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中国哲学论文
本文作者:毛国民
郝伯特·芬格莱特的“音乐说”
整个社会就如一个舞台,舞台上上演各种精彩的好戏,每出好戏都有一些固定的情节和台词之类,如“礼”;一个好的演员,如“君子”,一定是一位与其他演员很好地完成固定情节和台词任务的个人,这位好的演员—“君子”—会用自己独特的演技或办法,处理好与其他角色演员的各种关系,以此来打动观众,演绎那些看似早已规定好的戏曲,或恰是这些演绎才有真正的戏曲。当然,这些音乐高手或戏曲高手,只有在演员间相互分享、尊重音乐形式和戏曲理念,甚至还要在具有鉴赏力的听众或观众的参与中才能得以实现,他们是在关系中完成的。因此,“孔子关于人性的哲学及其人文主义,并不是一种个人主义式的人文主义。”[1]93也就是说,个人只有生活在社会或公共关系中才能具有真正人的意义和价值。孔子的理念是,“孤立地来看,个体尽管是一个连续性的个体,个体尽管也是一个动态的存在,但是,个体并不由此就是一个真正或完整的人性的存在。”[1]103一个连续存在的个体,实际上就是指一颗“成人”之种子寓于天生个体之中,并不断生长,他要长成参天大树需要外在的和内在的某些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阳光、雨露、人工和其他。也就是说,个体尽管有天生“成人”的潜质,有一颗天然的“成人”种子,但必须后天加强学习,遵“道”、行“仁”、复“礼”,方能将潜质发挥,并实现人的最高尚价值,此时方可“成人”,方可称其为人。在孔子那里,真正的人必须具备三个维度,即“礼”中之人,一个与生俱来有潜质的个体,一个“鼓励—吸引”维度的个体。[1]107首先,真正的人必须遵循“礼”之规范,使人获得实现自己行为举止的各种形式。“礼”相当于音乐的各种形式,每个物理之音应遵循音乐规范和形式,才能实现音乐的价值,否则不过是噪音而已。个体也是如此,如果要实现人的价值必须遵循“礼”之规范。其次,个体必须具备天生俱来的“成人”潜质,并付之于学习和实践行为之中,即个体必须“践行”方能“成人”。就如音乐或戏曲,有了音乐规范和形式,那还不是音乐或戏曲,还需要这些演员将音符弹奏起来,演绎出来。例如:北京四合院文化的保留,当然,首先需要那些老宅,那些有固定风格的院落,甚至家具的设置,但如果没有那些每天生活在院落中,操着一口地道老北京话人们的生活和演绎,这还是“四合院”吗?再次,个体对典范人格、“榜样”和圆满人性有着强烈的自然吸引力。总之,赫伯特•芬格莱特矫正了一些西方学者对“礼”的偏激观点,因为他们将“礼”视为一种剥夺人性或非人性化的形式主义。他认为,实际上“礼”是人类经验历史积淀所形成的人性表现,“礼”的践行可以使人性在社群的整体脉络中趋于完善,也是人存在的本质;孔子的人性论思想具有“民主人文主义”的一些特定价值,并能在计划经济和共产主义理论中体现出睿智,只不过它对现代国家这个政治实体没有提供足够的基础。笔者认为,赫伯特•芬格莱特抓住了孔子人性论观点的核心。因为孔子确实是在为“礼”的存在寻找内在人性依据,使人们意识到遵礼是出于人性的内在要求,而不是迫于外在的强制。这点可以从《论语•阳货》篇中的“三年之丧”看出这种意图。而赫伯特•芬格莱特理解的中国“人”,恰恰是这样的,它绝不是西式的自足而独立的个体灵魂,也不是标准“礼”模式下的机械之人,而是一种圆满的、能实现的、动态的人性。另外,他所提到的中国从孔子开始就将“人”置入群体之中,承认“人”享有权利的同时,更重视每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与西方过分强调以个人为中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伦理值得西方学习,特别是值得当代人们去反思。
史华兹的“有为与无为”说
本杰明•史华兹受帕斯卡《思想录》中的人性论影响,认为“人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吊诡,一个对立物的结合:‘万物的裁决者,(又是)一个低能儿,一条蚯蚓(泥土中的小爬虫)’”。[2]70因此,他在1999年10月逝世前一个月完成的论文《中国与当今千禧年主义》中,明确指出人性很吊诡。他说,“人是一个吊诡,因为一方面有某种自主性,即他可以通过反思超越自身的利益和视野,从而做出真理的宣称(求真),并据以决定自身的行动(欲善);但另一方面他又具有某种可堕失性,即由于判断失误或意志脆弱而造成失真或堕落。”“人性的吊诡更在于人性的这两个层面,不仅共存而且共生,因为倘若没有自主性,则人注定是一条泥土中的爬虫,堕失根本无从发生;倘若没有可堕失性,则人就将变成了神,所谓自主性也就失去了任何意义。”[2]71在此人性吊诡思想指导下,他以“有为与无为”说来解析孟子的人性论:首先,由于他将“自主性”作为人性两个层面中的重点,作为人与动物区别的主要标志,因而他从孟子的“人禽之辩”出发,“把伦理关怀作为人与高级动物之间的本质区别”。[2]71正如孟子所说,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几希”,即具仁义礼智的“善性”乃为人之区别于动物的本质。其次,史华兹还将这个“几希”理解为具有两层结构的“心”。从孟子的“心性说”出发,将心分为两层,一层是“无为之心”,即具有自发、自生长性能的“四端”,“四端”是成德的根苗,但是往往由于受到某种外界力量的不断引诱与摧残而逐渐萎缩。另一层是“有为之心”,即心有思想—思、有意向—志—的活动。此心能超越自我,针对具体情况,在反思与熟虑的基础上做出道德裁决,据以展开道德实践。此两心中,史华兹认为“无为之心”更加重要,因“有为之心”必须不断保持与“无为之心”的接触,人方能防止“堕失”,人也只有在不断的道德实践中才能“得到拯救”。[2]71-72孟子的性善论告诉我们人性内有种种善的成分,但同时他也承认还有其他成分,这些成分本身无所谓善恶,若不适当控制,就会通向恶。这些成分就是人与其他动物共有的成分,代表着人的生命的“动物”方面。严格地说,它不应当被当作“人”性部分。笔者认为,史华兹的人性解读不无道理,因为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是个十足的矛盾体。人“天使”的一面能生出理想、诚实、爱心、正直、廉洁、无私、欢乐等善的因子;而人“魔鬼”的一面能生出邪恶、残暴、冷酷、奸诈、贪婪、妒嫉、狂傲等恶的因子来。“天使”与“魔鬼”虽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但“天使”与“魔鬼”在鲜明对立的同时,也有彼此依赖甚至相互转化的可能。似乎可以这样说,正因为有“魔鬼”的存在,人们才愈加感受到“天使”的善良和可爱,从而激发人们积极向上,勇往直前地去追求真、善、美;同样,正因为有“天使”的存在,人们才愈加感受到“魔鬼”兽性的可憎,从而激发人们毫不留情地去同假、丑、恶做斗争,或制定若干制度来约束人们。人有“堕失”成“魔鬼”的可能性,否则他将变成神;也有一直向往真、善、美的取向,否则他将变成“它”。另外,他将孟子的“四端”分为“无为之心”和“有为之心”两个层次,观点十分独特而深刻。朱子曾以“未发”和“已发”来区分心的状态;也曾将孟子之“心”分为形上、形下两层,一者是超越层面的本然之心,另一个是经验层面的实然之心,但二者统合为一体。心“未发而言仁,可以包义礼智;既发而言恻隐,可以包恭敬、辞逊、是非。四端者,端如萌芽相似,恻隐方是从仁里面发出来底端。”[3]417在朱子那里,“四端”也非平行之关系,也有层次之分,其中“恻隐之心”乃为四端之首。可见,史华兹已经意识到孟子人性观点的复杂性,试图用“无为之心”和“有为之心”来解读,此倾向是值得肯定的。