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家庭教育论文
本文作者:王炳锐 吴莹 单位:吉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
家庭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有力支柱,是社会保障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有效地帮助维护了社会的安定。无论是社会保障,还是家庭保障,都在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保障三个层面上保障着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从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来看,社会成员在整体范围内很大程度上更需要家庭保障。可以将社会保障子体系——家庭保障的含义从功能上进行细化描述。所谓家庭保障,是指由家庭提供的对家庭成员的生活保障,它包括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慰藉等内容。⑥中国著名哲学家梁漱溟先生在研究中西方社会结构之后,揭示出家庭作为社会基本结构单元,具有重要的社会结构功能。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是社会生活的核心和基础。为家庭成员提供包括生、老、病、死等全方位的保障。家庭可以说是精神的家、物质的家和肉体的家的三位一体。目前,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中国涌现出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在城市组成家庭。在流动人口家庭化形势下,流动家庭这一特殊家庭结构模式应运而生。流动家庭是社会发展和时代冲击下的产物,但是从传统家庭的角度来看,依然具有重要的保障功能,对于流动人口这一群体来说,由于流动人口自身存在劣势,家庭保障成为最重要的保障机制。比如,在流动家庭中,家长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对儿童、青少年的教育和培养,以及对其生活提供大部分服务等方面承担着主要责任。然而,在现实情境中,来自家长的家庭内部障碍性因素影响了家庭教育实施。流动家长并没有提供给子女有效的家庭保障,家庭保障的缺失突出地表现在子女家庭教育上,已经成为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最直接原因。另一方面,正如前文提到,社会保障就是为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上有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基本生活权利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然而对于流动人口这一弱势群体来说,目前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二元结构体制下的户籍制度将流动人口隔离在社会保障范围之外,突出地表现在购房政策,流动人口的户籍管理以及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等方面,这些都间接增加了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的难度。无论是问题形成的直接性因素,还是间接原因,社会保障理论都提供了很好的反面视角,以解析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问题形成因素。
这一点可以理解为,流动家长为子女提供家庭保障能力欠缺,直接影响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主要表现为:首先,在客观条件方面,流动家长提供的住房条件难以满足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习环境,大多数流动家庭住房面积狭窄、设施简陋;其次,从流动家长方面看,多数流动家长自身文化水平有限,对待子女的家庭教育缺乏科学的教育知识和教育手段,教育观念上极为落后。同时,受经济能力影响,流动家长难以为子女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对子女缺少必要的教育投资。比如,据相关调查显示,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子女没有自己的房间、学习桌,拥有电脑的流动人口子女更是屈指可数。物质教育投资甚是匮乏,而精神投资亦是微乎其微。许多流动家长很少会给孩子买书,带孩子去书店、文化宫和图书馆。迫于自身观念顽固不化和经济能力有限,流动家长很少会给孩子报辅导班学习,更不会去请家教,自身又难以辅导孩子功课。这些严重影响流动人口子女学习成绩;第三,很多流动家长与子女经常缺乏有效性沟通,一是缺乏交流的时间,也缺乏正式交流的语境,⑦加之教导方式不当,难以促成良性亲子互动。很多流动家长在沟通中常伴有打骂、训斥行为,很难做到积极鼓励、引导和培养子女正确的价值观取向。低效能的沟通使得子女缺乏精神慰藉的家庭港湾,很多流动人口子女很少会向父母倾吐心中的压力与不悦,而将想法埋藏心底。此外,多数流动家长的行为没有起到示范和精神领袖作用。所有这些家庭内部因素显示出,家庭保障的现状反而阻碍着流动人口子女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教育陷入困境。
这一点可以理解为,流动人口在多方面受户籍制度影响,使得社会保障匮乏,这间接影响了流动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影响主要表现为:首先,受户籍制度影响,流动人口得不到住房保障。目前,我国仍然是按照户籍制度实行住房的属地化防范式管理,这是流动人口住房保障的最大障碍。虽然在落户政策上有所改善,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了外来人口的居住证制度,但是流动人口在谋求落户目标时,仍然主要是通过购房来落户。目前,外来人口在购房落户上限制性政策依然很多。比如,房屋应该达到一定的面积要求,需要在流入地居住多长时间等等。另外,从目前来讲,我国很多大城市通过哄抬房价来限制人口流动,对于非户籍的流动人口来说,没有户籍不能实现房贷,高房价使他们的住房购买力全无,价格的刚性成为流动人口最大的障碍,大部分流动人口仍然是无房户,住房得不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就不能拥有良好稳定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其次,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救助存在问题。一方面,受户籍制度影响,公立学校对待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表现出教育救助的不公平待遇。很多流动人口子女仍然难以享受学杂费减免和教育资助。流动人口子女在公立学校学习,只能借读于公立学校,插班,单独编班或安排在简易班学习,他们心理承受着巨大压力。不仅如此,公立学校还要向流动人口缴纳借读费、赞助费(也称教育补偿金),某些学校还要私自收取巨额择校费。这无疑加剧了流动家庭的教育支出承载力。另一方面,农民工子弟学校又难以提供给流动人口子女高质量义务教育,教育救助水平低。农民工子弟学校普遍存在资金发展问题。学校师资水平普遍偏低,学校硬件设施不完善,很难满足流动人口子女正常的学习、娱乐和生活。而民办学校由于营利性倾向,费用偏高,同时教育质量亦不甚良好。第三,流动人口的就业受户籍制度影响。在现有的用工制度下,外来流动人口只能是企业或单位的临时工,而没有日后的晋升机会。户籍的限制使得城乡的福利待遇划有清晰的界限。外来流动人口的工作性质、形式、待遇与当地居民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工作强度大,劳动所得收入极不稳定,工资极度微薄。流动人口的经济能力和地位低下,很难保证其子女家庭教育强有力的经济支持。
流动人口子女家庭教育问题的解决路径选择是根据问题形成因素而相应提出来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首先,从父母来讲,一定要做到互敬互爱,相敬如宾。良好的夫妻关系能够促进家庭共同体的营造,和睦的夫妻关系能够使孩子更专注于学习,不因分心而影响成绩;其次,在家庭生活中,父母要平等对待子女,尽可能做到体贴、爱护、理解和鼓励子女,在一定程度上给子女自由活动和发表个人观点的空间,并从中积极引导,而尽量避免专横、责骂和严厉训斥;第三,父母要通过自己的劳动,给子女做出榜样示范作用,有针对性地对子女进行价值观引导,让子女认识到父母工作的艰辛和劳动的意义,使子女能够对父母的职业持有正确的认知,促发他们主动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通过流动家长的自身努力,更好地为子女提供家庭保障的精神慰藉,进而有助于家庭教育的开展。首先,以政府为督导,依托社区单位,建立家庭教育社区指导中心,及时为流动人口指导解决教育其子女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盲点。政府应该帮助社区引进一批优秀社区工作者,定期组织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内容培训,为社区内缺乏家庭教育观念和技能的流动人口提供帮助和指导。同时,社工人员还应该定期组织流动人口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实地参观,通过家长交流会的形式,与当地居民一起交流家教经验;其次,依托社区管理,由政府筹资,兴办流动人口家长学校,开设流动人口技能培训专业,为流动人口讲授相关劳动技能知识、提升生存能力的同时,免费向流动人口讲授家庭教育知识,传授家庭教育技能,提高流动人口文化素质、道德水平及教育子女能力,为子女家庭教育提供更加有效的家庭保障,更好地履行父母家庭责任和养育子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