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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教学培训困境探析

2021-4-9 | 教育培训论文

本文作者:高玉峰 石洪顺 贺字典 单位: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任丘市第二中学

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必要性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虽然普遍提高了,但与每年600多万大学毕业生相比[5],仍有很大差距,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新兴产业不断推陈出新,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如果缺乏一定的职业技能,就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据统计,2009年我国1.45亿农民工中,年龄在16~30岁之间的有65%左右的人只接受过初中教育,接受过高中教育的不足20%[2]。但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文化要求来看,21.8%的单位要求劳动者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38.3%的单位要求劳动者要具有高中文化,只有26.8%的单位要求劳动者具有初中以下文化[6],可见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远远满足不了用人单位的基本要求,从而使其在激烈的就业市场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地位。通过教育培训,可以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掌握更多更好的专业技能,增强谋生本领,提高就业质量,有助于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开阔他们的视野,跟上时代步伐,推动城市化进程。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目标在于融入城市,成为名符其实的市民,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在进城务工之初甚至在学校学习阶段就憧憬过城市的美好生活并希望在城市立足扎根[7]。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表明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虽然目前有部分地区已取消了农村户籍,然而市民在心理上并未接纳他们,据调查,农民工认为市民对他们友好的占36.5%,不太友好以致排斥的占24.8%[8],究其原因虽与市民对农民工的偏见有关,但更主要的是由农民工自身素质造成的。新生代农民工要想完成城市化过程,由农村人变为真正的城市人,在城市中和谐发展,就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改变传统观念。通过教育培训可以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文化、法律、文明行为规范等学习,使其深入了解城市,自觉增强对市民群体的归属感,克服乡土文化中的封闭、内向、散漫等消极思想,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到城市各项活动中去,在心态、文化、生活方式上逐渐接近市民,最终达到与市民的心理融合。

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不满足目前生活现状,对工作条件、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等有较高的期望。但由于其文化水平、技术技能等限制,新生代农民工入城后一般只能从事需要体力多、技术含量低的工作。由于工作环境恶劣,工资报酬低,与市民相比,新生代农民工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尤其是从小备受宠爱的独生子女,进城后由于强烈的环境反差造成的心理负担因期得不到合理的倾诉和宣泄,从而产生心理障碍,引发各种心理疾病,还有可能酿成悲剧。此外由于部分人法制观念淡薄、对自己约束能力不强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浙江省十里坪监狱对近5年入监服刑罪犯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服刑人员实施暴力犯罪和团伙犯罪的占当年新入监服刑人员一半以上,有的年份达七成以上[9]。因此通过教育培训,一方面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所需技能,让其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质量,从而逐渐改善其生活状况;另一方面,加强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提高其心理承受能力,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社会认同感。

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虽有各类培训机构对进城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但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农民工培训工作由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多部门参与,缺乏统一领导,监管措施不力,致使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达到应有的教育培训效果。目前颁布的有关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文件多侧重于对农民工培训的措施和步骤、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缺乏有效的教育培训配套保障措施,更没有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制定出相对完备的法律法规,从而使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无法可依。国家非常重视农民工教育培训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投入大量资金,对提高农民工素质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农民工数量庞大,总体还不能满足他们对教育培训的要求,与国家对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相比相差甚远,国家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不足直接影响到对其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用工单位也没有把对员工培训作为一项投资,尤其是在当前大学毕业生供大于求的严峻就业形势下,用工单位多采用“拿来主义”,不愿意为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买单。

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时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文化基础,有的培训机构将职业教育等内容直接移植到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中;培训机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多数教师是临时招聘的兼职人员,甚至有的培训机构聘用一些还没有迈出校门、没有任何实践经验的高校在校生,教师队伍不稳定,教师素质参差不齐;更为严重的是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脱节,内容老化,没有针对性;多数培训机构培训方式简单,仍以传统的课堂讲授为主,学员动手实践机会不多,灵活性不强,学不到实用技能,不能有效地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调动不起其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因此,多数人对培训工作不满意,据杨海芬等调查显示,对培训内容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56.7%,对培训形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32.3%[10]。由于新生代农民工接受正规教育时间短,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对当前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判断不准确,小农意识较强,缺乏市场竞争意识,只顾眼前经济利益,误认为不参加培训也能“胜任”工作,不愿意投入精力和经费参加培训。多数用工单位同新生代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短,甚至有的单位根本不愿意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规避由于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于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对自己的人生没进行过认真规划,职业流动性非常大,用工单位不愿意让他们参加培训,以免影响工作,影响单位的经济效益。

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对策

农民工教育培训法制化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趋势,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法律,现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多以获得最大报酬为最终目标。培训工作功利化,制约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由于没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导致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无法可依。因此,必须加强立法工作,建立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及奖惩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的鉴定、评估和监管工作,建立培训资金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网络、新闻媒体等监督和评价功能,树立和强化新生代农民工的终身教育理念。明确目标,划清职责,健全机制,理顺关系,把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轨道。教育培训经费紧张是制约新生代农民工素质的提高及城市化进程的瓶颈,尽管政府对农民工培训经费投入逐年增长,但新生代农民工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每个参训人员得到的补贴微乎其微。考虑到国家、政府和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在政府逐年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的同时,可以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多方位立体化的筹措机制,如单位从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共同筹资建立新生代农民工个人教育培训专项基金,定期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科学文化、心理健康、法律法规等培训,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技能,加快其融入城市的步伐。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可在九年义务教育的最后一年或采取9+1义务教育模式,对没有继续深造意愿的学生实行分流培养,强化其职业技能和城市化心理辅导,与用人单位联合定向培训,直接为企业培养技术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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