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工程管理论文
常州市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现状
近几年,全国干旱、洪涝灾害时有发生,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也引起了各级政府对农村水利小型泵站建设的重视。2011年7月份,常州市水利局、财政局对全市的农村小型泵站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随后,于2011年下半年,两部门启动了农村小型泵站长效管护试点工作,确定了22座农村小型泵站作为第一批管护试点,并下达了试点经费;武进区区政府于2011年底出台了农村灌溉站标准化改造及实施灌排泵站长效管理的文件,明确了农村灌溉泵站标准化改造的标准、补助政策,细化了农村小型泵站长效管护的要求和评分定级、考核补助的措施办法。目前,武进区对所有的灌排泵站都进行了定级,聘请了专职管护人员、落实了管护经费;其余各地区仍沿用以前的管理方式,以乡镇水利站、村委、业主等为主进行日常管理,管理方式各式各样,管理效果也参差不齐,以至于每年都会出现多起泵站机电设备被盗、被损的现象。
自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尤其是农村“两工”政策被取消后,一些地方放松了对圩堤、穿堤建筑物等这些事关防洪安全的公共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有的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一些刚刚完成达标建设的圩堤杂草丛生、管理无人问津;穿堤建筑物如进水涵洞、放水闸等都是由当地村委委托个人看护,要么长开、要么长关,很少管理运行,有的到需要运行时才发现设备已被盗或损坏,只得勿忙采取临时补救措施。针对这些工程的管护,一般是在每年的汛前大检查中才会进行检查,管理很不到位。我市境内丘陵山区塘坝数目众多,达14000多座。前几年我市在市级财政的支持下,相继对5~10万m3、2~5万m3塘坝进行了达标建设,其他如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等项目中,也对较大的塘坝实施了库内清淤、坝体加固,兴建了硬质溢洪设施。但在建后的管理上,由于种种因素,绝大多数塘坝都处于“有人用、无人管”的状态,时常出现“有人放水、无人关水”的情况。许多10万m3以上的塘坝由于库容较大不能被列入水库名录,地方财力又有限,管理严重不到位,全靠当地村委、村民小组日常自觉维护,碰到情况时只能采取临时应急措施。近些年来,一部分地区农田渠系损坏、老化失修较为严重。原来每年冬春开展的清理“里三沟”、“外三沟”行动,目前基本上不再进行。有的农户为了方便自家农田灌溉排水,随意破坏灌排渠系,等到灌排受到影响了,就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措施,部分地方田间工程已属于“有人使用、有人损坏、无人维护”的状态。
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常州市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总体上没有真正建立起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比较粗放,还没有真正将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其主要原因如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水利工作上曾经“团结治水、共同治水”的思想有所松懈,有的地方对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甚至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水利工程建设也不怎么关心,更不可能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作出自我牺牲,导致一些水利工程的维修成为一大难题。如:一些地方在开展圩堤维修加固时,就出现“上劳力找不到人、筑圩堤取不到土、要资金没法筹集”的情况。平时忧患意识不强,对“河坡乱垦乱种、河里乱倒垃圾、河里水草满面”等现象视而不见,真正等到需要发挥工程效益受到影响时,又要找政府、找水利部门去解决。
平时的工作中发现,有部分干群对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原来的渠道破损、跑冒滴漏随处可见,现在国家投入资金已兴建了防渗渠道、地下管道;原来的泵站破旧不堪,现在国家投入资金改造好了;原来的河道被垃圾、水草盖满,现在已经水清河畅了,等等,这些农村水利工程和原来的面貌相比已经非常好了,可以用上许多年也不需进行管理。因此,缺乏对农村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意识,长效管理自然就不到位。虽然近几年常州市各级政府又逐步加大了对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但和取消“两工”前相比,仍相差甚远。原来农村小型工程的维修养护靠“两工”基本上就可以解决,但“两工”取消后,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经费投入却举步维艰。2011年,中央、省委的一号文件提出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市县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但目前在工程建设资金还存在较大缺口的情况下,用于工程长效管理的经费投入是能少则少,重建轻管的思想还未从根本上扭转。
我市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理的对策建议
为加快常州市水利现代化建设步伐,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提高管好农村水利工程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加对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积极探索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的新模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农村水利工程长效管理落到实处,让农村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充分体现其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属性。各级政府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农村水利工程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性质;宣传其在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中的作用;宣传管理好农村水利工程对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具有的重要意义。要从实现水利现代化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建设好、维护好、管理好农村水利工程的思想认识,同时应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出台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办法,把农村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消除基层干群“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的传统思想。要实现水利现代化,必须增加对水利的资金投入。农村水利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要靠“三分建七分管”。农村水利工程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特点,决定了农村水利工程的长效管理投入还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经费也需要不断增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也明确提出:“优化水利投资结构,各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水工程、水资源管理,切实解决‘重建轻管’问题”。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将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并确保用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资金逐年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