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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理论的地位及作用

2021-4-9 | 文学理论论文

 

作者:杨红玉   单位:清华大学

 

亚里士多德论本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四类谓词中,只有属和定义表达了主词的本质,而偶性和特性不表达主词的本质。我们可以通过亚里士多德在这四类谓词中对本质的描述来总结亚里士多德的本质理论。

 

亚里士多德认为偶性不表达本质。所谓偶性就是“一些事物或者属于或者不属于同一个事物”①,比如,白色的对于人而言,可以属于他,可以不属于他。“站着的”对于人而言,可以有时属于他,有时不属于他。这样一来,偶性就没有表达事物的本质。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认为,一种性质成为本质属性的前提条件就是:它在任何状态下都自始至终地存在于该事物之中。

 

在讨论属的时候,亚里士多德认为,所谓属指的是“谓词谓述了主词所表达的不同种事物的类的本质”②,也就是说,一个属中所包含的事物会属于不同的种,而属描述的这些事物的类的本质,如同“动物”就是人的类本质。亚里士多德作为当时希腊著名的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他在生物学中也提出了自己的分类方法,并坚持认为属的分类是固定的,并且能表达事物的属只有一个,如果有很多的属可以表达同一个事物,那么,这些属之间存在着包含关系。那么,我们怎么判断一个属是否正确地谓述了事物呢?亚里士多德认为应分两个步骤进行,首先,我们要判断这个属是否谓述了这个属下的每一个事物,如果存在有事物没有被这个属所谓述,那么这个属一定不是这些事物的正确的属,因为“属要谓述一个种类中的所有事物”③。其次,要看这个属谓述的是事物类的本质还是类的偶性。如果是前者,则是正确的属;如果是后者,则不是正确的属。亚里士多德举例说,白色就不是雪的正确的属,因为白色只是雪的一种特性,并且雪并不属于白色这个类。

 

关于特性,亚里士多德认为,性质从广义上而言一方面可以分为本质的和相对的,另一方面又可以分为永久的和暂时的。而所谓“本质的属性”,指的是“通过与其他任何事物相比较并将这个事物与其他一切事物相区别的属性,就像‘能掌握知识的有死的生物’这个属性相对于‘人’而言”④。“相对的属性”是指“不是与其他任何事物相比较而是与某个特定的事物相比较而区别出来的属性”⑤。所谓“固有属性”是指“在任何时间下对对象而言都真的属性”⑥。而“暂时的属性”是指“对对象而言只是在某些时刻为真而并非任何时刻都必然如此的属性”⑦。

 

可以看出,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区分本质属性和相对属性依据的是属性的获取方式:前者依据的是与所有事物相比较,而后者依据的是与某个事物或某些事物相比较。而固有属性和暂时属性的划分依据的是时间:固有属性是相对于任何时间而言的,而暂时属性只是相对于某个时间或某段时间。在这样的四类属性中,只有固有属性既可以与主词互换谓述,并且不表达主词的本质,因此,《论辩篇》里的特性主要指的就是固有属性。即便如此,在关于特性的讨论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关于本质属性的一个界定:本质属性是通过与其他任何事物相比较并将这个事物与其他一切事物相区别的属性。

 

在有关定义的部分,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的本质是唯一的,如果一个事物有多个定义,那么,它们之间一定是同义的。而怎样判断一个定义是否表达事物的本质呢?亚里士多德给出了两个标准:是否更在先(prior)和是否更清楚(intelligible)。这是两个有意思的标准:关于“在先的”,亚里士多德给出了两个例子,一是点在线之先,线在面之先,因为点构成了线而线构成了面。可以说,这样的在先是一种逻辑上的在先。二是认识上的在先,属和种差在种之先,因为如果人们知道了种,就必然预先地知道了什么是属和种差,就像知道了什么是“人”,就会必然地知道了什么是“动物”和“会走的”一样。需要补充的是,在《范畴篇》里,亚里士多德更明确地定义了“在先的”,并把“在先的”的情况分为五类:时间上在先;一个事物被另一事物所依赖的状态;顺序上在先;更受欢迎的;两个相互依赖的事物中能引发另一个事物的事物。另外一个标准“更清楚的”指的是定义项相对于被定义项更被人们所理解,因为下定义的目的就是要明确一个词项(被定义项),而如果用更不清楚的语词来定义这个词项,其结果就是达不到下定义这种方法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更清楚的”的情况可以分为两种:假定的更清楚的和绝对的更清楚的。“更清楚的”是相对于人们的认识而言的,而认识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假定的更清楚的”是指人们在认识发展过程中关于同一个对象会有多种看法,并就同一事物的“更清楚的”的看法也会随着时间而改变。而“绝对的更清楚的”是一个人在理智状态下的对一个对象的理性认识。亚里士多德看重的是“绝对的更清楚的”,他认为只有通过“绝对的更清楚的”,人们关于同一对象的定义才会是同一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同时符合“在先的”和“绝对更清楚的”两个标准的只有属和种差:一方面,属和种差相对于种而言是“在先的”,因为如果宣布属和种差是无意义的概念,那么种这个概念也就成为无意义的了;另一方面,属和种差相对于种而言是“更清楚的”,因为如果人们知道了种,就必然预先的知道了什么是属和种差。

 

通过以上对四种谓词的分析,我们可以初步总结出亚里士多德关于本质的观点。首先,本质作为事物的一种属性总是在任何状态下都自始至终地存在于该事物之中,并将该事物与其他任何事物区别开来;其次,事物只有唯一的一个本质。

 

亚里士多德本质理论的特点

 

四谓词理论作为亚里士多德关于本质的思想的集中体现,其关于本质的观点呈现出以下特点:首先,在四谓词理论中,亚里士多德关注的是类的本质,而非个体的本质。这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到印证,一方面,在四谓词理论中,表达本质的是属和定义,属作为谓词,谓述的主词是种。四谓词理论中的定义是指属加种差的真实定义,而这样的定义作为谓词,谓述的主词也是种。也就是说,亚里士多德的四谓词理论排除掉了个体词做主词的情况,而体现的是类与类之间的关系,这一观点也得到了逻辑史家及亚里士多德研究专家罗斯的肯定。他认为:“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主要是关于种的判断,而不是关于个体的判断”。①另一方面,在论述四谓词理论特别是在论述属和定义的时候,亚里士多德所举的例子的主词都是种和属,而没有个体。这一点和中世纪经院哲学家的观点大相径庭,而和现代哲学里关于本质的观点是契合的。自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模态语义学兴起后,人们关于本质的讨论,总是分为两个层次进行:个体的本质和自然类(natural kind)的本质。所谓自然类,指的就是非人造的天然物质或事物的类别的名称。而亚里士多德的关于类的本质的探讨,类似于现代哲学里关于自然类的本质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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