志民族的统一创造了条件。
民族教会思想
建立一个独立于罗马教廷的德意志民族教会是路德宗教改革的目标,也是路德民族思想的核心和宗教改革的关键环节。路德民族教会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路德宗教改革思想的核心是“因信称义”。路德主张人人在上帝与《圣经》面前都是平等的,信徒只有信仰基督才能获救。路德进一步提出了“平信徒皆为祭司”的主张。他说:“每一个基督徒都是祭司,但并非都是牧师,要想成为一个牧师,必须有一个职位,承担相应的工作,才能使他成为牧师及教师。”在《公开书》中,路德抨击教会依靠的三道墙:属灵权高于属世权;教皇有解释《圣经》特权;教皇有召开教会会议特权。路德否认特权属灵阶级的存在,否认神职人员与平信徒有本质区别。他认为每个基督徒都是属灵的阶级,除了职务不同,没有其他差别,每个基督徒的祭司身份都直接来自基督,有形教会中的神甫是由大家选举执行公务的职员,是受大家之托来完成施洗、行弥撒、宣赦和传教等活动的。路德认为只有教皇才能解释圣经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并指出人对上帝的信仰不需要任何中介。路德还说唯独教皇才可召集教会会议这种说法也毫无根据。路德论证道,《圣经》中和历史上的几次重要教会会议,大都是由使徒、长老或皇帝召集,并非由教皇。甚至最著名的尼西亚会议,也不是由罗马主教而是由君士坦丁皇帝召集批准的。他呼吁德意志贵族致力于宗教改革,德意志教会从罗马教廷的控制下独立出来,并号召全体德意志人团结起来反对罗马,建立以德意志总主教为首的国家教会。
路德强烈主张建立民族教会。路德特别反对罗马教会对德意志的干涉和掠夺,号召推翻教皇在德意志的教皇权。在宗教改革初期,他甚至号召市民、贵族、诸侯大张旗鼓地惩处罗马教皇和主教。从维护民族利益的立场出发,路德提出了建立民族教会的一系列原则。路德宣称,国王有权管理和处置教会财产。每个国家都有权建立不受罗马教廷统治的民族教会和异于传统天主教的新教制度。路德极力否定教皇在教俗两界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尤其是在信仰中的决定权。他强调教皇不得干涉皇帝的权力;教皇应当放弃那不勒斯、西西里、波伦亚、拉温那等领地,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德意志的宗教不能是罗马的臣属,德意志的牧师、僧侣应享有自己的宗教权利。路德拟定的改革计划包括:完全废除高踞于国家权力之上的教皇权力;民族教会的宗教会议是德意志的最高上诉法院,并像帝国议会代表德意志那样代表德意志教会。路德还提出改革教会内部管理制度及活动方式,建立德意志的廉俭的民族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