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有机农业发展论文
本文作者:焦翔 高秀文 付婧 单位: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澳大利亚有机农业研究、认证管理及法规体系
澳大利亚有机农业之所以繁荣发展,是因为其有众多致力于研究有机食品的机构、充足的资金支持以及完善的管理和法规体系。有机食品研究与开发机构澳大利亚活跃着很多致力于研究有机食品生产与市场发展的机构和组织。如致力于产业组织、教育和发展研究的非营利机构有机农场主联盟(BFA),可持续发展农业协会(NASA)和新南威尔士州的新英格兰大学环境与乡村经济学院;致力于研究有机政策改革创新的墨尔本MOBIUM小组;致力于行业发展研究的澳大利亚园艺协会(HAL)、有机草药栽培协会(ORGANICHERBS)、饲养者协会(ALFA);致力于研究澳大利亚国内有机标准的制定工作的澳大利亚公平竞争和消费委员会(ACCC)和澳大利亚有机联盟(OFA)。农村产业研究与开发公司(RIRDC)开展了一项有机研究与开发项目,自1996年开始平均每年投入约30万澳元(1澳元约合6.44元人民币,2012),此外还有许多其他研究与开发社团组织及公司提供的项目资金,有机生产者也通过政府新产业发展项目和区域食品加工项目等获得资金支持。
有机农业管理架构澳大利亚政府主管农业的部序符合国家标准、法律、法规以及进口国的相关要求。DAFF下属的食品与农业司负责统筹有机农产品国内产业政策法规的制定。AQIS下设的市场维护组负责与国外有机产品进口市场谈判,AQIS组建有机产业出口咨询委员会提供秘书处服务,作为澳大利亚有机和生物动力产业与政府间正式交流平台。有机农业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澳大利亚建立有较完善的农业标准体系,分为强制标准和非强制标准。强制标准实际上就是政府管理部门颁布的技术法规,它是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下政府部门制定的技术要求规定,如《营销法》对产品的标识作出了规定,《出口控制法》包含了出口产品要求等。非强制标准是由政府委托的或自律性行业协会制定和管理的,并得到社会普遍承认的技术性和管理要求规范,它是澳大利亚农业标准体系的主体,如农产品等级标准、种植养殖标准、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等。目前,澳大利亚联邦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农产品法》、《规范食品法》、《出口控制法》,《澳新食品标准法》等基本法,以及《肉类及家畜产业法》、《农药兽药管理法》等,各州/地区根据《规范食品法》制定的相应规章等。
澳大利亚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设立有机农业管理部门在中国先后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前提下,完善有机农产品法律、法规体系已迫在眉睫。相关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部门条例,出台《有机农业及有机农产品管理办法》,进一步切实有效地规范有机农产品生产,全面执行有机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制,促进有机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市场化发展。此外,国家应设立专门的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管理机构,保证有机农业产业有序、良性、稳定发展。强化科学研究,加快先进技术应用中国开展有机农业生产时间短,缺乏有机农业生产的技术规范,仍有大量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要做,部分科研单位由于经费和市场的限制,无法开展深入的研究。因此,各级政府应加大科研力度,将有机农业技术研究纳入科技攻关的主渠道,加快构建国家有机农业科技研究及创新体系,依靠高科技改造农业,用先进技术装备农业,为发展现代化的有机农业提供有力支撑。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业合作组织发展为适应中国有机农业产业规模及有机食品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急需多渠道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经营主体,农户在自愿基础上联合合作,提高统一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
因地制宜引导专业合作社等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发展有机食品生产,且针对目前出口农业产品生产与经营分散、规模小、价格低、无序竞争等问题,组建中国有机农业发展咨询委员会、产品出口行业商会和协会等组织。应发挥有机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在促进产品出口、质量认证、组织培训、实施标准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作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标准和产品国际互认目前,中国政府还没有与任何国家达成有机食品标准和产品的互认协议,有机食品的出口需要进口国的机构按照本国标准到中国认证和检查,程序繁琐,周期长,且增加了认证成本和企业的负担。因此,要促进中国有机食品的出口,可以尝试与一些国家建立联盟和互认机制,努力与国际有机食品认证标准接轨,实现有机食品的自由贸易。调整有机食品出口结构,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目前,中国生产的部分有机食品品种尚不能满足国外市场的需要,且初级有机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很少。
应在有条件的地区调整有机食品生产结构;另外,在优化市场方面多做工作。中国有机农业经营者应高度重视农业信息的有效利用,通过联网经营,及时准确获知相关市场信息,准确把握市场和商机,挖掘市场潜力,并充分利用国际有机展销会(如BIOFACHCHINA)、商贸洽谈会、贸易出访等机会,宣传推介产品,收集和研究有关国家贸易、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体系,并积极参与国际认证,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要敢于和善于参与解决贸易纠纷,利用国际贸易规则保护企业自身利益。门是农渔林业部(DAFF),其下属的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参与负责制定有机产品出口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组织制定及修订《有机及生物动力产品国家标准》,AQIS下设有机及生物动力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认可等事项,类似美国农业部的国家有机计划(NOP),而将日常有机认证与检查授权给其认可的认证机构,AQIS每年对所有获得其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审核检查(每家机构选择两家认证企业),以确保其操作和管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