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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教学服务典型启发

2021-4-9 | 农业教育论文

本文作者:肖珂 李国杰 陆海波 单位:沈阳农业大学

发达国家高等农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典型经验

从12世纪初在欧洲诞生世界上最早的大学开始,大学的办学理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以适应社会发展对大学提出的新要求。20世纪初,由“赠地学院”发展起来的美国著名的农业院校威斯康星大学首先提出大学应该直接为社会服务,将大学的职能从培养优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扩展到服务社会。威斯康星大学成立于1848年,在1862年美国《莫雷尔法案》(MorrillActof1862)颁布之后进入到快速发展时期。20世纪初,该校校长查理斯•范梅斯提出威斯康星大学应该为实现威斯康星州的改革目标服务,为全州服务,使学校成为全州所有人的大学。范梅斯于1904年开始对威斯康星大学进行改革,在他的领导下,威斯康星大学立足于本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把教学、科研与社会结合起来的,尤其强调大学主动为社会服务的职能”,这使得威斯康星大学成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将大学的教学、科研与服务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的典型代表。这一理念也被后人总结为“威斯康星思想”。威斯康星思想明确地把服务社会作为大学办学的重要理念,这一思想在国家立法的支持下在全美传播开来,既反映了美国实用主义教育价值观,又反映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新模式。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美国的高等农业教育进入了黄金时代,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农业实用技术人才,对促进美国农业科技进步和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后来,大学应该主动为社会服务这一理念被世界各国的高等院校所认同并纷纷效仿,极大地推动了世界农业和经济的发展。

发达国家的高等农业院校都极为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并不断促进农业的教育、科研和技术推广相结合。美国是实现大学教学、科研、推广三位一体功能的典型代表,其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以大学为中心,由大学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1914年美国通过了《史密斯-莱弗法》,该法案对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的各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由农业部和农学院(农学院后来逐步发展为州立大学,如威斯康星大学、康奈尔大学、俄亥俄州立大学等)合作开展,并以农学院为主,这就奠定了美国以大学为中心和依托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基础,并使之成为国家农业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以大学为中心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主要由农业大学、州农业试验站、县农业合作推广站3个系统组成,具体包括130多所农学院、63所林学院、27所兽医学院、56个农业试验站及各县设立的3150个以上的农业合作推广站[3],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教育、科研、推广系统,推动着美国农业产业从生计农业向更具生产效率的农业企业转移。荷兰国土面积狭小、资源贫乏,但却是一个农业强国,其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很能代表西方发达国家的特点。荷兰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通过各大农业院校、研究所、国家设立的推广机构、特有的农协组织、商贸系统的私人咨询服务组织之间的相互协作完成,具体运行机制是在国家农渔部的宏观调控下,由荷兰国内唯一的一所多学科综合性农业大学———瓦赫宁根农业大学和马德勒支国立大学的兽医学院以及其他5所高等农业学院和国家农业、自然管理和渔业部(简称农渔部)下属的约20~25个研究所一起承担着荷兰农业基础研究和实用研究的科研任务;全国12个省设有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区域推广站为农户提供试验、示范及其他无偿服务;农协组织负责社会和经济推广;农业商业公司、农业银行等私人企业提供有偿的咨询服务[4]。在整个过程中,高等农业院校不仅仅承担着农业科研任务,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推广任务,例如,协助推广机构进行试验示范、传播先进科技、参与农民培训;深入农村为农民提供新知识、新技能;接受农民咨询,帮助农民决策,与推广机构和农民共同研究生产及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等。

加拿大地广人稀,农业劳动生产率居于世界前列,这得益于其发达、完善的农业职业教育。20世纪60年代是加拿大农业职业教育的一个黄金时期,这一时期出现了新型的职业教育机构———社区学院,并在各省迅速发展起来。社区学院是一个通称,包含各省的农业学院在内,例如阿尔伯塔省的奥兹农学院(OldsCollege)和雷克兰地农学院(LakelandCol-lege)均开设有2年制的职业培训班,学生学业合格即可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社区学院作为加拿大实施农业职业教育的主体,办学形式灵活,尤其注重以行业需求为核心调整课程开发体系,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和实用技能为宗旨,同时重视教育对学生的导向作用。加拿大政府对农业职业教育的投入也很大,充足的资金保障使得学校教育科研经费充足,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现代化教学设备齐全,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农牧场设备精良,生源充足。

对我国高等农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启示与借鉴

教育结构多元化是国外发达国家高等农业教育的共同特点。以三元化高等农业教育结构为例,综合性大学的涉农院系主要以本科及以上的学历教育为主,侧重于培养农业科研人才;地方农业院校主要以开展专科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主,侧重于应用型、推广型农业教育,一些农业院校集教学、研究、推广于一身;基层农业职业教育多以面向基层农业工人和农民的短期培训为主。这种“金字塔型”的结构适应了农业发展和农村社会对高等农业教育的需求,同时给各级各类涉农院校提供了合理的生存发展空间。目前,我国的高等农业教育实行的是二元化的结构模式,即包括综合性大学中的涉农院系和专门的农业院校。这种结构模式下的我国高等农业教育虽然在学历教育上培养层次和体系较为完整,但农业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和水平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呈现出一种“纺锤型”的结构,难以满足快速发展的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的需要。因此,我国目前应该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不断优化和完善高等农业教育结构。

发达国家高等农业院校都非常重视根据农业生产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例如,加拿大高等农业院校的专业和课程开发体系是以行业需求为核心的,在专业和课程的设置上非常注重实用性,充分考虑到行业和雇主的需求,这样培养出来的人才无疑受到行业和雇主的青睐,学生就业情况良好;法国的高等农业院校也十分注重根据农业发展的需要调整专业设置,随着农业范围的扩大,法国的涉农专业越来越多,划分也越来越细,除了传统的农林牧及其相关专业以外,还开设了诸如牧马、国土整治、环境保护、森林维护、农业旅游等专业。另外,发达国家的高等农业院校还非常注重实践教学与考核。例如,美国高等农业院校规定学生必须到农场等地方参加一定的生产实践,并帮助完成某一生产课题,才能顺利毕业;韩国的农业专门学校也规定学生必须利用一年时间到农场体验实习,并通过学生的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考核评价学生的实习效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高等农业院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单一,调整步伐滞后,而且大多数高等农业院校都采取“重理论轻实践”的教学模式,忽视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因此,高等农业院校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根据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不断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同时加大实践性教学的比重,着力培育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培养适应经济发展的实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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