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教育培训论文
本文作者:黄光 单位:郑州师范学院中文系
“80后”农民工发展现状
“80后”农民工又称新生代农民工,其间包括“大学生农民工”,是一个令人关注的群体。三者混为一谈,他们出身农村、拥有知识、进入城市与进城打工的父兄汇流,又重新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工资相差无几,生活境遇同样是在城乡之间漂浮。背负着时代变迁、身份转换重负的这样一个人数越来越庞大的新群体,他们的生存状况、心理状态,他们发自心底的呐喊与诉求,都是这个社会不该漠视,而必须认真倾听、严肃对待的。这不仅关乎社会的公平,更关乎国家的未来。2011年3月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显示,“十一五”时期,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保障事业全面推进,大量乡村富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转移,2010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4223万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业已达10000万人[7]。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10月9日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报告称52%的就业流动人口未参加任何社会保险。今天的流动大军“80后”正逐步成为主角。《报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的生存发展现状存在新问题。他们平均月收入1660元,仅在社会服务业高于其他农民工群体;家庭月生活消费支出为1441元,仍以基本的生存消费为主;每周工作至少6天,每天工作达10h,工作压力大,劳动强度高;具有脱离农村社保体系的倾向,又没有被纳入流入地保障体系。新生代农民工规模不断增加,已占农民工整体的47%。他们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8年;不断向制造业集中,46.3%的新生代农民工是产业工人,比老一代农民工高出10多个百分点。
“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成本的构成
“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属于准公共产品,即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并存,具有排他性,又具有外在利益性,可以为社会成员共同享受[8]。工应支付一定的费用。“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准公共产品的性质需要新生代农民工个体、企业和政府均应承担一部分培训消费成本。“80后”农民工是教育培训的主要受益者,其个人应为成本分担的主体之一。以“80后”农民工个人而言,他们仅是通过培训消费方式收益,这种教育培训也是一种投资行为。教育培训能够给“80后”农民工带来巨大的投资回报,相应地“80后”农民工分担一定的培训成本也在情理之中。企业最活跃的、最富有创新的是人力资本。聘用与培训“80后”农民工也应成为企业人力资本投入的主体。教育投资的生产性表现在用于劳动力的投资,随着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升,相应地可以承担较为复杂程度的工作,创造出更多的价值[9]。高层次、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工势必提高企业生产绩效,赢得企业良好的社会效益。除新生代农民工外,企业应是教育培训中主要的受益者。“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与国家整体国民素质的提高息息相关。近1亿“80后”农民工分布在社会各个领域,他们的信仰、理想与追求关系着民族政治、文化及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因此政府关注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投资的主要动机在于“80后”农民工的社会认可程度、文化价值以及个人目标的追求以及适合满足社会或国家这些价值的公共需要。另外政府也有能力主导新生代农民工培训,政府财政收入从绝对量还是从相对量来看均远远高于企业和个人的收入,也需要发挥政府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主导作用。因而无论从最终受益上还是从负担能力来考察,“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义不容辞。
“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成本补偿的原则
关于“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成本投入研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投资主体的负担能力,即由全部从他们教育培训中收益的主体,按照其支付能力大小分担教育培训成本,本着能力兼顾的原则,承受能力强的主体加大投入力度,减轻能力较弱者少的投入。其间政府在教育培训成本投入中应起到主导作用。“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投入也应坚持收益均衡原则,即“谁收益,谁付款”。由受益者负担教育成本,符合人们一般认可的公平价值观念,支付的数额应该与受益者的多少成正比。人力资本理论认为主要在于这种投资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本,即教育之经济收益在于受教育者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表现为效益的增长[10]。依据这种理论可以计算出培训的教育收益率,并以此确定每个社会主体应该负担培训成本的多少。收益率高者则成本负担比例应该相应提高,反之收益低者则成本负担比例也应相应降低。
罗尔斯[11]提出的“公平三原则”可以帮助更深刻地理解其涵义:(1)每个人有获得最广泛的、与他人相同的自由;(2)人获得的不均等待遇、其所获得的地位、职位、利益应该对所有人开放;(3)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同,处于不利地位者的利益应用“补偿利益”的办法来保证。“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属于弱势群体的教育,按照罗尔斯“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的公平原则,对处于不同地位者的利益就应该用“补偿利益”的办法来保证。在公平的原则下,对不同需求的群体所投入的资源,应体现出“不等”,使在社会经济背景下处于不利地位的“80后”农民工得到补偿文化经验不足的机会。为体现公平的理想,教育资源的分配应优先考虑物质条件上较为欠缺或处于文化贫乏环境下的新生代农民工。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对“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进行投资,从而降低培训的收费水平。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甚至应该提供免费的培训机会。效率反映的是一种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对于“80后”农民工来说,进行培训并非对所有人都是一个合理的选择。在进行教育或培训选择时都是追求效用最大化并抱有终身观点的决策主体。他们在作决策时是会对近期的投资成本与未来的预期收益现值进行比较。从中国新生代农民工的情况看,因为文化程度偏低从而进行培训的投资回报期短,而培训成本较高,因而不利于个体做出进行培训的选择。
“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成本补偿机制构建
考察“80后”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成本分担,应建立农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12]。(1)政府主导作用。政府的政策支持与经费投入是开展“80后”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保障。政府要建立农民工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教育培训机构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的关系,克服那种政出多门、分散重复、效率低下的管理格局,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2)企业主体作用。政府应鼓励通过各种途径使企业担负培训“80后”农民工的责任。企业也应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80后”农民工现状,制订中长期培训规划,确定年度培训目标,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统筹规划,兼顾技能和素质培训并重,开展个性化培训;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引导培训与职业技能、素质培训三结合,全面提高“80后”农民工的综合素质;(3)“80后”农民工主动性。“80后”农民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转变思想概念,以少的投资获取最大收益,积极投入到教育培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