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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创新体制建设建议

2021-4-9 | 财政经济论文

 

 

作者:1瞿学良,2王胜浩    单位:1江苏广播电视大学,2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设备采购方面,不按合同预算进行,未执行联合评议程序

 

调研中发现58个项目未严格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进行设备采购,55个项目新购大型科研设备未遵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用于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资金须经联合评议后方能使用”的规定,执行联合评议程序;对合同内容的重大调整没有按照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虚报预算,预算设备费支出与实际采购设备的经费支出差异较大,或未进行设备采购而由依托单位调拨,预算采购国产设备的采购了进口设备等。如:某研究所2009年立项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滚动建设)项目原项目申报书及合同显示新增设备预算为500万元,全部为国内购置,项目完成时累计公司新增设备支出为519万元,其中有210.5万元由研究所广州总部购买调拨使用,部分设备为国外购置,并没有在国内采购。某公司2010年立项的项目部分设备实际购置支出与概算严重偏差,如:直流单臂电桥经费概算50万元,实际支出仅0.05万元;数字直流(双臂)电桥经费概算23万元,实际支出仅0.24万元。某中心项目设备费预算150万元,而实际列支了94.7万元的房屋租赁费,在购置设备费支出中真正用于采购设备的仅为28.58万元。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使用方向主要用于购置设备、仪器、软件等,设备采购的管理是项目经费管理的重点。项目单位如果对设备购置不执行预算,随意购置,那么整个项目的经费管理就偏离了方向,项目实施也会大打折扣。

 

部分项目经费中的人员费未能充分发挥其引进科研人员和培养人才的引导作用

 

部分项目承担单位人员支出未严格按照有关科技服务平台人员支出重点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的规定,有违科技服务平台资金是用于引导科技人才创新培养的初衷,调研中发现存在虚列人员费用、发表日常企业经营人员费用的现象。

 

项目经费支出存在“以拨代支”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部分项目对合作共建或子项目“以拨代支”,不能反映实际支出的真实情况,对资金的最终使用方向缺少管理和监控。如:某大学承担的2009年立项的公共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经费总额1500万元(其中省拨资金100万元),财政下拨100万元专项资金分散挂至项目研制人员的个人账户,“以拨代支”,用途不明。

 

部分立项项目忽视经济指标,项目经济效益太低

 

在重点调研的项目中,同类项目所定考核指标有很大差异,主要是参照了项目申报单位的预计目标。有的对经济指标没有涉及,对指标的要求刚性不足,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与千万左右的项目投资比,经济效益很低,如:某公司承建的公共服务平台滚动扶持项目,项目合同规定承接标杆企业、重点企业的大型模具、精密模具的设计业务新增数应超过20项,服务收入应新增20余万元,该项目经费总额680万元(其中,省拨款100万元),产生经济效益较低。而实地调研发现,其20万元的经济效益也未真正实现。某公司承担的新药开发公共技术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经费总额1000万元,其中,省拨款100万元,而年产生经济效益仅36万元。

 

没有按规定对项目经费统一管理、独立核算

 

调研过程中发现77个项目没有对项目经费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占被调研项目总量的近80%。如果不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就无法区分本项目资金与其他项目资金、自有资金的界限,科技平台专项资金、配套资金与自筹资金等实行统一管理和核算也就无从谈起。项目承担单位各类资金来源和使用相互混淆,资金投向、用途等将无法监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就没有实现的基础。

 

项目经费管理内部控制薄弱、基础工作不规范

 

经调研,86个项目都建立了《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内部管理规范》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基本能够得到执行。对规范专项资金立项项目的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但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部分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会计处理不规范、支出手续不全、缺少必要的原始资料、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情况。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是综合因素造成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调研分析认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

 

1.对于地方业务主管部门来说,存在“重项目数量,轻项目监管”思想,重视项目的申报及申报的成功率,轻视对申报单位申报条件的审核把关,项目立项后,对项目执行情况没有进行全过程跟踪。

 

2.对于地方财政部门来说,存在“项目推荐把关主要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思想,对申报项目没有进行进一步认真把关,有的市县财政部门主办业务处室对项目单位情况知之甚少,对申报材料盖章了之,没有发挥基层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宣传引导职能。基层监督调研业务处室认为多争取资金是为地方经济建设有好处,项目推荐把关在业务处,没有主动参与监督。

 

3.对于项目承担单位,一些领导存在财政资金“不要白不要”,“要到了就是自己的”、“重申报,轻管理”等错误思想,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的严肃性认识不足,不能从思想上对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给予足够重视,不能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认为只要个人不装腰包怎样使用问题都不大,不能做到专款专用,于是就出现挪用、挤占、随意列支等现象。个别承担项目单位甚至认为整个项目建设主要靠单位自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仅仅占很小比例,不需要也没必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规范要求对整个项目资金进行执行等。把争取到的专项资金仅仅看作是经济利益,而没当做一种责任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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